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为科举制度招魂

袁峻 原创 | 2007-09-04 12:15 | 收藏 | 投票
  新语

  历史上的9月2日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值得书写的事情也很多,这里只记录其中之一。

  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发布“上谕”,宣布“自丙午(1906年)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科举考试是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一种制度。它兴起于隋朝,发展于唐宋,完善于明清。唐朝时科举考试的科目很多,如武则天时设立过武举,即武状元等,并且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到了明朝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日趋“完善”,自下而上分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考试。其程序是:初级称为院试,在州(府)、县一级地方上进行,考试合格者称“生员”,也就是我们习惯上所谓的“秀才”。会试第一名为“会元”。“秀才”们有资格进入州(府)、县学读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被定为“科举生员”,可参加第二级的考试。第二级称为乡试,在各省城举行,每三年举行一次,由各省的布政使司主持。乡试合格者称为“举人”,从而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考试资格,乡试第一名为通常被“解元”。第三级为会试,在京城进行,只有举人才可以参加,考试合格者称为贡生,贡生还要再参加一次在皇帝的殿廷上举行的复试,复试被称为殿试或廷试。殿试的合格者称为进士。进士按其考试成绩分为三个等级:一甲3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称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称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称赐同进士出身。凡考中进士的,就可以做官了。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科举考试的试题皆出自《四书》、《五经》,考试的作文体主要是八股文。因此,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指导思想下,我国的教育也就围绕着科举考试来进行。从而造就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教育思想。

  应该说,科举制度实行的初衷是有进步意义的: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奴隶社会带来的世袭世禄制,并使得社会人才的选拔有了一个客观的标准和衡量的依据,以及考试制度的大众化和公平性。科举制度自创办之日起就确定了由政府出面招考、考生自由报考原则,考生几乎没有身份、阶层、职业等限制,除了娼、优、隶、卒等“贱民”外,其他人皆可参加科举考试。从而扩大了政府选拔人才的范围。正因为如此,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维持了1300多年而不衰。

  但不可否认,以《四书》、《五经》为题材,以八股文为思维方式的科举制度,严重束缚了中国的发展。但是封建社会官本位的思想,和科举制度以考试成绩来划分人的等级做法,无疑又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随着西方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进入中国,以及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在“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唤下,科举制度也在人们日益猛烈的抨击下走到了尽头。清政府适时地宣布废黜科举制度,无疑是明智之举。

  科举制度已经消灭了100多年了,但是,100多年来科举考试的阴魂不散。100多年来一直有人在为科举制度鸣冤叫屈。至今,我们的教育思想依旧没有改变“一切为了考试”的科举思想。而我们的教育体制更是按照科举的级别进行设计,只不过把秀才、举人和状元的头衔换成了洋名词:学士、硕士和博士。

  科举救不了中国,《四书》、《五经》更救不了中国,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再去呼唤这个已经死亡了100多年的科举制度呢?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就教于北京邮电大学。后不务正业,下海谋生。曾先后从事金融、投资与管理等工作。在金融机构做过财务,管理过资金;参与过上市公司的收购和重组;参与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以及彩票发行等。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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