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郑磊 原创 | 2007-07-30 13:53 | 收藏 | 投票

1、企业“走出去”基本情况

1)企业“走出去”势头良好

2005年江苏省对外直接投资额9654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额319738万美元,新签合同额3309973万美元,外派人员44163人,期末在外人数100280人。累计批准设立境外企业700多家,中方协议投资5亿多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企业200多家,业务扩展到世界106个国家和地区。2006年1-6月,江苏共新批准境外投资项目106个,中方协议投资1.9亿美元,两项指标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5.9%和81.1%,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以来江苏省新批“走出去”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中方项目平均投资额178.5万美元,比去年提高80%,200万美元以上项目24个,同比增长140%。

2)企业境外投资融资更方便

2005年江苏省跨境外汇收入1157亿多美元,跨境外汇支出765亿多美元,外汇顺差增长幅度较大,外汇资源已从稀缺变为相对过剩。2006年外汇管理改变“宽进严出”传统模式,实现单向管理向均衡管理转变,加大对境外投资和融资支持力度,取消企业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放宽前期费用汇出限制,切实解决境外投资企业和境外上市企业后续融资需求。外汇管理部门重点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支持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支持国内创业投资公司境外参股进行风险投资。

3)“走出去”的企业中民企占一半

2004年新批及增资105家境外企业的中方投资者有65家是民营企业,占62%;中方投资7606万美元,占61%。2005年1—9月新批及增资109家境外企业的中方投资者有70家为民营企业,占64%;中方投资10104万美元,占全部中方投资的76%。目前江苏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额已超过中方投资总额的50%,比去年上升一成。江苏企业境外投资手段和模式多样化,从原来简单直接设点建厂发展到兼并收购、股权置换等国际通行的跨国投资方式。2005年最大境外收购项目是南汽收购MG罗浮资产项目。江苏大亚集团收购美国凯普公司70%股权,利用其网络在美国拓展家具市场,显示出江苏资本境外扩张步伐日益加快。

2、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政策措施

1)省政府制定《关于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意见》,提出江苏省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明确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规划、目标和工作重点。

2)出台《江苏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出台《江苏省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意见》。规定重点支持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企业和项目类型,每年从省级外贸发展基金和省技术改造贴息基金中分别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各500万元,对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进行支持。

4)编印《境外投资指南》,建立境外投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5)成立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该协会主要任务是引导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市场为目标、以效益为中心开展境外投融资,建立海外投融资商情信息库,帮助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办好《江苏产业海外发展》会刊,编印《海外投融资指南》,办好协会网站。

6)出台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政策。对省属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按实缴申报保费的30%资助;对全省企业出口农产品包括农产品、农副产品、海产品等按实缴申报保费的10%资助;对全省企业向新兴市场(除北美、欧盟、日本、我国港澳、台湾地区、中国保税区外的国家和地区)出口按实缴申报保费的10%资助;对全省范围内与“走出去”相关的项目,包括船舶出口、大型机电产品与成套设备出口,海外投资项目、海外承包工程、海外劳务合作等业务相配套的海外投资保险、担保等业务,按实缴申报保费的10%资助。

7)建立境外工业园。在尼日利亚、俄罗斯、匈牙利以及东南亚有关国家建立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建设以基础设施为先导的工业园区、以产业链为基础的加工区及共享资源为目的的相对集中区等多种集聚区。对进入境外工业园区和集聚区的企业,该省将制定相关政策予以引导。

8)建立境外国别地区环境评估体系。江苏省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现状,聘请有关专家和境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咨询顾问,有步骤、分类别、按行业推出适合该省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推荐名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帮助。

9)再拨5000万元外贸资金鼓励企业“走出去”。2006年省财政再次安排5000万元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走出去”,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外贸增长方式向以质取胜转变。一是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项目,发展海外企业,组建国际经贸网络;二是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省进出口企业只要本国原产成分高于7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产品商标境外注册费用、境外产品广告费、产品出口认证的检测费及开拓新兴市场的境外展览会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等,将由财政给予部分资金补助;三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新产品,对部分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研发和技改项目,给予补助或贴息支持;四是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参与进出口贸易活动,应对各种贸易壁垒。

10)实施“W3100”工程。在3年内推动100家民企境外上市,设立专项资金推动“W3100”工程,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专项补贴,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11)财政政策。对取得商务部颁发的境外企业批准证书、举办境外投资企业的主办企业,按实际投资额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上限40万元;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全省进出口企业本国原产成份高于7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商标境外注册费用、境外产品广告费、产品出口认证的检测费及开拓新兴市场的境外展览会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等给予资金支持;省财政设立企业“走出去”8000万元专项资金,对进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转移成熟产业、构建海外营销网络、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企业进行补助和奖励。去年全省有60家开展境外投资企业获得超过800万元的补贴,今年省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将专项资金增加到8000万元。
个人简介
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SFI客座教授,行为经济学者,创新发展,金融投资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荷兰maastricht管理学院mba,兰州大学数学学士 email:proph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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