婊子要立牌坊
鲁汉
显而易见,长期饱受媒体和大众诟病的中国移动,欲借此报告为自身“正名”。然而,读了这份报告,却不禁让我立即想起了百姓们的口头禅:当婊子,立牌坊。
我想,即使我们反对卖淫嫖娼,我们也不能否认,虽然卖淫不是一个什么正大光明的职业,但是也在为社会创造直接或间接的“就业”岗位;如果国家愿意把卖淫也纳入统计的范畴,那么卖淫也在拉动国民经济,为GDP作出贡献;如果政府同意(已经有一些城市在行动)向妓女们收税,她们一定也会为国家的税收添砖加瓦。至于对“尽己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的追求,不论是从它字面的原始意义的理解还是中国移动所阐述的“责任观”来说,妓女们也莫不以此作为她们奋斗的目标。
与中国移动相比,妓女们还具有以下的优势。第一,不收取频率占用费,不论妓女是否结婚,妓女都不会向嫖客收取时间占用费的。第二,没有月租费,妓女是不会向没有接受她服务的嫖客强行收取月租费的。第三,没有地区差别,不收取漫游费。妓女们不会因为嫖客是外地人而多收取费用。第四,妓女绝对不会双向收费。第五,嫖娼不需要实名制。
我并不是说当了婊子就不能立牌坊。但是有一点应该是很清楚的:即使婊子们立了牌坊,立牌坊的钱也肯定是嫖客们出的。不知中国移动知道不知道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