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当代中国大陆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汪晖

陈俊 转载自 中国学术论坛汪晖主页 | 2008-06-11 15:44 | 收藏 | 投票
 

 
  汪晖:“新自由主义”的历史根源及其批判――再论当代中国大陆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

  (“新自由主义”的历史根源及其批判—再论当代中国大陆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第一部分,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四十二期2001年6月)

  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均影响深远。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官方媒体的宣传,还是到处流传的回忆和分析,绝大部分的讨论不是集中在学生运动和知识分子的思想运动,就是聚焦于上层政治的决策过程。即使有关所谓公民社会的分析,也主要集中在四通公司等经济集团或北京知识界的“圈子”在运动过程中的作用。然而,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是一场广泛的社会动员,它的自发性和广泛性表明这个运动有着较之直接的组织力量强大得多的社会动因。一九八O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和启蒙思潮在瓦解旧的意识形态、提供反叛性的思想资源方面的确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作为一个群体,知识分子既没有能力提供切实可行的社会目标,也没有理解这场动员的真正深度。这部分地是因为:作为一个针对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批判思潮,一九八O年代的社会思想没有能力察觉和理解新的社会矛盾的特点,无法暸解源自基层的社会动员所具有的社会主义倾向,无法超越冷战的意识形态所提供的思考框架。在这里,有必要区分两种社会主义概念:一种是作为旧的国家意识形态和以国家垄断为特征的制度安排的“社会主义”,而另一种则是在国家垄断和市场扩张中发展起来的社会保护运动,它以反对垄断和要求社会民主为特征。在冷战结束的国际环境和反思“社会主义”实践的氛围中,这一深藏在社会矛盾内部的、以反对垄断、特权和争取民主为取向的社会保护运动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我对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理解是从这样几个问题出发的:

  第一,一九八O年代中期至一九八九年,中国大陆曾经发生过多次学生运动(包括一九八六年年底导致胡耀邦下台的学生运动),但规模不大,也没有引起广泛的社会动员;那么,为什么一九八九年由胡耀邦去世而触发的学生运动却在全国范围内、社会的各阶层引起了如此广泛的动员和参与?为什么从一九八九年五月初开始,国家的新闻机构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等开始对运动进行大规模报导,以致出现中国现代史上罕见的在国家宣传机器中的“新闻自由时期”,从而为全国和全社会的动员提供了动力和条件?

  第二,学生运动的诉求与其它各社会阶层的诉求的关系是什么?提出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不仅是一场学生运动,而且也是一场范围广泛的社会运动,参与者包括工人、个体工商业者、国家干部、教师和其它社会群体,甚至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机构(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等“喉舌”)均有官员参与。我们大致可以说,除了农民阶级没有直接参与这场运动之外,其它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均卷入了这场运动。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参与这场运动不难理解,但为什么同时也出现了国家反对国家的情况,或者更准确地说,国家行为的内在矛盾(即由于权力关系、利益冲突和价值取向的差异而发生的国家机器整体与局部的矛盾,国家机器局部与局部的矛盾)?

  第三,为什么在社会各阶层普遍支持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对改革过程本身的批判?运动的批判对象是谁或怎样的社会条件?社会动员的意识形态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

  要清楚地回答上述问题,需要简略地回顾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国的改革进程。一九七八至一九八九年的社会改革可以区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即一九七八至一九八四的农村改革阶段和一九八四至今的城市改革阶段。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四或一九八五年的改革成就集中在农村问题上,它的核心在于局部地改变城镇居民的社会地位普遍高于农村居民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体制。这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解散人民公社,国家在农村重新均分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二,通过国家的政策调整,提高农产品的价格,鼓励农民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缓解毛泽东时代为了城市工业化而被制度化了的城乡差别。因此,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城乡收入的差距逐渐缩小。上述两项改革的成就伴随着逐渐放松的小市场关系,但从基本的方面看,它是建立在传统中国分配土地的经验和平等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以“小农社会主义”的形式对以公社制为内涵的国家垄断的否定。农民积极性的提高主要来自生产的灵活性和城乡差别的缩小,而不是单纯地由于开放了市场。国家通过农产品价格调整为社区性的农贸小市场(即布罗代尔所讨论的区别于市场经济的透明的市场)提供了保护,缓解不平等的城乡二元关系。由于城市市场改革尚未开始,农村小市场暂时没有被组织到以城市为中心的市场经济关系之中。在生产力低下、剩余产品有限和城市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的环境中,农村改革过程中程度较低的贫富分化建立在城乡社会关系趋于平等的前提之上,并没有导致农村破产或急剧的社会动荡。市场仅仅是一九八O年代农村改革的一个要素,当时有一位经济学家用“发展农业主要靠政策”来概括农业改革的状况,是大致符合情况的。

  农村改革的上述过程为我们理解一九八四年激活的城市改革阶段提供了一个基本背景,也构成了城市经济发展和困境的历史条件。城市改革包罗万象,人们通常将这一改革的核心概括为引入市场机制,但从实际的社会内容来看则是“放权让利”,即在国家主导下,通过分散和转移原先由国家直接控制和支配的某些社会资源,重组社会的利益关系。据研究,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七八年的二十六年间,中国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平均为34.2%(其中一九七八年为37.2%),从一九七九年起逐年下降,到一九八八年仅占19.3%。在中央财政缩减的情况下,预算外资金大幅度扩张,地方政府获得了更为独立的利益和支配权。偷税漏税、摊派成风、地方政府控制银行贷款,以至大规模走私的发展,是上述过程的副产品。城市改革的重点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即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即国家将一部分权利下放给企业)到对有些企业进行关、停、并、转,最终从改变经营权转向改变产权关系。在失业和下岗压力之下,国家不得不在一段时期里采取多并、转,少关、停的策略,但基本的方向并没有改变。城市改革显然比农村改革复杂,这是因为:第一,与农村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估算相比,工业资产的估算要困难得多。重新分配工业资产涉及极为复杂的技术和制度条件,也涉及行业、分工、地区的种种差异(以及由这些差异而发生的不平等);更为重要的是,农村土地再分配以家庭临为承包责任制为前提,至少在名义上,国家仍然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工业资产的再分配过程则是一个真正的私有化进程。因此,第二,农村改革和城市工业改革的所有制前提完全不同。在原有的工业体制内,国家根据计划分配资源,但资源的占有与经济效益及集体和个人的实际收益完全脱节(如大型国营工厂在资源占有上具有垄断性的优势,但其员工的实际收益与其它集体小厂的员工收益差别不大),但是,当国家开始放弃在工业和商业领域的绝对支配权力,从计划制定者和执行者向调节者的角色转化时,原有资源占有上的不平等就立刻转化为收益上的不平等。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工业改革涉及的不仅是企业的所有制问题,而且是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问题。在如此复杂的条件下,如果没有相应的民主监督过程和复杂的技术配合、没有培育出相应的经济体制,那么,重新分配资源和资产的过程势必引起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上述多重因素解释了为什么城市改革没有如同初期农村改革那样落实平等的原则。在这一过程中,工人群体、甚至国家公务员阶层的地位和利益发生了多重的危机,按照社会学家们的研究,这主要表现在经济地位下降、内部层次分化、雇工利益的被动状态和老、弱、病、残、孕等职工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等各个方面。

  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九年,中国经济学界一直在进行所谓改革(较为激进的产权改革)与调整(在国家干预之下调整经济结构)的争论,也一直在进行中国改革究竟是以价格改革为先导(即改革原先的计划价格体制以营造市场关系)还是以企业所有制改革为先导(即将国有企业大规模地私有化)的争论。这场争论的原因之一是,从一九八五年开始,中国经济不断出现通货膨胀和经济混乱,如果没有适当的价格调节、培育相应的市场条件,那么,所有权改革势必引发大规模的社会不稳定。争论的结果是通过价格改革营造市场环境、同时推进企业改革(主要是承包制)的意见占据了上风。这一改革路线大体上获得了成功,这是因为价格调整的作用抑制了传统体制的垄断性,激活了市场机制,限制了所谓“自发私有化”进程。如果与俄罗斯的“私有化”方案作对比,这一成功的意义应该得到充分的估计。

  但这一过程同时潜伏着内在的危机,并随即引发了持续的社会问题。从市场环境方面看,这一改革以形成价格“双轨制”(即国家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并存状态,前者主要集中在生产资料——其中也包括完成计划生产指针后剩余的生产资料——的价格,后者主要集中在消费品的价格)作为过渡条件,而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两种体系的同时运作恰好为腐败和官倒(即官员或官方机构利用价格体制进行的投机倒把活动)提供了契机;从企业改革方面看,这一改革以实行承包制与政企分离为导向,但后一方面在政治体制未动之前很难真正实施。实际的情况是:在政企分离的口号下,分离的不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在这一含混的权力过渡中,大量国家资产“合法地”和非法地转化为少数人的经济利益。许多经济学家将一九八八年称之为“承包年”,因为承包制从企业承包扩展到外贸承包。部门承包、财政承包等等,企业、地方和部门凭借它们在原有体制中的位置获得了更为独立的利益。这一过程激化了由价格“双轨制”发生的矛盾:地方和利益群体通过权力的运作和各种其它途径将计划内的产品推向计划外(即市场),从而导致通货膨胀、社会分配方面的严重不均衡。在承包过程中,常见的腐败形式是偷税漏税、收受回扣、滥用公款、以权换钱(如利用发包权收取贿赂)等。改革以来,集团购买力持续上升,奖金的增长数额不断扩大,造成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而中央政府缺乏足够的用以调控的财政资源。一九八八年五、六月间,政府大张旗鼓地宣布要价格关关,即逐渐取消计划价格,转向市场价格,但随即引起抢购风潮和社会不稳定。在随后的一段时期里,政府不得不转向此前已经开始的加强国家调控的政策,从而反过来引起了国家与它自己的创造物——地方和部门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

  这一阶段的改革在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的同时,发生了若干新的因素,它们从不同方面反映了新的不平等的社会条件。这些因素是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得以实现的基本动因:第一,“双轨制”和权力的市场化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平等和谋取双重差价而暴富的“寻租”行为,即通过权钱交易将国民所有的资产转入“寻租者”的腰包。仅一九八八年一年,这种双重体制下的双重价格差额(即“租金”)就高达3569亿元,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这是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的形成的制度基础,也是一九九O年代制度性的腐败的主要根源。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尖锐化了。第二,城市各阶层的收入开始严重分化,尤其工人阶级收入下降,下岗和失业的危机已经渐露端倪,有关“铁饭碗”的讨论时时见诸报端。第三,由于调整税收结构和权力市场化等因素的出现,经商阶层的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原有的城市个体工商业者(所谓“个体户”)的利益有所缩减:这是1989年这一阶层支持学生运动的社会基础。第四,住房。医疗、工资和其它社会福利改革没有大幅度推进,通货膨胀危及社会安全感,这些因素不仅造成了工薪阶层的不满,而且也对许多国家公务员(官员)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影响(尤其是普通国家公务员与其它阶层的收入差距、介入市场活动的国家公务员与其它国家公务员的收入差距急剧扩大)。值得注意的是,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基本上是一个以城市为基地的社会运动,它与一九八四年开始的被称之为“城市改革”阶段的市场扩张的历史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我们不应遗忘这一运动的另一背景条件:城市改革的推进与农村改革的裹足不前(集中表现在价格体制、户口体制、劳保体制、生态问题,以及基层社会组织问题等方面)导致了城乡差别的再度扩大。一九八五至一九八九年间,农民阶层收入已经开始下降,但农村社会尚未如九十年代那样卷入市场过程及其危机,城市社会中的流动人口也没有达到今天的规模。这一阶层没有直接卷入当时的社会运动。

  一九八O年代的政治稳定建立在国家对于社会的强大的控制能力之上,但这种控制能力不能简化为单纯由国家实施的强力控制。在这个时期,国家推动经济改革、知识分子阶层直接参与改革并提供改革的意识形态、社会基层(尤其是农民阶层)直接感受到了改革的好处,这三个方面的互动为一九八O年代的改革提供了合法性。但是,一九八九年前后出现了新情况:首先,国家内部出现了利益对抗,如不同部门、不同阶层、不同权力中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矛盾:其次,国家的内部分化引发了知识分子的内部分化:一方面,直接参与改革政策制定过程和意识形态宣传的知识分子事实上一直是内在于国家体制的知识分子,他们对国家内部的分化有着高度的敏感,另一方面,国家内部的分化包含着国家职能的转变和社会分工体系的改变,相当部分的知识分子的就业取向和社会态度发生了重要改变;第三,城市社会阶层直接感受到了他们在改革过程中可能失去的利益,从而不再简单相信改革的神话(虽然对于改革仍持基本肯定的态度);第四,由于城市改革的展开和城乡关系的再度改变,农村社会正在开始出现新的危机。上述这些方面构成了一种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不仅是保留着计划经济的若干因素的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而且是正在向市场社会过渡的国家的合法性危机。人们在这里质疑的与其说是计划经济及其后果,不如说是在改革的名义下进行的利益分配的合法性(国家代表谁的利益进行再分配?)和分配过程的程序合法性(根据什么,以何种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是否合法),等等。

  上述情况是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和社会动员的基本社会条件。学生运动和知识分子的基本诉求是落实政治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集社自由和实行法制(相对于所谓“人治”)等宪法权利,以及要求国家承认运动的合法性(作为爱国学生运动);而社会各阶层支持这些诉求,但赋予这些诉求以更为具体的社会内涵,即反对腐败、反对官倒。反对太子党(特权阶级)、稳定物价、还我徉浦(海南岛)、要求社会保障和社会公正,即要求以民主的方式对社会利益重组过程实行监督并保障改革过程的公正性。需要正视的问题是:一九八九年的社会动员批判了传统体制,但它面对的已经不是过去的国家,而是推动改革的国家,或者正在逐步向市场社会转变中的国家及其政策后果。我在这里作出这一区分(即过去的国家和推动改革的国家)并不是否定推动改革的国家与过去的国家之间的连续性,而是指出国家职能及其社会条件的转变。实际的情况是:推动市场改革和社会转变的国家依赖着过去的政治遗产和意识形态的统治方式,而这两个方面的不相适应从不同的方向上造成了国家的合法性危机,即人们一方面可以用国家主导经济政策指责国家意识形态和统治方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可利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质疑国家经济政策的合法性。社会主义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和收益分配方面重视平等,但它以强制的和计划的方式保护了城市与乡村之间、不同经济体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制度性的不平等,在改革条件下,这一制度性的不平等迅速转化为阶级、阶层和区域的收入差别,从而促成了社会的急剧分化。因此,两个国家的实质性区分并不能掩盖它们之间的内在的历史联系。

  作为一种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一九八九社会运动包含了对于不平等的市场扩张的自发的反抗,而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运动,它又承续了一九八O年代社会思潮对于全能主义国家及其统治模式的批判。正如上述关于国家的区分并不意味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国家一样,社会抗议运动是一个包含着复杂成份的社会运动。在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复杂情况是:参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阶层也包括了一些利益群体,它们在一九八O年代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改革过程中获得了广泛的好处,出于对正在到来的调整政策的不满,这些利益群体试图通过将自己的诉求注入社会运动,推动国家进行更为激进的私有化改革。这一群体不仅是改革时代的产物,而且也是改革时代权力与市场的交换关系的直接表达,从而它们的诉求是在上层国家与社会运动之间展开的:它们利用注入资金、游说上层、在国家与运动之间递送消息,从而达到利用社会运动迫使国家内部的权力架构按照有利于自身阶层或自身集团利益的方向转变(我们不妨考虑康华公司、四通公司和其它一些集团在运动中的作用)。这一现象同样发生在与国家权力存在密切关系的某些知识分子方面,他们试图利用社会运动、特别是学生运动来影响国家内部的权力关系。一九八九年国家的内部分化与国家本身的利益集团化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在中国的语境中,今天被称之产‘’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已经开始萌发,它的核心内容是将放权让利和承包制的改革激进化,在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全面推进自发私有化进程,并通过立法程序将这一人为制造的阶级和利益分化过程合法化。因此,“新自由主义”(亦即“新保守主义”)体现的主要是在国家的利益集团化过程中形成的社会集团的利益关系,它的若干原则已经经由行政权力的和经济权力的网络内化为国家的改革政策。这一市场激进主义在国家合法性出现危机的时刻表现为“新权威主义”和“新保守主义”(即利用国家权威和精英推动激进的市场扩张),在市场的跨国运动中又以“新自由主义”的方式出现。这里的确存在着某种转变或者说权力或权威的转移:在全球化浪潮中,由于意识到了国家在全球化浪潮和国内市场扩张中扮演的某种保护、遏制和调节的角色,某些利益集团不再单纯地将市场扩张的动力寄托在国家身上,转而认为可以利用跨国资本和国内资本的力量重构中国的社会和市场。这就是“新权威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相互纠缠的历史秘密。在这个意义上,“新自由主义”与国家的某些矛盾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前期的自由主义与国家的关系,它是新的利益关系的产物。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之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其它部门利益集团之间在有关改革道路问题上和利益关系上时有冲突(它也反映在有关改革与调整的从未停止的政策性辩论之中),加之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地方、利益集团与跨国资本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新自由主义”得以经常假借“民间”、“社会”和“市场”的名义,一方面能够影响国家的改革政策,另一方面却又在海外媒体(尤其是港台和美国媒体)中扮演反对“计划经济”、“共产主义”或“专制主义”国家的角色。“新自由主义”的中国版本与极端保守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矛盾至多反映了国家实践的内在矛盾,它在各种场合把自己塑造成为“对抗者”的形象,但这并不证明这一市场意识形态与国家实践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关系,恰恰相反,它们之间存在箸复杂的相互依存关系。这就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统治意识形态在中国语境中的暧昧性和双重性。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新自由主义”假借的名目的否定不应被理解对于“民间”、“社会”和“市场”的否定,恰恰相反,毋宁是对反市场、反社会和反民间的垄断关系的否定。反思新自由主义的目的是在理论上提供有关市场的民主制度、社会的自我管理和民间力量的培育的可能性和现实基础。

  在上述意义上,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危机正在转化为新的垄断性的市场关系的危机。一九八九年的社会矛盾不应被归结为国家推动改革而社会各阶层反对改革的情形,洽恰相反,在旧体制衰落的条件下,人们要求的是深化改革。问题的症结在于要什么样的改革。无论是学生、知识分子还是其它参与社会运动的各阶层均支持改革(包括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和民主的诉求,但他们对于改革的期待和理解、他们在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千差万别。从一个更为广泛的或综合的视野来观察,广大民众所期待的改革、所理想的民主和法制是通过重构政治和法律构架保障社会公正和经济生活的民主化,而不是用一套程序性的政治构架和法律条文对现实的瓜分进程进行合法化论证。这一诉求与正在形成和扩大之中的利益集团的激进私有化改革诉求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虽然这一冲突在当时并没有充分地被理解),后者立刻将社会平等诉求斥责为绝对平等或道德理想主义,从而在否定“文革”和社会主义的名义下取消社会抗议的合理性。上述复杂的条件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改革过程中的有些受益阶层也参与了社会运动,为什么甚至连许多国家机构和国家官员也走上了长安街,参与了社会各阶层的示威和抗议。在这个意义上,用改革与反改革是难以说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特点的。

  从上述分析,我们大致可以说,形成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的意识形态因素包括了民主和自由的价值,也包括了日常生活中的平等观念,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这一特定时刻转化为一种批判性的动员力量。就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参与而言,后一方面构成了一个极易于忘却又极为重要的方面,它深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因此,在我看来,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意义是多重的,它是对旧时代的告别,也是对新时代的内在的社会矛盾的抗议;它是(学生和知识分子)对民主与自由的呼吁,也是(工人和其它市民阶层)对社会平等和公正的一种诉求。这一多重的姿态为运动的民主诉求作出了意义广泛的诠释。然而,由于冷战的意识形态,由于国家暴力及其引发的合法性危机,由于学生和知识分子运动对于上述历史过程缺乏深刻的理解,由于这一运动的最为保守的方面(即在私有化过程中凭借权力转移而发生的利益群体)与“新自由主义”的世界秩序之间的共谋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对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作出的解释,恰恰朝着有利于那些主张激进私有化的利益群体的方向发展,这个群体以真正的“激进改革者”的身份掩盖了它与国家权力和某些利益集团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掩盖了在这一过程中的真实的利益关系,在全世界面前将自己展现为通向世界市场和民主的进步力量。

  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发生了震动世界的天安门事件,并随之引发了东欧和苏联的瓦解。冷战结束,“历史终结”。一九八九年发生的动荡暴露了社会解体的征兆,而国家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将稳定作为自己的合法性前提,因为国家暴力机器被理解为维持稳定的唯一力量,最终掩盖了改革以来逐渐形成的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基本历史事实或惇论是:政府主导的经济政策导致了社会动荡,而动荡之后的稳定又成为国家权力向社会扩张的合法性依据。因此,新自由主义的“自我调节论”(及其对国家干预的排斥)最终变成了对于控制和干预的需求。在一九八九年的暴力之后,人们对社会运动的关注集中在“六‧四”事件、苏东解体、冷战结束之上,这一社会运动得以发生的历史条件和基本诉求反而被放到了一边,从而这一运动内含的历史可能性也随着运动的失败而消失了。如前所述,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起源于社会各阶层对于放权让利的不平等过程的抗议,起源于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对于中央政府的调整政策的不满,起源于国家内部的分化,还起源于社会各阶层与国家机器之间的互动关系。以一九八九年的媒体为例,我们不妨追问:为什么各阶层的社会动员和民主诉求能够渗入国家控制的媒体?我认为下述三个条件构成了关键性的因素:首先,政治集团之间的权力冲突、国家经济政策与国家意识形态之间的内在矛盾、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分化,使得媒体无法以单一的取向报导运动过程;其次,在媒体广泛报导之后,社会动员的广度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从而反过来使得国家无法以传统方式对新闻进行控制;第三,运动的民主和平等诉求与国家的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微妙的重叠关系(否则我们很难解释学生运动竟然以要求国家承认其为“爱国运动”为条件),从而具有某种合法性。上述三个方面在社会运动与国家之间形成了某种不稳定的互动关系。换言之,一九八九年五月间出现的短暂的新闻自由和公开讨论是以国家、利益群体和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互动为基本条件的,它的瓦解也以上述社会力量的平衡的瓦解为前提。运动失败的直接原因发生于国家对于运动的暴力镇压,而间接的原因则在于社会运动本身没有能力建立民主的政治诉求与社会动员的平等诉求之间的桥梁,无法形成稳定的社会力量,并促成上述脆弱的互动关系向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如果把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置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张的条件下进行观察,这一运动的许多诉求与一九九九年十一~十二月间在西雅图、二OOO年四~五月间在华盛顿发生的对于WTO和IMF的抗议和二OO一年夏天在意大利日那亚发生的针对八国高峰会议的抗议具有内在的联系,因为它们针对的都是一整套关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政治安排(尽管以自由市场为名)。这类抗议运动的内容是纷杂的,包含各不相同的取向(其中也包括一些右翼保守的因素),但如果仅仅根据其中的个别因素而把这样的抗议视为对于改革或自由交往的否定就错了,因为它们的保护要求中内含着对于平等的、民主的改革和自由交往的渴望,内含着一种对于另类的全球化过程的追求。这些运动是把民主、自由的价值与社会保护运动密切联系起来的历史例证,它们清楚地揭示了在“全球化”宣称与实际的垄断和限制之间的内在矛盾。没有这种社会压力就不存在重建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力,也就不存在创造有关市场的民主制度(或社会市场)的构想。但是,一九八九年之后盛行一时的“历史终结论”为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提供了一个最为明确的解释,即西方社会体制的最终胜利,中国仅仅是一个尚未终结的历史的孤零零的例证。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双重意义被作了单向的理解,而在我看来,一旦这一单向的理解成为世界范围内流传的故事,一旦这一单向的理解变成了对于现成制度的优越性的确证,一旦抗议变成了颂歌,它的真正意义、它的批判潜力、它的历史意味也就随之消失了。有人说这是过渡时代的必然,但这一必然性解释不但没有触及深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矛盾,而且也赋予了一个悲剧性的进程以道德的合理性。伴随着六月的枪声,社会抗议和社会运动转向了新的方向,人们也更愿意按照这一新的事态观察和理解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从无数的媒体有关运动的解释到这一运动在海外的新的发展方式,都表达了这一强大的趋向:它们把一九八九年在中国发生的社会沓动理解为“历史的终结”过程中的一个例外,而从未意识到一九八九年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巨大转变同时意味箸对于新的历史关系、新的垄断和强制的批判和抗议。

  对于那些“新自由主义”的反历史诠释,我在这里不能不提及几个严酷的、有时也是颇有讽刺意味的事实:

  第一,现代市场社会的形成不是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是国家干预和暴力的结果。在一九八九年之后,国家继续进行经济调整和改革,由于暴力的威胁,社会对于上述危机的不满被压缩在极小的范围内,一九八八年下半年被迫中止的价格改革恰恰是在一九八九年九月,即“六‧四”过后的三个月开始全面实施,当时的调整主要集中于价格、汇率和利率。我们可以将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一年的三年治理整顿时期,尤其是在一九八九年之后的经济变化,概括为如下一些方面:货币政策成为主要的调控手段;大幅度调整外汇牌价,促进汇率的统一,扩张出口,对外贸易形成了竞争和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双轨制”的差价缩小;上海浦东地区全面开放,各地开发区纷纷上马,等等。市场价格体系的形成和市场制度的相对完善化是此前实行的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成果,但我们还是应该追问:为什么一九八O年代后期两次闯关不成的价格改革恰恰在后一九八九的情境中得以完成?这是因为一九八九年的暴力遏止了这一过程引起的社会动荡,新的价格体制最终形成。换言之,新的市场制度及其关键性的价格机制是政治干预或政治安排的结果,从而政治权力与市场的互换关系不能不转化到新的经济体制内部。例如,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各阶层、群体和区域的收入差距全面扩大,新的贫困人口迅速增加。这一历史转变使得国家的旧有意识形态(以平等为取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它的实践处于极端自相矛盾的境地,从而无法行使其意识形态的职能。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失败同时伴随着国家意识形态的失败,国家此后实行的所谓“两手硬”政策实际上变成了专政手段(相对于以前的意识形态手段)与经济改革的结合,它标志箸旧的国家意识形态的基本效能已经丧失。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新自由主义”才能取而代之成为一种新的统治意识形态,并为国家政策、国际关系和媒体的价值取向提供基本的方向和合理性,为某些新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国内和国外媒体中扮演双重角色(即国家政策的鼓吹者和所谓“民间知识分子”)提供了制度的和意识形态的前提。

  第二,作为一套政治安排,市场社会的形成不但没有消解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所针对的那些历史条件,反而将这些条件深化和合法化了。由于一九八九年之后知识界对于这场运动的反思已经汇入了上述“历史终结论”的大潮(当然不幸的是“历史”在大陆尚未终结),从而很少有人仔细地分析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历史条件和基本诉求。当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巡并重新推进市场改革的时候,得到地方利益群体、知识分子和海外舆论的普遍欢迎。在三年的经济疲软和政治压抑之后,这一反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构成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的那些基本因素没有得到任何真正的解决。因此,一九九O年代发生的主要社会危机是与一九八九年以前的社会条件密切相关的,我们只要观察一下腐败、走私、分配不公、利益集团在公共决策中的影响、过度开发(如上海、海南等地的房地产)以及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社会福利体制的困境和环境危机等等,立刻可以看到这之间的内在联系,只不过规模更大、又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而波及更为广阔的范围。如制度性腐败与“双轨制”没有彻底消除密切相关,逃汇、集团性走私与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外贸系统的承包制有关,金融系统危机与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及其它过度开发有关,国有企业状况的恶化与上述各种市场环境的恶化(而不是完善化)有关。新一轮的金融改革和其它配套措施所引发的问题,也和当年“双轨制”的问题极产相近,当然具体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已经是完全不一样的了。有关失业、贫困、社会不公、通货紧缩、下岗、农民工和农村资源等问题,已经有许多学者作了探讨,我没有能力一一覆述。我在这里提及这些问题,是为了说明一九九O年代中国大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与一九八O年代的改革政策的历史联系,也是为了说明不平等的市场扩张如何促成了社会的分化、破坏了社会稳定的基础,从而为政治控制和经济垄断提供了理由和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一私有化过程与国家的某些矛盾从未掩盖它与极权政治的共谋关系,也从未掩盖它与民主化的深刻矛盾。

  第三,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是一个城市社会运动,它暴露了城市经济改革的内在的矛盾和城市市场扩张过程造成的新的社会矛盾。人们通常将农村改革与城市改革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改革阶段加以探讨,却很少关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没有考虑过占据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处境问题。但是,无论在一九八九年,还是在今天,这都是理解当代中国不平等的市场扩张的先决条件。城市改革于一九八四年激活,而城乡差别则从一九八五年起开始扩大,一九八九至一九九一年农民收入基本停滞,城乡收入差距恢复到一九七八年以前的情况‘’。一九八O年代后期,农村人口外流的速度和规模大幅度上升。中国人口与土地的严重矛盾是一个长期的社会矛盾,但为什么农民大规模迁徙恰恰发生在一九九O年代?我在此简要地说明构成这一现象的几个制度。性原因:第一,城市改革的发展促进了基础建设规模的扩大,开放政策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这两个方面发生了对于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其次,在城市改革的过程中,乡村改革并未随之深化,相反,城乡两种体制的基本结构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更加扩大,从而加快了将农业人口拋入迁徙过程的速度和规模;第三,开放政策和特区政策集中于沿海区域,沿海与内地的差距再度扩张:由于放权让利政策和税收结构的调整,原先由中央政府负责调节区域经济关系的机制大规模地改变了。第四,户口制度的放松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商品化过程,但并没有在变动的历史条件下形成新的制度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因此,在通货紧缩、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城市地区的地方政府大规模限制外来人口,再次形成身份性的歧视政策。农村动力的这种自由/不自由的暧昧状况保障了劳动力的供应,同时又限制了人口迁徙对城市社会的压力,这是当代中国“不平等的发展”的基本前提。下面这个例子典型地说明了塑造城乡关系的制度性条件:一九九三年,由于国家再度提高粮价,以及乡镇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口增长等因素,农业收入有所增长,但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九年间(尤其是金融风暴之后),乡镇企业效益递减,城市劳动力出现了大量剩余,外出务工人口和一些乡镇企业的工人出现回流现象。在许多地区,由于迁徙和过度开发,农村的原有结构已经难以恢复。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悖论和困境:一方面,在耕地面积缩减的情境中,农业人口较之一九七八年反而高出了七千八百余万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劳动保护及户口制度的限制,农民工不得不随城市经济的起落而制度性地来回迁徙。中国大陆目前有十分之一的庞大人口处于跨省流动之中,如果加上省内流动人口,这个数字还要更大。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的不同取向集中表现在平等问题上,用农村问题专家的话说,今日中国农村危机的主要症结就在“城乡分治,一国两策”。这一制度性的不平等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市场扩张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它对城乡社会结构的改变已经发生了并且还将继续发生极为重要的、难以预计的影响。

  农村问题并不是一九八九年社会危机的直接动因”。但是,当代农村危机是在“后一九八九”的条件下——即城市市场扩张的条件下——深化的:不平等的市场扩张通过将农民和土地转化为半自由的商品,从而瓦解了乡村社会的社会组织和自我修复能力。阿玛蒂亚‧森曾经在“作为自由的发展”的理论框架中指出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即一方面要将劳动从各种形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其进入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这一过程并不排斥对社会支持、公共管制或政府干预政策的利用。在生产和消费跨国化的时代,这一表述需要扩展、发挥并加以反思:首先,农村劳动力及其保障机制是理解市场制度与劳动契约自由之间关系的一个关键问题;劳动契约自由问题(我们可以移民自由为例)是衡量当代世界的市场安排是否是一个真正的自由市场安排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劳动契约自由不仅需要在民族国家内部实现,而且需要在全球经济关系中实施。其次,资本主义市场扩张的关键动力之一是劳动力的自由与不自由的并存,从而需要研究的是这一自由/不自由的状况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一种广泛的制度安排,它必须以努力消除不平等的制度结构(而不单是户口制度)为前提。再次,市场制度的扩张意味着交易活动及其价值渗入一切生活领域,它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如社区及其价值),将其它社群(如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贬低为低级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仅仅在劳动契约自由的意义上谈论发展而不是考虑发展与各社会条件的关系,就有可能导致社会解体。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公共管制或政府干预涉及了市场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如何限制这一制度扩展所导致的对于自然、传统、风俗、礼仪和其它生活方式和价值的破坏,则是今天研究发展问题的重大课题,也是将“自由”的价值从种种强制的关系中、尤其是从单一的经济关系中解放出来并置于更为广泛的视野内的必要步骤。因此,必须在捍卫劳动契约自由与制度性的社会平等、尊重多元文化以及发展问题之间建立牢固的联系。在当代中国的条件下,首先必须关注的就是农村兴城市的关系问题。从更为激进的视野来看,劳动契约自由(即以私人劳动合同形式出现的交换关系)以榨取私人创造的有效剩余价值来替代政治性依附或强制性的身份制度,这一历史进步本身并不能取代对于市场契约关系的再思考(试想在中国沿海出现的以契约形式出现的奴隶劳工的状况)。

  第四,中国当代改革呼应了国际社会的历史形势的变迁,更是国家积极调整对外政策的结果。改革与开放是一个铜币的两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开放概念可能导致一个重要误解,以为此前的中国大陆是一个完全闭关自守的社会。在这里,有必要对冷战的格局与中国的对外政策的关系作出扼要叙述。首先,中国与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对抗关系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有着密切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形成的冷战局面和热战局面为中国大陆的对外政策提供了特别重要的背景:一九五O年代发生的朝鲜战争、第七舰队封锁台湾海峡、一九六O年代美国支持的印尼军事政变及随后出现的排华浪潮、越南和印度支那战争,等等——所有这一切将亚洲地区分割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和地缘政治的考虑,中国转向了苏联、东欧和其它亚洲国家寻求盟友。其次,直至一九五O年代末期中苏关系出现危机,中国与苏联、东欧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同盟关系;在中苏分裂之后,中国继续奉行它在万隆会议之后形成的对外政策,着力发展它与第三世界国家及不结盟运动的广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在一九七二年,中国大陆政府代表中国重返联合国,这一结果是在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小国的推动下完成的,从而表明万隆会议以后中国大陆的对外政策在国际上获得了重大的成功,也在国内赢得了民忍的广泛的欢迎。开放政策开始于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大陆与绝大多数国家建交也是在这一时期。面向西方的开放政策的主要动力是调整中国在东西方关系中的战路地位,以联合美国抗衡苏联的侵略威胁。

  一九七八年以后,中国政府逐步放弃了联合第三世界和不结盟运动的外交路线,把外交的重心放在对美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上。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对外开放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形成了日益深入的、相互依赖的贸易关系。但是,这一关系的形成不是没有条件的。一九七九年二月至三月间发生了进攻越南的对外战争。这是一场与一九四九年以来发生的所有战争——抗美援朝、抗美援越、中印战争及中苏战争——截然不同的战争。战争的直接动因较为复杂,如越南在一九七五年统一后军事力量大增、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带有军事同盟性质的《越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签订、苏联与越南从南北两面对中国形成了战略威胁、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越军发动“闪电战”侵占柬埔寨,等等。但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更为关键性的因素,这就是以此为契机,中美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两国在对抗苏联及其盟友方面的同盟性质开始出现。在中国政府宣布对越战争的前夕,中美两国公布了建交公报。战争本身成为中国融入以美国主导的经济秩序的真正开端,它从另外一个方面揭示了市场化与暴力之间、开放与全球权力结构之间的历史联系。从这一时刻开始,原先的社会主义国家奉行的国际路线逐渐地淡出历史舞台,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从一种单向的开放转向了另一种单向的开放,即朝向西方(也包括日本和其它发达地区)的开放。没有什么比一九九九年五月八日北约(美国)飞机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后的国际反应更能说明问题的了:在联合国讨论轰炸问题的紧急会议中,不仅西方联盟站在一边,而且第三世界和中国的传统盟友也不愿意作出基本的声援。

  一九八O年代的开放政策具有从过去的束缚和文化大革命的后遗症中摆脱出来的解放作用,因而得到了全社会、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广泛欢迎。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我和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持有积极的评价和欢迎态度。任何对于当代中国问题的批判视野都不应该遮盖中国改革进程取得的惊人成就。但是,作为一种历史分析,我们不能不注意这一过程留下的极为深刻和复杂的历史印记和后果,因为它暴露了国家意识形态创造的世界图景的片面性。对于文化大革命之后成长的一代人,主导的知识就是关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知识(而且正如过去一样,是另一种片面的知识)。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东欧、南欧,这些曾经为我们所熟知的社会及其文化现在几乎完全在流行知识的视野之外。在一九八O年代有关越南战争的思想反思和文学创作中,占据绝对支配地位的不是对于战争和新的国际关系的思考,而是对于“文化大革命”的反思,以致谴责“文革”成为这一反思的道德合理性的全部支柱。这是以否定“文革”为由捍卫支配性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政策的一个明显例证,这一方式从此盛行不衰:一切针对当代的批评均可视为对“文革”的回归,因此不具有任何合理性。从一九八O年代至一九九O年代的前期,尽管已经经历了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知识分子的讨论空间仍然束缚在民族国家现代化的框架之中,缺乏起码的国际性视野,从而民族主义、民族问题、全球化等问题均无法置于民主问题的范畴中进行思考。这一思想状况清楚地说明了为什么一九八九年运动失败后人们找不到任何批判性的资源来思考这一运动的动力和失败,为什么人们只是从美国、西欧、日本以及“东亚四小龙”(即发达资本主义地区)的历史经验出发来理解全球化和市场经验,而从未触及这一经验的另一面——印度、中东、非洲、拉丁美洲的困境,为什么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在为戈尔巴乔夫新思维、菲律宾的民主运动和韩国的学生运动而欢呼的时候却没有能力理解这些运动发生的各自不同的社会条件和具体目标。

  
个人简介
又名:陈禹霄.入选“世界名人网”策划人,胜者集团事业合伙人,特约记者。首创“中医式咨询”、“宗教化营销”,尝试通过“中医式咨询”给策划正名。有志于通过“全息策划工作室和胜者集团”这两大平台,借助全息策划技术,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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