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前一棵树

赵峰 原创 | 2008-03-01 12:55 | 收藏 | 投票

楼前一棵树

 

楼前原是一片草地,平静、整洁,但缺乏生机。

5年前,有人在草地中移栽了一棵樟树,10来米高,周围还安置了5块巨大的景观石。那栽树的老人据说是位退休高干,栽树是为了纪念刚刚去世的妻子。树栽下后,老人经常去浇水,春天,还指挥人给树剪枝。

樟树在茁壮成长着,不久成为一把巨大的阳伞。

渐渐地,有老人到树下聊天,有孩子到石上嬉戏。偶然飞过的小鸟有了歇脚的地方。

 

当初听说栽树这件事时,我有些反感。

草地是公共资源,老人栽树纯粹是为了寄托私人情感,属于私人行为。尽管植树有美化环境的作用,但对公共资源的应用应该征得公众的一致同意。没有经过一致同意而利用公共资源,是对他人意志的一种强制——即使其结果增加了公共福利。

从我所接受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理念出发,我认为此举并非正当。

 

转念一想,老人栽树其实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栽树客观上改善了环境,增加了社会福利。即使他的行为具有私人的性质,但实际上提供了公共产品。——就算是私人产品也带来了正的外部性。所有人的利益都得到了改善,至少没有人受损。

斯密说,我们每天早上餐桌上丰富的面包、火腿、葡萄酒的供应不是出自商人怜悯和慈善,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他还说,人们出于自身利益可以更好促进社会利益。还说,要对那些口口声声维护公共利益的人保持警惕。

老人显然与那些面包师、屠夫、酿酒师不一样——他植树并非出于赢利的目的。但是,老人知道,对于自己来说,栽树带来的好处是形而上的,而带给小区居民的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老人并不需要从享受这种外部性的人那里得到任何回报。虽然说是利己附带实现了利他,但利他却不以利己为前提。实际上,利他可以更好实现利己,所以,利他也进入了老人的效用函数。

 

去年暑假参观都江堰,听导游讲过安澜桥的故事。说是岷江水急,常有渡江人葬身鱼腹。教书先生何先德决心修建索桥,变天堑为通途。于是四处求告募捐,八方延聘能工巧匠。工程尚未完成,何先生遇害。何妻继承先夫遗愿,经艰苦努力修成索桥,故此桥又叫“夫妻桥”。

前年在安徽宏村参观,震惊于这里完善的水利设施,整齐的村庄通道。据导游介绍,当地村民古来就有经商的天分和习惯。男人们少年就外出经商,赚钱回来养家活口。富商则不仅买田起楼,积累私人财产,还做修桥铺路之善事以报效乡邻。那些至今还发挥功能的水利设施和村庄道路就是当年富商积下的阴德。

 

按照“经济学”的说法,由于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排他性,私人缺乏提供的激励。修桥铺路这样的善事,即使能够给主事者带来好处,其巨大的好处也被非参与者瓜分了。因此,通常的情况应该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可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至少是在“经济理性”尚未充分成长的传统社会,私人空间和社会空间事实上并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人们有可能在公共空间进行私人活动但实现的却是公共利益。甚至,人们还可能将提供公共产品作为个人价值实现的一种形式。

实际上,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里,个体价值的实现渠道不仅存在于私人空间,更存在于公共空间。人们在私人空间完成其生物性价值,而在公共空间里实现其社会性价值。在私人空间里,人们可能会斤斤计较,而在公共空间里,人们却可能显得豪爽大方。私人空间的理性和公共空间的感性可以在同一个人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因为这一切都可以进入个体的效用函数。

只是在现代的背景下,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才被截然分割开来。人们经济理性的成长使自利成为一切行为判断的基本标准并主宰了人们的一切经济或非经济活动,于是,私人空间不断扩张而公共空间不断被压缩。狭小的公共空间无法承栽个体的价值实现,个体进一步龟缩进具有生物必然性特征的私人洞穴。人们社会存在的原子化一天天扩大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人们对公共空间越来越陌生,人们无法想象可以在公共空间实现个体价值,无法想象可以在公共空间实现个体价值的同时增进社会福利。

 

于是,当看到老人栽树时,我感到了不习惯,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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