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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不为民作主”是句什么话
和军
原创
| 2008-03-01 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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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官不为民作主
”是句什么话
我们经常听到有的官员在教育下级官员时说,“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人们一般也把这句话当成是正面的话来理解,认为至少这句话本身并没有说错,至于有的官员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则是另一回事。其实,这句话内含很深的封建意识形态,完全背离现代政治科学的理念,其不但不符合当今社会发展趋势,而且很有可能强化人们固有的一些错误观念,对于我国建立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是有阻碍作用的。
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政府部门属于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为农业,其内涵是直接取之于自然界的产业,如农、林、牧、副、渔业等;第二产业是对第一产业进行加工而形成的产业,也即工业;其余的就是第三产业,也即服务业,包括为消费服务的行业和为生产服务的行业。这样看来,政府部门只能是服务业了,其工作的宗旨和全部意义就在于为人们提供服务。“公仆”一词准确地描述了这一工作的性质,而非赞美,如同“保姆”一词准确地描述了保姆工作的性质,而非赞美保姆一样。
第三产业本身是不直接从事生产的,也即不直接产生价值。其所提供服务的作用,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就是降低生产的交易成本,从而间接地创造价值。其所得收入的比例,应按照其为生产服务的贡献大小而定。政府公务员的所得,从而就象保姆的所得,是提供服务的相应报酬,优质优价,反之亦然。只不过,保姆从业主那里取得收入,而公务员通过税收,从全体纳税人那里取得收入。按照经济学的分工学说,职业无所谓高低,社会分工不同而已。而按照现代政治哲学,人生而平等,不存在业主地位高、仆人地位低的问题。
现在再来看“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句话。首先,官、民的提法本身就是“官本位”思想的体现,这句话内含着“父母官”、“子民”等封建思想余毒。其次,官要为民作主的想法是错误的。表面上看,好象是清官、好官才说的话,实际上,这句话透露出说话者对其自身服务工作定位不明确,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可以给人作主的错误观念。其实,能作主的只有人自己。你如果是个法官,依法判案是你的职责,也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因为能力等原因判错了案,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试看看,这里边哪有“作主”的影子?第三,指望“官为民作主”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完善的法治建设,指望“官作主”等于指望政府中尽是“清官” 、“好官”。实际上,政府中的人
---
公务员,其清与廉、好与坏,只能取决于制度建设。制度完善了,他不提供优质服务是不行的,是要“下岗”的,我们需要他做什么主?
总之,“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句话是封建社会语境下的产物,已经完全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形势。这句话的传播,只能强化人们心中的“官本位”思想,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利的,应该及早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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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和军
和军(1972-),籍于山西天镇,长于内蒙兴和。拜经济学十余载,实苯鸟而后飞。教书匠,傻博士。性善彻悟,自得其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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