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签自律公约难以规范报纸发行秩序

刘纯银 原创 | 2007-08-23 08:09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仅靠签自律公约难以规范报纸发行秩序

刘纯银

820,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安徽省报业协会组织全省23家报社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规范报纸发行秩序自律公约,接受社会监督。(822《中国新闻出版报》)

http://www.chinaxwcb.com/2007-08/22/content_76853.htm

尽管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报刊、钱物、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促销手段征订报纸;不擅自降低报纸核定的全年定价和零售及零售批发定价;不利用报纸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摊派报款;不在媒体上和各种场合虚报发行量,误导读者和广告客户;不以任何内容、任何方式贬损其它媒体;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强行征订报纸;不搞硬性摊派,坚持文明征订等。但笔者认为:仅靠这样还不够,也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在办报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以及报道内容上下功夫,尤其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更应如此。

当今社会,媒体众多,竞争异常激烈,如果仅仅满足于常规新闻的一般化的报道,不仅在新闻的份量上不够,也使读者读后索然寡味。如对某重大事件的报道,在读者看来,一方面要快,要强调时效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新闻事件的深挖、开掘。正如一位专家所说:那种“照镜子”式的报道只能让读者看到的是事物表面上的东西,不能深入了解其实质,不正确的报道甚至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如前段时间的香蕉致癌新闻等)。而读者更希望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尤其是对于重大事件,读者更迫切需要更清楚地看到其根本之所在,也就是事物的本质,这是一般化的动态新闻所不能拥有并达到的功能。

另外,从读者的眼光看来,一张报纸,不论是党报还是晚报,首先要准确定位,要明白自己的服务对象,同时还要在新闻性、知识性、趣味性上下功夫。令人遗憾的是:当前不少媒体报道的这些新闻,在读者看来,多一条少一条都不会对自己有多大的影响,读者的关注目光不在此。如果一个媒体在读者需要的事情报道上疏忽了,或者没做,或者做得很不够,没有造成很大的社会反响,那读者对这个媒体的印象 就大打折扣,长此以往,将会遭到读者的遗弃。到那时,再好的“优惠”也难留住读者,再好自律也难规范发行秩序。

记得在2006年博鳌亚洲论坛组委会组织的高尔夫邀请赛上,某记者一眼看见了中国著名笑星、经常扮演“大忽悠”的企业家赵本山。记者开玩笑地上前发问:“平常您能‘忽悠’观众,那谁能‘忽悠’您呢?”身穿红色花衬衫的“大忽悠”用中国东北方言回答道:“只有你们记者能‘忽悠’我!”当笔者读到这则消息时,既为赵本山巧妙回应记者感到由衷的佩服,也对赵本山半真半假地说出的“实情”感到担忧。

但愿每一位新闻从业人员在加强自律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新闻的真实性,维护媒体公信力。以自身的品牌和质量来赢得市场份额,以健康向上、积极有趣的新闻来打动读者、观众,为广大读者、观众提供一份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鼓与呼,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鼓与呼。

联系电话:0556-2176172

个人简介
安徽省岳西县人,有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两个职称。从2005年底开始涉足时评,先后在《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改革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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