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风波未息 广东再爆毒校服

靳海光 原创 | 2008-09-20 22:37 | 收藏 | 投票

  三鹿毒奶粉事件还在继续调查中,广东又爆出毒校服,消费者对国内商品的信任度达到一个冰点。无论是毒校服、还是毒奶粉受害的是孩子,这样的事件并不孤立,完全是企业缺乏公德心,缺乏责任心,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所导致的。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昨天在谈到三鹿结石奶粉事件等问题时严厉指责一些干部作风飘浮、管理松弛,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仅仅是批评指责是不够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必须严格按照现有法律追究,否则若干年后,还会爆出其他类似事件。这样说绝不是杞人忧天,实际上这么多年来,腐败与渎职导致众多事件的发生,虽然在当时引起一些轰动,但并没有人从中吸取足够的教训,最重要的一点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还有人记得在孩子身上发生的类似群体事件么?东北吉林学生集体饮用毒豆奶集体中毒事件,辽宁海城4000学生毒豆奶中毒事件,这两起食品安全导致的事故已经过去了四、五年,当时也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但处理结果令人很不满意,当时企业仅仅是罚款了之,众多中毒的学生留下的后遗症至今无法医治,许多家庭因此背负沉重的经济与精神负担,这其间又有许多幼小的生命相继消失。

  毒奶粉、毒校服事件不能杜绝,人民就不会信任政府的管理能力,

  附:相关事件回顾:

事件一:2008年9月,广东省质监局前天公布,共抽查了该省89家企业生产的学生校服产品178批次,合格158批次,合格率为88.8%,也就是说,有一成多的校服质量不合格,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pH值和致癌物联苯胺(benzidine)。据了解,校服质量被检验出问题无论在广东或中国其他省份其实已不算新闻,几乎是年年有的事。这一回中国各大媒体和网民较重视这条新闻,主要因为它赶上了问题奶粉风波的班车。

  在广东各大城市中,珠海市的校服产品合格率最低,仅为50%;佛山、河源、湛江等地的产品质量水平也较低,合格率分别为68.42%、70%和72.73%。深圳、韶关、东莞、云浮等市的产品合格率则最高,均为100%;广州次之,合格率为95.2%。

事件二:东方早报:2001年9月3日至4日,吉化集团公司中小学总校统一订购“万方牌”学生豆奶刚两天,其下属16所中小学校的6362名学生在喝完豆奶后出现恶心、拉肚子、发烧等中毒反应。

两年之后,部分中毒学生一直有多种疾病的症状,学生家长认为是当年“毒豆奶”事件的后遗症。从2003年起,约30名学生家长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约30名学生家长提起的民事诉讼,都已于近日宣判,张雪妍获得2670元赔偿是最高的。收到一审判决后,张德胜不服提出上诉。

事件三:豆奶事件大事记 2004年3月19日上午,辽宁省海城市兴海管理区所属站前、铁西和苏家等8所小学近4000名学生集体饮用了由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上午10时20分左右,一些学生出现腹痛、头晕、恶心等症状,随后被学校送往医院治疗。事发后几天之内,到医院就诊检查的学生不断增加。 4月4日凌晨,海城市铁西小学6年级2班女孩李洋病死。 4月4日,海城市政府与学生家长举行第二次见面会,承认孩子不适与豆奶有关,但仍强调,豆奶没毒。(北京青年报)

处理结果:4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海城豆奶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去年12月份,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郝国栋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总和刑期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郝佳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兰松涛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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