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幻象

赵峰 原创 | 2007-05-29 13:54 | 收藏 | 投票

婚姻的幻象

 

“婚姻的建立是罗曼蒂克、性爱和实际需要的奇异结合,……婚姻从本质上是一种希翼。新娘和新郎期待着‘最吉利的时辰’,不只是为了个人的愉悦,而是在与异性结为伴侣的过程中达到人格的实现与完善。”[1]

人们赋予婚姻各种奇妙而美好的幻象:大红轿子和大红灯笼,洁白婚纱和洁白教堂;祖先的祝福和上帝的接引;灵魂的交汇和生命的承诺……进入婚姻殿堂的人们,往往赋予婚姻美好的向往:“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以上的意象中,婚姻具有个人间情感发展和情感维系的神圣性质。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精神与肉体的结合(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合二为一的烟火),而且是两个家庭、家族及社交圈子间的全面渗透。男女间的卿卿我我必然负载社会、经济、道德和伦理的义务,而家庭,作为婚姻的载体,本身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世俗组织。所以,婚姻之路不是铺设在天堂,而是在人间。在一定意义上,婚姻是神圣与世俗,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因此,“神圣”、“罗曼蒂克”其实是不得不存在又终将被打破的幻象。

人们赋予婚姻以“神圣”和“罗曼蒂克”幻象的原因是:其一,为了掩饰和装饰传统和宗教对待“性”的“原罪”心理,——通过“神圣”的婚姻关系,“性”的不洁被洗刷,穿过婚姻的殿堂,“性”的“原罪”被赦免而获得了正当性。承担人类繁衍神圣重任的婚姻,只有赋予其“神圣性”,才能与其地位和作用匹配;其二,现实的婚姻关系实际上承载着巨大的伦理责任,“罗曼蒂克”——如果存在的话——只是对进入婚姻历程的人们的个性丧失的一种补偿;其三,为了显示或者实现人作为人的尊严。固然,“婚姻是系着一种本能的制度”[2],通过婚姻组成家庭,人们获得稳定的物质生活(包括性生活)条件。但是,如果没有“神圣”和“罗曼蒂克”,男女之间的结合——一个象征性的消费合作社——似乎仅具有单纯的动物性特征。将人贬低为动物,这当然是不愿意以动物为伍的人所不耻的。“神圣”和“罗曼蒂克”的幻象使人提高了自己在生物界的地位和行为价值,在与动物的差异中显示出自己的尊严。——但是,这一切,终究是个幻象。

这样说,丝毫没有怀疑或否认美妙幻象的伦理和心理价值的意图。在人生三大仪式即出生、婚姻和死亡中,只有婚姻是人可以自主选择的。这种选择虽然是个人意志的实现,但个人意志可能是社会意志的产物。进入婚姻的殿堂要求对自我的某种程度的放弃。无论对婚姻的期待或承诺是什么,真正的结合意味着双方的妥协,意味着个性的中和。若非如此,传统伦理就不会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提出道德谴责和威胁了。提供一个美丽的幻象不仅让人们心甘情愿接受传统伦理,甚至引以为荣誉,这实在是一件莫大好事。

总的来说,婚姻是理想幻象下的世俗过程。但在崇尚理性分析的经济学家眼里,“婚姻是性与经济的统一体。”[3]抛开婚姻神圣的理想幻象,在经济学家眼里,处在婚姻围城里的实际上不过是两个理性最大化的动物。除了动物本能外,他们的典型特征就是理性计算。没有情感、没有理想、没有尊严也没有耻辱。“人不仅靠面包生活,也靠上帝的福音生活。”但这两个动物需要的只是面包,以最小成本获得的最大效用的面包。这种判断确实过于严酷。

粉碎了理想的幻象,婚姻从而生命的意义顿时消失。



[1] 布雷多克:《婚床:世界婚俗》,中文版,王海秋等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P3

[2] 莫罗阿:《人生五大问题》,中文版,傅雷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P8

[3] 谭仁杰:《婚姻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P39

个人简介
没有经过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的。 ——苏格拉底
每日关注 更多
赵峰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