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主要数据

郑磊 原创 | 2007-10-20 08:50 | 收藏 | 投票

近期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城市居民2005年“灰色收入”总额约为4.4万亿人民币这是一个相当令人震惊的数字,对于经济统计具有重大意义。这项调查是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领导的研究小组在2005年至2006年间进行的。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城市居民的总收入达到5.9万亿元。如果上述调查结果是准确的,那么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比官方统计的结果多。国家统计局数据还显示,2005年,全国农民的总收入为2.4万亿元。由此,中国的国民收入达到8.3万亿元。但是,如果加上灰色收入,中国的国民收入将猛增至12.7万亿元,53%

如果这是实际情况,那么中国2005年的国内生产GDP也许远远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8.2万亿元。4.4万亿元灰色收入占中国GDP24%。因此,中国的经济规模也许比人们一般所认为的要大得多。

王小鲁说,这项调查采用了对灰色收入较为广泛的定义。通常,纳税申报单上的所有合法收入被称为“白色收人”。所有非法收人被称为“黑色收入”。而“灰色收人”指的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收入。但是,这项调查把黑色收入也算作灰色收入。调查发现,一个人的白色收入越高,他可能拥有的灰色收入也就越高。王小鲁说:“这表明,国家统计局有关高收入者收入的统计数据存在漏洞。”

王小鲁说,在他们与国家统计局官员就调查结果进行讨论时,后者坦率地承认查明高收入者的真实收入是件令人头疼的事。王小鲁领导进行的调查也说明这一点:70%的高收入受调查者说,他们不愿意向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员报告自己的真实收入。

调查发现,2005年,前10%收入最高的城市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97万元,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低于29万元。
个人简介
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SFI客座教授,行为经济学者,创新发展,金融投资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荷兰maastricht管理学院mba,兰州大学数学学士 email:proph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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