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都带头“犯罪”,地方政府能不效仿吗?

龚益聪 原创 | 2007-06-28 07:41 | 收藏 | 投票

 

   当笔者在《新华网》上看到这则《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门挪用资金等27.54亿元》的报道后,心里非常难过,也不禁在想,中国,人民的国家,你的前途在何处?你今后的命运又将如何啊?

李金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说:“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资金三百四十八点五三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占百分之九十五。

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三个部门用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等方式多报多领财政资金八千四百八十九点二万元。     

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三十三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八点五九亿元。

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十五个部门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等三点九四亿元。

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十二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一点八五亿元。

烟草局、教育部等十九个部门存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一百九十点零三亿元。

同时,审计还发现铁道部、广电总局等部门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一百二十点二七亿元。

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的92个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

    看着这些巨大的违规资金,看着那么多的中央部委及其下属部门都在犯罪,我们还想说什么话呢?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的呢?没有,什么话也没有了,而我们有的,只有对这些“犯罪部委”的气愤和对国家命运、前途的悲伤和担忧,除此之外不会有什么的了。

   大家想想,连发展改革委、文化部、教育部、环保总局这样掌握国家大权、影响国家决策的部委都在违规、都在进行犯罪活动,那么我们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不效仿吗?能不去犯罪吗?

   当前,中国房价步步攀升,国家调控不下来,原因都说是什么“土地供给太少,经济实用房建得太少,廉租房建得太少等等”,按现在的情况看来,这些原因都不是主要原因。而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建设部等八部委去调查房价上涨的原因,又会查得出什么原因来吗?

你看这个发展改革委,连自已都在挪用国家资金,干违法犯罪的事,由它牵头去调查房价上涨的原因,能查出个什么名堂来?这岂不是在天方夜谈么?

   现在国内的污染企业为什么总是关停不了呢?这与你环保总局“用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等方式多报多领财政资金”的不法行为难道没有关系吗?俗话说得好啊:“不能治家焉能治国”。所以,环保总局你自己都有一屁股屎,自己本局内的犯罪问题都管不好,你又能去查谁啊,地方政府部及部门能服你环保总局吗?

    你看文化部、教育部这样有“素养”的部委都自己带头犯罪,国民的教育能有进步吗?国家的文化出版行业能不混乱吗?教育乱收费能制止得了吗?

还有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这样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单位都在犯罪,那么我们国家的人民能不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海关走私犯罪活动能不猖獗吗?黑社会组织能不大力发展吗?

   而作为地方政府及部门,他们是看中央部委的行动,看上级领导的脸色行事的。如今一些中央部委都这样不把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放在首位,整天想着自己的私利,领导也都是些“邱晓华”式的领导,那么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能不效仿吗?而国家命运和前途的好与坏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领导又有何干呢?这样谁还会去为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出力呢?

    所以,中国有发展改革委、文化部、教育部、环保总局这样有“犯罪劣迹”的中央部委存在,国家出现象房价涨、物价涨、污染严重等等难以调控和制止的局面是必然的,其结果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唉!有句领导们常说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话语,为什么只用来教育中国公民,而对中国高、中、低层领导干部,为什么又不用此话去规范他们的言和行呢?如此下去,难道这不是中国的悲哀吗?

行文至此,笔者心想,中国的希望将何在?中国的出路又何在?

 

                                          龚玉环

2007628

 

 

http://finance.phoenixtv.com/news/domestic/200706/0627_193_143041.shtml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7/06-27/966653.shtml

 

个人简介
龚玉环,实名龚益聪.是从部队转业的军官。平时爱好文学,喜欢写作.,最喜欢写些评论。希望自己能通过博客这个平台为国家的发展出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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