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厕位数”要求变化突显文明的进步

周宏忠 原创 | 2008-12-30 23:30 | 收藏 | 投票

 

 
男女“厕位数”要求变化突显文明的进步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0911正式颁布实施。新《条例》为照顾未成年女学生的生理特点,规定学校在公共卫生间等设施的建设、配置和使用上,女卫生间人均实际使用厕位数量应当多于男卫生间厕位数量。同时,《条例》还规定学校和教师应当允许未成年女学生在经期内不进行剧烈的体育活动。广东此番极富人性化的要求,倍受广大师生及其家长的好评。
 
在我国,受几千年来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封建思想,以及所谓男女平等等冠冕堂皇的口号的影响下,我国公共场所卫生间一直是男女各半(有的甚至是女厕仅为男厕的一半)。在厕位设置上,男厕既有站立的小便池、也有蹲位,而女厕仅有蹲位且数量少于男厕。
 
而据医学专家介绍,从生理上讲,女人的尿道比男人短,一有尿意就得上厕所;女人除大小便需上厕所外,每月的例假期也需频繁地上厕所;在入厕频率上,女人每天的入厕次数要比男人多。所以现在我们在一些公共场合经常可以看到男厕所门前人烟稀少,而女厕所门前往往排队成龙,甚至还有因为女厕所人满为患的现象。有时我们还会有往厕所跑时被女士拦住不让进的情况,那是有女士因女厕爆满,忍不住而不得不男厕方便。在各中小学校一到课间休息,女厕所也常常出现排长队的尴尬现象。一些女生由于排不上队,不得不继续忍住回到教室上课。长此以往,对女生的身心健康是极为有害的。
 
如果女生每节课都要排队上厕所,或者根本排不上队,又怎么可能专心听课呢?广东省立法部门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对未成年人应给予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在《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过程中,除有关专家学者外,还邀请了学校、家长代表和未成年人代表加入到起草小组。通过集思广益,终于促成了我国首部规定学校女卫生间人均实际使用厕位数量多于男卫生间厕位数量的地方法规的诞生。
 
小小厕所男女卫生间厕位数量的规定,突显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标志着广东省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意识的提高。我们期待不仅在学校,在其它公共场合也能作出这样富有人性化的设置,不再出现因女厕仍比男厕小、女厕位仍比男厕少造成女士如厕难的现象,让女士入厕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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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雄市人,1960年代末生。现为韶关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南雄市摄影协会名誉会长、南雄市坪田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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