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风俗敛财之风不可长

路建华 原创 | 2008-10-28 07:56 | 收藏 | 投票

  《魏书•高祖纪》曾记载:“诏曰,婚聘过礼则嫁娶有失时之弊,厚葬送终则生者有靡费之苦。”看来,倡导移风易俗也是古来有之。

  借风俗敛财,近两年更被中纪委列为反腐败内容,社会上已不乏借红白之事敛财的官员被处分的报道。

  而在一些地方,借风俗敛财愈演愈烈,别有一番情趣。有的借孩子结婚,随喜金低于200元者不得入席,借机送礼拉关系的所随喜金更达瞠目惊人之数。有个人的孩子结婚,给属下所有的人送请帖,包括去外地生孩子的,唯恐少收了一二钱!那位职工正在月子里,也只好托人把喜金交上!更有甚者,孙辈过满月过百岁过生日,也要向同事向部下广撒请柬,让大家“随份子”,真叫人哭笑不得!

  眼下,除了至友亲朋外,大红喜帖已经有了别称,叫“罚款单”。收到帖子的人多呈无奈状,遇到“好日子”的集中发生期,许多人竟不堪重负!过去倡导的“文明新风,喜事新办”,现在有些陌生了。

  此事所以发生在有些干部身上,也除了至友亲朋外,无非有两条基本要素,一是有人谋取回报,二是有人借机讨好。前者唯恐过了这个山没有那个店,不捞白不捞,过期作废;后者则有了一个对上巴解的机会,且不说跑官买官那档子的事了。说到家,这是有些干部的权钱交易问题,即使有群众举报也无济于事。“爱举报不举报,先把钱装起来再说!”大概就是这类人的心态。

  对此,中纪委规定的党员干部所循中,就有严禁之明律。其严重性已经和党风联系起来,和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联系起来,和新形势下的干群关系联系起来。在时下诸多分配不公、群众承受能力有限尚有许多怨气的情况下,当是清醒认识的时候了。

  问题在于权钱交易的后果。其后果的严重性是败坏了党风,远离了群众,形成了帮系,祸害了文明。提拔干部会变得恭维我者提,不行也行;不恭维我者压,行也不行。

  借风俗敛财之风不可长!且不说“腐败”、“交易”的字眼多么政治,就是从民间风俗而言,“婚聘过礼则嫁娶有失时之弊,厚葬送终则生者有靡费之苦”,老祖宗的遗训也该重新学学了。

  

  

个人简介
路建华,1950年出生,山东淄博人。1968年初中毕业下乡,1971年被招工就业大型国企,1981年加入共产党。1985年始连任企业党委委员、宣传部长,直至2008年初因年龄原因退到二线,2010年退休。著有经济评论《国企春秋新论语》、长…
每日关注 更多
路建华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