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与摄影

赵峰 原创 | 2007-08-02 02:00 | 收藏 | 投票

  

 

绘画和摄影

 

 

视觉生活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构成内容。当然,视觉生活不仅仅是“看”,“看”其实只是形式和途径。视觉生活的意义在于通过“看”,通过对视觉对象的欣赏或者消费实现某种效用,比如愉悦身心、放松神经、净化思想、激扬精神。作为生命体验的工具,视觉对象对生活具有不言自明的意义。视觉对象承载着主体意欲实现的某种审美意味或生命价值,主体通过与客体的关系彰显美学价值,实现生命体验。视觉对象的选择受特定历史阶段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不同时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观念及其演变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作为创造视觉对象的两种重要形式,绘画和摄影在技术发展和人类成长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地位,体现不同的生活观念,对人的生命体验具有不同的意义。

 

 

绘画是在平面上创制可视形象的艺术形式。绘画体现主体与客体的交流,在这种交流中,主体与客体相互进入,相互赋予对方意义。绘画过程中,首先是对象对作者的观念进入。这种进入表现为对象的审美特质激发作者的审美欲望,引起作者创作的冲动。其次是作者对对象的进入。这个过程是作者理解和把握对象,使对象契合并体现自己的审美偏好的过程。作者的审美偏好赋予对象以审美价值,而对象的存在给作者的审美偏好提供表达的通道和载体。绘画需要裁剪出一定主题,但绘画者并不奢求展现对象的全部内涵,这体现了一种谦逊中的自信,一种不完美的完美。内涵的不完美体现绘画者的宽和大度与自知之明——因为不可能,所以作者并不奢望对对象进行全面的挖掘和展示。期望完美体现作者对人的认知和感悟能力的成长抱有希望。任何绘画都保留着不完美的有待填充的空间,这给观者以欣赏、发现和创造的自由。欣赏本身成为一个再创造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绘画作品不是一次完成的。原始的创作和欣赏者的再创作体现一个历史情景的动态过程。绘画作品的可再创造性源于其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固然表现在作者对对象存在现实的判断,更主要的表现在作者的审美意识在创作中的支配作用。

摄影是用照相机等摄取对象影像的过程。摄影首先是一种技术,作为创造视觉对象的一种形式,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艺术。摄影体现主体对客体的裁剪、摄取、控制和占有。在摄影过程中,主动性的主体和被动性的客体之间存在着地位和等级的巨大差别,主体赋予客体意义和价值,从而使客体处于受宰制的地位,失去与主体交流的能力。摄影也体现操作者的主观选择,比如场景、距离、视角、光线、色度等等。但是,在机器框定的背景下,摄影作品呈现出客观的特点。这种客观性包括超越人的感知能力的精确性。由此,摄影作品表现出充盈性的特点。饱满的作品完成了自我构建,杜绝了观者的再创造。在摄影作品面前,观者是被动的。——被迫接受作品提供的意味而失去表达自己体验的机会。其实,关键的原因在于,作品的充盈性表明作品的完成,观者失去介入体验的通道。于是,摄影作品呈现静态的特点。这种精确的静态性遭到波德莱尔的致命嘲弄,摄影能够比以往任何时候的任何操作更加精确地复制实在,显示“真”。但是,由于摄影窒息了美,阉割了想象,因此成为艺术最致命的敌人。

 

 

从绘画到摄影的变迁是现代化所引致的社会生活及其观念变迁的一个缩影。

现代化表现为一个人们习俗、观念从而行为方式急速变化的过程。一切都在急剧变动,一切都在存在中过去,在得到中消失。一个视觉对象所具有的深刻的性质、意味和审美价值在人们尚未充分挖掘的情况下就可能随着时尚的变化而隐退。于是,在时间成为最紧缺最重要的生命资源的背景下,尽管视觉生活构成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尽管视觉对象的内涵对视觉消费效用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人们也不再愿意花太多成本去玩味对象神秘的性质和玄妙的意味。绘画所需要的长期训练意味着作品生产的巨大成本,而艺术欣赏所需要的知识积累和美学训练意味着巨大的消费成本。艺术虽然美但人们已无暇也无力欣赏。作为瞬时生产并满足瞬时消费的摄影作品由于生产及消费的低成本而替代绘画成为重要的视觉消费对象。

摄影作品作为视觉消费对象实际上不再具有艺术品的性质而仅仅是一个消费品。艺术品在人们的视觉生活中是一个欣赏的对象。即使把欣赏理解为消费的过程,消费的结果也并不意味着对象的消失。在艺术品消费过程中,作品及其意蕴渗透、内化到观者观念中,从而表现为对作品的再创作。因此,艺术品如绘画的消费具有驻留的性质。摄影作品虽然也可以被不同的人反复观看欣赏,但是,由于作品意蕴的充盈性杜绝了观者对再创造的参与,因此,作品意蕴和价值往往是直白而易于接受的。这意味着对摄影作品的欣赏具有消费性——对象的消失性——的特点。进一步说,由于艺术品如绘画的鉴赏需要激发观者的情感意志,因此艺术品效用的发挥触及的是人的灵魂,而摄影作为消费品更多的是触及人的感官。

摄影对绘画的替代体现现代化背景下人们的焦虑心态。在一切的急速流变中,时间被割裂为碎片。人们失去了对历史和未来的信心,只能用力抓住现在。绘画作品往往承载着历史又寄望于未来,这是现代人所无力承受的。而摄影的现时性满足了现代背景下人们时间偏好。摄影对绘画的替代同时是现代背景下人们行为理性发展的产物。技术进步和理性发展是现代化的基本动力和显著标志,二者存在逻辑上紧密的内在关联。理性发展要求将人们的行为纳入制度化的合理轨道,而技术进步所内在要求的严格技术规范提供了制度化的内在逻辑,技术和技术逻辑成为现代化背景下基础的意识形态。绘画作为一种艺术与技术及其发展存在一种基础性的冲突,而摄影作为一种技术则契合了现代条件下技术性印刷系统的内在要求。因此,摄影对绘画的替代具有历史的必然。

 

 

熊彼特将技术进步比喻为“创造性毁灭的风”。从绘画到摄影,视角消费对象艺术性或审美价值的消解甚至消失降低了视觉生活的深刻和厚重。但是,如同本雅明所强调的,摄影所代表的可复制性降低了视觉对象的生产与消费成本,推动了视觉对象的膜拜价值降低而展示价值提高,从而扩大了大众对视觉对象生产和消费的参与,丰富了大众的视觉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社会生活的民主化程度的提高。进一步,随着技术进步,摄影设备的相对价格从而摄影作品生产成本不断降低,摄影的发展呈现出边际报酬递增的性质,于是摄影成为一种大众生产和大众消费行为。大众的直接参与使摄影及摄影作品具有越来越明确的个人化特征,使摄影成为实现个人生命体验的一种普及形式。从激发主体的主动性自主性的角度看,摄影的发展对丰富人类视觉生活也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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