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香香

郑磊 原创 | 2008-07-23 06:10 | 收藏 | 投票

菊花香香与公众愤怒

 

网上出现了一个自称菊花香香大学生”,自曝被一个有妇之夫的高官包养,高官给了500万作为自己的存款,感觉很幸福云云的帖子,立即遭到了网友口水的征讨和掩埋,不仅如此,一些网友还通过各种搜索方法,锁定了一位成都的赵姓女子,声称此人就是那个“菊花香香”,并且将这位女子和家人的照片、电话号码等公布。此事引发了更多对该当事人及其亲属的人身骚扰。该赵姓女子最终不得不求助媒体公开辟谣。

 

    最近网络词语中增加了一个新词汇“人肉搜索”,大概就是说通过网络信息搜寻某个人的具体信息并锁定被搜索的人。这个词看上去充满了猥亵和对人的不敬。此词出镜不久,就爆发了这一恶性侵犯个人隐私事件,本身说明中国法律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还处于十分原始的地步。但抛开法律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许更值得当局深刻反思。

 

    贫富差距在任何社会都有存在,比如美国。中国的贫富差距存在并且相当严重,但中美之间同样的问题却有不同的表现。穷人是否一定会仇视富人?从个体而言,这种情况肯定是存在的。如果富人是靠自己努力工作和创造而致富,则不应也不会被沦落成被公众仇视的对象,这是假设这里说的众人并非劣等种族中好吃懒做者。应该相信,人类的大多数是会以客观和公正的眼光来评判富裕和贫穷。在中国,相当多的富裕之人的致富手段不合法,是民众仇富心态的根源所在。以前提到的企业家原罪,以及现在群众共愤的官员贪污腐败,才是群众发泄情绪的主要对象。

 

    “菊花香香”得意洋洋的帖子,让公众很愤怒,并借此发泄,造成了对无辜的赵某家庭的伤害。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防止个人隐私被侵犯,但假如也要借保护个人隐私的名义,来保护更多的借体制缺陷发了财以及正在大发不义之财的那些社会蛀虫,恐怕不仅于事无补,将会带来的也许就不只是网上的声讨了。当群体性事件风起云涌时,难道那些人就都是刁民暴民吗?刁民暴民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不用往远查,翻翻近代中国历史,就很容易找到答案了。

 

    互联网是一面镜子,也是一种社会表达媒介,是一种情绪发泄渠道,也是群众动员的工具。作为执政者,通过它可以见微知著,更紧要的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给民众一个交代。如此,才能使得口头的暴力只存在于虚拟空间而不会落实到现实的行动中,以防微杜渐,避免祸起萧墙之乱。忽然想到自去年以来,越来越多以“和谐”名义绞杀不“和谐”声音的做法,这是比较隐讳的批评,直白地说,这种做法就是欺下瞒上。可惜的是,凡如此行事的人,实际上是在壅堵民意通过正常渠道的表达,其结果会怎样,任何一个神志清醒的人,都是不难想到的。

个人简介
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SFI客座教授,行为经济学者,创新发展,金融投资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荷兰maastricht管理学院mba,兰州大学数学学士 email:proph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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