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网
财经
新兴产业
管理
投资
文化/社会
见解
读书
价值人脉
文化/社会
>
杂谈
> 用法律堵住说"预报地震是世界难题"的嘴
用法律堵住说"预报地震是世界难题"的嘴
尹伟
原创
| 2008-05-24 12:16 |
收藏
|
投票
当地震局官员纷纷出动游说“预报地震是世界难题”、“国外专家认为地震不可预测”时,笔者奇怪这些官员难道不知道《地震预报管理条例》?难道不知道地震局的首要职责是地震预测?且看由国务院令第255号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5号
现发布《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权威性地终结了关于地震是可以预测还是不可预测的争论。如果地震不可预测、也不可预报,国务院何必还要发布这个《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甚至,连地震局都是可以取消的。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第五章规定了“法律责任”,本文就想来讨论一下在地震预报工作中的法律责任: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
第十八条 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国(境)外提出地震预测意见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造成的不同后果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从事地震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从中可以看到,关于地震预报的法律责任,《条例》中规定了四条。其中有三条是规定“擅自散布地震消息”以及“制造谣言”等行为应该受到何种处置。只有一条说到了“玩忽职守”以致“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那么,如果有专家向地震局提出了有可能发生地震的预报,而国家地震局没有及时研究并做出合理适当的处理是不是
“玩忽职守”构成犯罪呢?
尹伟 的近期作品
知识营销构造持久的垄断优势
[职业日志]
关键词垄断营销
[职业日志]
碎片化时代与网络知识营销
[职业日志]
广告公司新定位的思考
[职业日志]
知识营销新知
[职业日志]
是谁,在一点点扼杀中国的创业精神?
[职业日志]
个人简介
尹伟
有志于创业管理的研究和创业文化的推广.创业管理咨询:个人创业咨询,企业创业管理咨询.
个人主页
站内消息
提问
每日关注
更多
尹伟 的日志归档
2011年11月 [ 2 ]
2011年10月 [ 1 ]
2011年1月 [ 1 ]
2010年11月 [ 1 ]
2010年9月 [ 1 ]
2010年7月 [ 3 ]
2010年6月 [ 1 ]
2010年3月 [ 1 ]
2010年2月 [ 3 ]
2010年1月 [ 5 ]
2009年12月 [ 3 ]
2009年11月 [ 2 ]
2009年10月 [ 2 ]
2009年9月 [ 2 ]
2009年8月 [ 4 ]
2009年7月 [ 4 ]
2009年5月 [ 3 ]
2009年3月 [ 1 ]
2009年2月 [ 1 ]
2009年1月 [ 16 ]
2008年12月 [ 10 ]
2008年11月 [ 16 ]
2008年10月 [ 13 ]
2008年9月 [ 10 ]
2008年8月 [ 14 ]
2008年7月 [ 23 ]
2008年6月 [ 21 ]
2008年5月 [ 39 ]
2008年4月 [ 28 ]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高端人物
|
名家题词
|
顾问委员会
|
会员资料
|
English Pilot
京ICP证041343号
京ICP备120058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0565号
Copyright 2004-2021 版权所有 价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