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图书语文错误(01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知识产权法》)

陈嘉珉 原创 | 2008-08-18 09:22 | 收藏 | 投票

[《知识产权法》,曾宪义总主编,刘春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2000年12月第2次印刷。责任编辑:李文彬。定价:33.00元]

 

1. 英文目录CONTENTS10页倒数第9:“The Pre-exiting Trade and Nullity——句中“Pre-exiting应为“Pre-existing

 

2. 英文目录CONTENTS11页第23:“The Relationship of Competition Law and Zntellectual Property Law——句中Zntellectual应为Intellectual

 

3. 英文目录CONTENTS11页倒数第9:“The Restriction of Author’s RightsYnderBerne Convention——句中Ynder应为Under

 

4. 第6页第8至9行:“标记价值不过是商品或服务以及商业信誉的反映,它们之间是‘标’和‘本’或‘源’与‘流’的关系,”——句中“源”与“流”二字应对换位置,改为“或‘流’与‘源’的关系”,如此才符合前文的对称逻辑顺序。

 

5. 第13页倒数第10行:“这种[]方法实际是以知识产品的消费方式为标准划分的。”——根据前后文义,句首“方法”一词之前应插入“分类”一词,详指具体方法。

 

6. 第29页第17至18行:“与英国不同[]这些国家的法律中体现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一些主张。”——句首“与英国不同”之后应插入逗号“,”,因是两个分句。

 

7. 第32页第3至4行:“但这部法仍不失为一部成功的法律[]后被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所沿用,”——“法律”一词之后应插入逗号“,”,因是两个分句。

 

8. 第36页倒数第14行:“[广西省]发生的一周广播电视节目表纠纷案,”——句首“广西省”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西自治区”。

 

9. 第38页倒数第7行:“并运[]各种物质手段发出,”——句中“运”字之后应插入“用”字。

 

10. 第41页第10行:“诱使与视觉发生密切关系[]一种艺术,”——句中“关系”一词之后应插入“的”字。

 

11. 第42页第13至14行:“《伯尔尼公约》不要求各成员国[求]统一规定,”——句中第二个“求”字应删除或改为“作”字。

 

12. 第48页第2行:“规定受保护的民间[文间]文学[艺]作品的范围,”——句中“文间”一词应删除;“艺”字应为“艺术”一词。

 

13. 第53页第8至11行:“北京市人民法院曾经审理过一件原告主张发表权被侵犯的诉讼。原告是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美籍华人),他曾为被告[,]一位中国私人企业家题写一件条幅。该企业未经其许可,将题词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包装上。原告诉被告侵犯其题词发表权。”——此段文字因一个标点符号的不当引起许多歧义——学生纷纷问我:怎么“原告”如何“曾为被告”?是中国企业家为美籍华人题写条幅还是美籍华人为中国企业家题写条幅?“该企业”是中国企业家办的还是美籍华人办的?我分析了半天,原来是“他曾为被告”之后的标点符号使用不当,可将逗号“,”删除或使用破折号“——”,不就一目了然了吗!还有“私人企业家”的说法也不妥。

 

14. 第54页第5至6行:“各国在这个问题[]由于传统影响,存在差异。”——句中“问题”之后应插入“上”字。

 

15. 第54页倒数第10行:“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先生]的继承人,”——句中“先生”一词应删除,学术著作中对人物应直称其名,不加“先生”、“女士”等称呼,是为惯例。

 

16. 第57页第7至8行:“在我国,有的著作把Economic right直译为经济权利[]Economic是经济的或经济学的意思,”——“经济权利”之后应插入逗号“,”,为两个分句。

 

17. 第62页倒数第15行:“就是靠租书获得[以]文学艺术的熏陶,”——句中“以”字应删除。

 

18. 第109页倒数第15行:“所谓学校课堂教学,是专指面授教学[、]函授、广播或电视教学不在此列。”——句中第一个顿号“、”应为逗号“,”,否则“课堂教学”和“不在此列”的所指不清。

 

19. 第110页倒数第12行:“翻译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的许可。”——此句错误有二:第一,两句之间的句号“。”应为逗号“,”,前后语义才连贯;第二,“著作权”应为“著作权人”。

 

20. 第111页第6至7行:“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句中句号“。”应为逗号“,”,前后语义才连贯。

 

21. 第121页倒数第7行:“承担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的[归则]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句中“归则”应为“归责”。

 

22. 第132页第15至16行:“[我们可以设想],在一个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中,统治集团会自发地创立适合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专利制度。”——此句逻辑不通,根据下一句“我们同样不能指望,……”来判断,句首“我们可以设想”应该是“我们不可设想”。

 

23. 第132页倒数第4行:“太平天国的[洪仁矸]在其《资政新篇》中称:”——句中“洪仁矸”应为“洪仁玕”。

 

24. 第134页倒数第11行:“草案经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句中“常委”应为“常务”。

 

25. 第147页倒数第8行:“一些国家[将]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句中“将”字应为“对”字。

 

26. 第161页第16至17行:“尤其是以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文件时,”——句中“的”字应删除。

 

27. 第163页第1至2行:“故有人将优先权原则[这]视为先申请原则的例外。”——句中“这”字应删除。

 

28. 第168页倒数第5行:“三、我国法律[]职务发明创造的有关规定”——句中“法律”之后应插入“对”字。

 

29. 第177页第11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食品]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句中主宾不同质,“食品”怎么会是“问题”呢?可否将“食品”改为“食品需求”。

 

30. 第180页第15行:“这类均符合《巴黎公约》第11条[规定的]。”——句末“规定的”应改为“的规定”。

 

31. 第182页第6至7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发明标准的国家只有美国等[被]少数国家。”——句中“被”字应删除。

 

32. 第221页第5行:“作为该契约对价的权利范围的边界理所当然应当[]清晰、确定的;”——“应当”一词之后应插入“是”字,句末“的”字结构“清晰、确定的”作表语。

 

33. 第224页倒数第8行:“这一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专利管理机关[行为行政机关]涉足了民事纠纷的处理,”——句中“行为行政机关”应为“作为行政机关”。

 

34. 第294页倒数第6行:“除了被侵权[]向其提起的以外,”——“被侵权”之后应插入“人”字。

 

35. 第311页第8至9行:“台湾[省]则由其《公平交易法》来规范上述两类行为。”——句中“省”应为“地区”。

 

36. 第317页倒数第15行:“……,来保护受著作[]法保护的作品不受侵犯;”——“著作”之后应插入“权”字。

 

37. 第328页第1至2行:“《巴黎公约》第10[第]之二规定了3类应予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句中第二个“第”字应为“条”字。

 

38. 第350页第14行:“《巴黎公约》对授予[专制]的条件丝毫未作规定,”——句中“专制”应为“专利”。

 

39. 第357页倒数第14行:“(超)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句中“超”字应为“趋”。

 

40. 第364页第12至13行:“《保护[文艺]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在1886年诞生,”——句中“文艺”应为“文学”。

 

41. 第367页倒数第12行:“或首次在非同盟[成国]出版而未同时在成员国出版的,”——句中“成国”应为“成员国”。

 

42. 第384页倒数第7行:“如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翻译权和出版权等,”——句中“复制权”之后插入顿号“、”。

 

43. 第400页第15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权利穷竭[采限]的态度是承认其存在,”——句中“采限”应为“采取”。

 

44. 第400页倒数第6行:“成员为了实施本协议的[目]修改和制定其法律、法规时,”——句中“目”字应为“目的”一词。

 

45. 第415页倒数第12行:“通常情况下还可以适用对侵权商品及生产原料和工具[进]扣押、没收和销毁。”——句中的“进”字应为“进行”一词。

 

陈嘉珉,2002年12月)

个人简介
周易管理哲学家,传统文化学者,武林诗人,价值中国最具影响力百强专家,国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成拳第三代传承人。著述经济、哲学、历史、命理、堪舆、玄学、武道诗文一百二十余部(含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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