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传销门事件

王华 原创 | 2009-11-28 11:47 | 收藏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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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驳斥:甄刚“反传销协会的尴尬”一文 ( Sat, 12 Sep 2009 23:43:26 +0800 )
Description:

 

最近攻击质疑反传界的网络文章铺天盖地,甚至一家所谓直销界的小杂志也加入这个攻击的行列,遗憾的是有的反传界人士也一唱一和,要么自命清高,要么幸灾乐祸,要么含沙射影...其实这是反传界的悲哀,非常不明智,反传界不团结是事实,但是不能被别人利用,更不能互挖墙角,自乱阵脚。反传销的民间力量本来就很弱小,而且也面临诸多困难,同行之间勾心斗角更是不可取,如果抱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心态只能说明你的心胸狭隘,成不了大事。反传界加入到这场互相攻击的游戏,可以看出某些人的幼稚、目光短浅,实际上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让亲者痛,仇者快而已!

 

我们清楚地看到,这场争斗最后的结果是反传销名誉扫地,伪直销和传销分子兴高采烈,他们的目的就是分化反传销界,让反传销力量窝里斗,自乱阵脚,不成气候,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反传界在成长阶段有错误、有曲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要看清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反传销界一定要团结起来,不然你们的力量会更加弱小。也希望那些反传界的同行和支持者不要听信谣言,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大家把精力多放在反传上,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批评是可以的,不要上纲上线,更不能捕风捉影、无事生非,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要提倡,而栽赃、抹黑、攻击、报复性的言辞让人厌恶,更可以看出某些人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

 

反传界有害群之马,但不能代表反传界的全部,我们不能因为他们少数几个人的所作所为而抹杀反传界长期以来对社会的贡献。

 

我们来看最近《分销时代》发表的《[调查]“反传销协会”的尴尬/石头》,看不出一点站在公正立场调查的意思,倒像是一篇讨伐的檄文,充满了火药味,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写不出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署名“石头”,业内人士一看心知肚明,就是甄刚,他在今年上半年《分销时代》上也发表过一篇文章《反传销组织的存在和虚无》一文,笔者看过,文中大量披露反传界的内部矛盾,挑起事端,贬低反传界,可是遗憾的是很多反传界人士还没有看清此人的本来面目。我们先来看看《分销时代》的背景,通过网络搜索,该杂志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方: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总经营:北京海畴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编是知名直销专家胡远江,现任北京法蕾雅日用品有限公司战略顾问、北京海畴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总裁,中国直销专业网(www.cdsp.com.cn)也是由由北京海畴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组建,看来大有来头。由胡远江任战略顾问的北京法蕾雅日用品有限公司在2008年上半年被因涉嫌传销被北京市工商局查处(见7月24日《中国工商报》),而反传销协会的网站也对法蕾雅公司的传销活动曝光过,看来反传销协会在直销界、伪直销界树敌太多,也是这篇文章出笼的原因,幕后黑手是《分销时代》的后台老板,而甄刚则是其雇用的枪手,要搞臭反传销协会和整个反传界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遗憾的是反传界某些还算知名的人士却没有看清这一点,甘与无耻小人为伍。更有少数几个所谓的反传销人士成天不做实事,为反传销尽力,却拉帮结派、孤芳自赏、一唱一和,对反传销协会极尽攻击诋毁之能事,那个自诩为“反传三姐”的人,在反传销界上蹿下跳,游刃有余,成天屁事不干,专门挖空心思搜集所谓的反传界“内幕”、还煞有介事地写所谓的回忆录,把反传销界的所有私事抖落出来,以显示她的神通广大、左右逢源,过度消费别人对她的信任,把别人和她的聊天记录到处乱发,甚至添油加醋地四处宣扬,实际上就是恬不知耻!最近发生的重庆“风雨”事件如果属实的话,是整个反传界的耻辱,这样的害群之马肯定要扫地出门,我们对受害者表示同情和安慰,希望她能早日走出阴影,如果有证据支持通过司法途径将害人者绳之以法。反传销界更要低调处理,同时也是对受害者的保护,不能再大肆宣扬,这样对其伤害更大。可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却如获至宝,好像找到了置“反传销协会”于死地的有力证据,大肆炒作,唯恐天下不乱!这样落井下石的人更加卑鄙无耻!“风雨”是独立反传销人士,和各方反传销力量都有联系,并不属于哪一方,反传销协会在求助者急于求助,专业人员又赶不到,哭着相求的情况下,就近安排求助者联系“风雨”并无不妥,出事后,协会私下里向求助者做了道歉,还有必要上纲上线,大加鞑伐吗?

 

下面我们看看《‘反传销协会’的尴尬》(以下简称<反>文)一文的立场和论据属不属实,能不能站住脚跟:

 

《反》文一开始就以“反传”还是诈骗?”开头,立场可谓旗帜鲜明,唯恐这个屎盆子扣不到“反传销协会”身上,给读者先入为主的感觉,然后又急于煽风点火,冠之以“矛盾重重”,笔者不清楚作者甄刚信息来源于哪里?据我所知,他与协会的会长李旭在上海也只有一面之缘,跟反传销协会并无往来,写这篇文章之前从来没有采访调查过“反传销协会”,也没有和“反传销协会”的成员共过事,调查又从何而来?仅凭一些道听途说、以个人好恶拼凑的所谓调查又有何可信度而言?甄刚也知道反传销的民间力量有两股,为什么要厚此薄彼,对别的反传销力量很少提及,却要对“反传销协会”浓墨重彩,厚爱有加呢?由此可见《反》文的作者一开始就站在“反传销协会”的对立面,又何谈公正而言?所谓的调查完全是胡说八道,搬弄是非!

 

“chinafcx.org”和“chinafcx.com”是两个不同的域名,而且别人选什么域名是别人的自由,作者却要意味深长一番,不免有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之嫌!

 

“从执行力和反应能力来看,‘反传销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比其他反传组织要来得弱一些。”,并举出几个例子,又何谈执行力和反应能力弱呢?北京的“反传销协会”和“联合会”、“志愿者联盟”毫无关系,反应什么呢?按作者的思路,应该发出贺电?还是口诛笔伐呢?难道“反传销协会”还要甄刚老师来亦步亦趋,传授秘籍不成?

 

至于“‘反传销协会’内部分崩离析的程度也要比本刊那时所设想的严重许多,也不符合事实,协会有权开除一些违反协会规定的人,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实际上协会从新乡搬到北京后重新获得了新生,力量不是缩小了,而是壮大了,专职人员从最初的五六个人发展到现在的10多个,而且大家越来越团结,并且有了自己长远的发展规划,一切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媒体关注度也相当高,怎么能说分崩离析了呢?是嫉妒了,不高兴了吧?

 

“李旭当初一个人反传的时候”,记住,李旭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反传,他有很多的支持者,他身边也有很多的志愿者,他开始反传的时间是2006年3月份,而且是目前建站时间最早的“反传销网站”(www.xihuo.com)的版主,后来是该网站的实际管理者,也是当时“反传销联盟”的核心成员,是目前反传时间最早,也是坚持反传时间最长的反传志愿者,他的专业反传销博客是反传第一博,点击量达160多万,帮助的人不计其数,对反传销的贡献有目共睹,人品和付出也无人能出其右,不是你几句话就能够贬低的。协会的专业人员每天不辞辛苦奔走在全国各地,解救劝说传销人员,协会的工作人员废寝忘食,每天工作从早到晚,甚至忙到深夜,咨询电话每天有上百个,帮助的传销受害者家庭不计其数,岂是你一句“乏善可陈”就能一笔勾销的?

 

民间反传销力量身份尴尬不说,还面临资金的压力,没有经费来源,《反》文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但不予同情和支持,反而极尽挖苦奚落之能事,对“捐助者”名单评头论足,实际上协会的收费标准也是目前的无奈之举,要能生存,才能更好地帮助别人,如果没有经费,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怎么帮助别人?《反》文不但不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却武断地指出“即使有充沛的资金也不见得能做好事情,因为繁荣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言外之意,这些钱都会被他们中饱私囊,简直活脱脱血口喷人!协会的账目都是公开的,有勇气公布收费标准,而有的组织何以不敢公布(笔者没有攻击别人的意思)?《反》文厚此薄彼?不知道意欲何为?

 

关于“‘反传销协会’至今都不曾公布它承诺过要公布的曙光被刺后的捐款明细”,拿作者对反传界内幕了如指掌的熟悉程度,不至于无知到这种程度吧?不知道作者是别有用心,还是一时糊涂?曙光被刺是在“反传销协会”成立之前,而且捐款账号也非后来协会的账号,怎么把别人的成年老账也算到协会头上了?

 

关于对网上传销的曝光,“反传销协会”一直不遗余力,网站和论坛专门列出“其它传销”或“网上传销”版块予以曝光,“‘反传销协会’对世界通只字不提的事实是对其‘反传销’三个字的最大讽刺”的断言简直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可能‘反传销协会“对”法蕾雅“传销的曝光触犯了那些伪直销的利益,多有得罪,《反》文的作者怎么不敢明说,而要旁敲侧击呢?可是你回击的不是地方。

 

“反传销协会”的简介里有这么一段话:“自从反传销前辈曲玉军先生创立中国第一个反传销公益性网站和组织以来,无数的反传销志愿者前赴后继与传销经济邪教进行着不懈的斗争。反传销事业就像长江后浪推前浪,由于身份的尴尬,物资的匮乏,以及亲人朋友的不理解,他们承受着经济与精神上的双重压力,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很多人坚持一段时间后不得不无奈地离开。我们理解并尊重他们的选择,感谢他们为反传销事业所作出的贡献,毕竟反传之路荆棘密布,无比艰难。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携手并进将反传销进行到底!不抛弃,不放弃!”那么又何谈数典忘祖?

 

《反》文的最后一句话说:“如果人性能少一些贪婪,就能多一点智慧,多一点智慧,就能少上一些当,不是非得有反传组织的帮助,不是非得让每位传销受害者家属或朋友‘捐助’300元,世人才能远离传销!”大家不言自明,作者到最后还余怒未消,还不忘了攻击一番,其“好斗的公鸡”的本性暴露无遗。全国传销大军有1000万,打击传销主要靠政府,民间力量也只是一个补充,“反传销协会”是一个民间组织,不可能帮助所有的人,而且协会发的有文章《亲朋好友陷入非法传销怎么办?》就是要告诉求助者学会自救,在想不到办法的情况下才求助于我们,我们没有要求求助者都来捐助这300元钱,而且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宣传和预防,解救劝说只是一个次要方向。

 

通观全文,可以看出作者好恶和取向,当然文责自负,我想协会会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现在是法治社会,无端的诽谤是要付出代价的,沉默不代表软弱可欺,忍耐也是有限度的,我们将拭目以待!

 

 

 

 

附:甄刚发表在《分销时代》上的《反传销协会的尴尬》一文:

 

    反传”还是诈骗?有读者联系本刊,就某“反传协会”网站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读者希望本刊调查的网站,域名为www.fcxxh.org。该读者的主要疑问是:第一,这个协会是不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第二,该协会到底是不是纯公益的,如果是纯公益的,经费又从哪里来

而对于本刊而言,这个网站却并不陌生,早在今年“二三月合刊”中,本刊一篇名为《反传销组织之存在与虚无》就已经对于中国大陆目前主要的反传销力量的由来与生存现状做了深入剖析。不过,针对目前出现的新状况,本刊再次进行了相关调查。

矛盾重重

“反传销协会”之前的网站是fcx114.cn,网站实际所有人是凌云和利剑。今年年中,凌云辞去“反传销协会”“名誉会长”之职的同时并没有把该网站域名的管理权一起交出来,因此,现任“会长”李旭不得不另外申请一个域名作为“反传销协会”的“官方”网站,这就是网站fcxxh.org的由来。有意思的是,在该网站的公告里,“协会”还公布了另一个网址:chinafcx.org,然而该网址解析后的重定向还是指向前者,联系到另一在大陆有影响的反传销组织的网站域名是chinafcx.com,协会的这一举措意味深长。

从执行力和反应能力来看,“反传销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比其他反传组织要来得弱一些。5月10日,贺亚峰、萧贺林领导的“反传销联合会”成立,“反传销协会”没有作出任何反应;5月15日,利剑发表总部由河南新乡市搬迁到广东东莞的《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总部搬迁公告》,“反传销协会”依然没有反应。笔者注意到chinafcx.org的正式开通在5月27日,6月1日才在网站发布“关于免去利剑协会副会长”和“关于凌云辞去协会名誉会长”的两则“通告”。而7月7日,凌云则发表了《民间三股反传销力量将启动反传销协作机制》,宣布“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中国反传销网以及反传销联合会共同开展工作”。

就年初“中国反传销协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的事态发展,本刊在《反传销组织的存在和虚无》一文中就利剑可能离开“反传销协会”的推测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反传销协会”内部分崩离析的程度也要比本刊那时所设想的严重许多。内地反传销力量经过半年的整合,在反传销的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已演变成两大相互敌对的阵营和若干不受双方约束和影响的独立反传人士。

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这一结果,但这一结果却又是相互矛盾和斗争的必然。凌云和利剑两个人反传的时候,叶飘零、李旭当初一个人反传的时候,成绩都有目共睹,那个时候,大家很少考虑个人名利,后来组织壮大了,世俗的考虑也随之而来:大家都在心里计较,谁谁谁对反传事业贡献多少、待遇如何。有计较就有患得患失,就有心存不满,于是乎,在少得可怜的资金面前,挪用公款者有之,私吞捐款者有之,虚报假账者有之,贩书牟利者有之。一共就那么十几二十来号人,还要争什么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争到的党同伐异清理门户,争不过的拉队伍走人另立山头。年初才开过所谓的“中国反传销协会全国代表大会”,转眼就发生了“迁都事件”和“利剑吸毒事件”。而利剑一走,名誉会长凌云等于成了空架子,权衡利弊后也跟着走人,与利剑一起,和年初未参加“代表大会”的叶飘零、贺亚峰等人达成“三头协议”,组成“反传销联盟”,这一联盟对结盟各方有多少约束力、联盟对外有多大的凝聚力,圈内的人心知肚明。

乏善可陈

虽然“反传销协会”网站域名以 .org做后缀,但“反传销协会”想要申请成为合法的“社会团体”,连第一道关卡都过不了,因为没有哪个单位愿意承担起主管单位的责任,允许其挂靠。申请社会团体而没有主管单位,就好像上市公司没有保荐人一样,是不可能注册成功的。至于反传销组织的资金来源问题,本刊在《反传销组织的存在与虚无》里也曾谈过,关键不仅是资金的来源,还在于即使有充沛的资金也不见得能做好事情,因为繁荣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反传销协会”至今都不曾公布它承诺过要公布的曙光被刺后的捐款明细,应该是有其难言之隐的,不过大家能在其网站看到一份“赞助者名单”,在这份跨度为4个月共计94人的名单里,捐款100元的只有1位,200元的有3位,400元4位,500元4位,而捐款300元的竟达77位!从百分比看占到了82%!这份统计报告显然违反统计学常理,数据既非经典的钟形分布也非混沌的非钟形分布,倒好似大家事先都商量好了每人出300元“赞助费”一样。那为什么都是300元呢?这就需要参考“中国反传销协会”发布的《关于外出解救劝说专业人员差旅费计算的解释》了,该篇公告开门见山地指出:“费用分为三部分:来回路费,路途中的餐补和话补,给协会的三百元捐助。”原来,300元“捐助”是“反传销协会”的硬性规定!

随着IT业的不断发展,网络资讯的日益普及和国家打击力度的增强,能让异地传销滋生成长的领地已经越来越小,针对异地而诞生的反传销事业也将随之日薄西山。而反那些更具社会危害性的新型传销如世界通等又是无利可图的。举个例子,“反传销协会”的人肯定不会去主动劝说那些已经加入“世界通”的代理商退出世界通,而不认为自己是在搞传销的代理商也不会想到要去找“反传销协会”,即使真有代理商找到“反传销协会”,“反传销协会”又能为他做点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既然什么都做不了,这300元的“捐助”自然也就收不到了。

事实上,河南是世界通发展地最好的省份,至于“反传销协会”的“故都”河南新乡更是世界通最为猖獗的地区之一(至今还有一个绰号叫“刷吧狗”的新乡代理商在百度贴吧疯狂刷吧,为世界通招魂)。“反传销协会”对世界通只字不提的事实是对其“反传销”三个字的最大讽刺,加上前面所说的300元“捐助”的硬性规定,反传销看上去好像已经成为一种弥漫着铜臭味的类似于私家侦探社的生意。

一些反传销组织的领导人很喜欢炫耀自己反传的悠久历史,但他们的历史最早也只能回溯到曲玉军(某知名反传人士)反传的时候,之前的人即使付出过再大努力,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属于“反传销”这个圈子的。数典忘祖之余,他们似乎没想起武汉新田是1995年成立并于1998年被取缔的,在1998年4月国家对直/传销“一刀切”到2003年曲玉军通过平面和网络媒体展开“反传”足足有5年时间的“真空”,莫非这漫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没有人“反传”?

广西资本运作传销现在也流行起用PPT等多媒体工具进行宣传了,然而即使工具能“赶超潮流”,其谎言与诈骗的本质和内容是不会改变的。如“资本运作”系列宣传图片的第一张就露了马脚,图片告诉大家:“资本运作运营模式的来源是1859年两个美国哈佛学生为了梦想拥有一辆汽车而发明的。”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两个学生一定是“时空旅行家”,所以才能早在世界上第一辆汽车在德国发明之前的27年,就产生了这一梦想并“很快”拥有了当时这个星球上的其他人都不曾见过的汽车!为什么在传销面前,很多人的智商都会归零?本刊以为除却贪婪别无原因。

如果人性能少一些贪婪,就能多一点智慧,多一点智慧,就能少上一些当,不是非得有反传组织的帮助,不是非得让每位传销受害者家属或朋友“捐助”300元,世人才能远离传销!

 

 

 

 

 

 

 

 

 

附:

 

反传销联合会(反传三姐张爱萍)的博客原帖及网友跟贴:

 

 (现原文已删除,为保持原文的真实性,个别错别字不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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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转:反传销协会的尴尬(2009-09-11 14:50:18)

 

标签:文化 杂谈 

 

 

前言:昨天下午,利剑给我打电话,说甄刚在《分销时代》发了一篇文章,叫《反传销协会的尴尬》。文章是针对北京协会的,但对他与凌云的说法有不符合事实的地方;文章提到了所有反传组织。我问利剑,是否也提到我们联合会,利剑欲言又止。(因为在有些人眼里,我们这个联合会根本就不算个单位,属于可以忽略不计的那种。)他问我要甄刚的电话,我没给,我说要问问甄刚是否可以,我记得甄刚老师好像跟我说过,不能随便把他的电话告诉人的。我问他有没有甄刚的Q,可以Q聊的。利剑再次请求要电话,我说不经过甄刚同意不能给他。利剑说,他可以不说是从我这里要的,李旭也有,就说是李旭给的,“给李旭扣个屎盆子”。(好可爱的利剑哦。我都有点喜欢你了哦。你的浑,在表面,你不装,至少在这件事上,至少目前对我;比装老实、背地偷偷给人扣还好点儿。我顺便、见缝插针地、倚老卖老地又嘱咐了他几句:不要刷手段,哪怕对对手,即便对手是个小人,你也不要以小人手段对他。)利剑说,他跟叶飘零去要。晚上,我上Q,问凌云联系甄刚没有,凌云说他联系了;我请凌云把文章内容转给我,如果方便的话。没有回复。晚上,我找列兵Q聊,跟他说了下午的情况,看他能否通过甄刚要到文章内容,列兵给了我一个链接地址,是百度的,只有当期的杂志目录,还是看不到具体内容。我问列兵事先是否知道甄刚的这篇文章,列兵说他不大清楚,只是说好像北京协会要告甄刚。我请列兵转告甄刚老师,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作证人。今天一大早,我进列兵博客,看到了列兵发了这篇文章,粗略看了一遍,觉得此文对联合会的报道有两处不当:一是领导人,萧贺林律师只是我们的法律顾问;二是三方联合,并没有组成“反传销联盟”,三方联合的内容仅仅是指志愿者资源共享,我们彼此是独立存在的,互相之间没有任何制约。我接着联系了萧律师。以下是聊天记录:

反传销联合会 07:48:41

最近甄刚又写了一篇关于民间反传(组织)文章,其中提到了您,把您列作联合会的领导人。我一直跟他说你是法律顾问的。成立公告也是这么写的。甄刚发这篇文章之前,没有跟我沟通。我是刚刚在别人的博客看到的,接着就告诉您了。需要跟出版社澄清吗? 需要的话,我联系甄刚。

赤峰市萧律师 07:50:35

我什么时候变成领导人了,我只是说做法律顾问的。这可是有人强加到我头上的。需要澄清这个问题,我始终认为,反传销是民间自发的一种行为,应当已公益性为主要内容,意在揭露传销,疏清经济秩序,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着法律、行政强制力等方面的不足。我从没有想过当什么领导人。

 

反传销联合会 07:58:24

是的,我理解。 我这就联系甄刚。我先向您道歉!

 

赤峰市萧律师 07:59:26

好的,你把这个事情澄清就可以了

我接着电话联系甄刚。我要求Q聊,甄刚早删除了我好友,5月12号以后没有任何联系。甄刚开始同意我加他,后来又说就电话里说吧。我首先就三方联合向他解释,他说已经跟利剑说了;我再说萧律师身份,甄刚让我找出版社,我说需要那么张扬吗?我认为他跟出版社熟悉,希望他能跟出版社说一下。他说,文章已经发了,我有什么办法!我问他是否认为我们联合会也是收费解救的?他说,没有。

首先,感谢甄刚老师,把我们联合会也看做反传组织的一家。5月17号,利剑路过我这儿,我用利剑的手机给李旭打电话,我提到我们联合会,李旭先是哈哈大笑,接着呵呵两下,“你们联合会”......潜在台词:你们联合会算个“组织”吗?!

其次,顺便跟甄刚解释一下,他4月份时跟我说过,以后写文章不要提他,我答应的。可现在,不提他不行,请他理解。其实,我不想打扰他的,联合会里我跟他接触最多,因为他的文章涉及到了联合会,我需要跟他联系,没办法。

再其次,我个人不怀疑甄刚这篇文章的动机“别有”什么“用心”,只是有点儿失实。

还有,附表标题加上民间二字为好。我班门弄斧了(张爱萍

以下为正文 :                      

                                反传销协会的ganga

反传”还是诈骗?有读者联系本刊,就某“反传协会”网站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读者希望本刊调查的网站,域名为www.fcxxh.org。该读者的主要疑问是:第一,这个协会是不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第二,该协会到底是不是纯公益的,如果是纯公益的,经费又从哪里来

而对于本刊而言,这个网站却并不陌生,早在今年“二三月合刊”中,本刊一篇名为《反传销组织之存在与虚无》就已经对于中国大陆目前主要的反传销力量的由来与生存现状做了深入剖析。不过,针对目前出现的新状况,本刊再次进行了相关调查。

矛盾重重

“反传销协会”之前的网站是fcx114.cn,网站实际所有人是凌云和利剑。今年年中,凌云辞去“反传销协会”“名誉会长”之职的同时并没有把该网站域名的管理权一起交出来,因此,现任“会长”李旭不得不另外申请一个域名作为“反传销协会”的“官方”网站,这就是网站fcxxh.org的由来。有意思的是,在该网站的公告里,“协会”还公布了另一个网址:chinafcx.org,然而该网址解析后的重定向还是指向前者,联系到另一在大陆有影响的反传销组织的网站域名是chinafcx.com,协会的这一举措意味深长。

从执行力和反应能力来看,“反传销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比其他反传组织要来得弱一些。5月10日,贺亚峰、萧贺林领导的“反传销联合会”成立,“反传销协会”没有作出任何反应;5月15日,利剑发表总部由河南新乡市搬迁到广东东莞的《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总部搬迁公告》,“反传销协会”依然没有反应。笔者注意到chinafcx.org的正式开通在5月27日,6月1日才在网站发布“关于免去利剑协会副会长”和“关于凌云辞去协会名誉会长”的两则“通告”。而7月7日,凌云则发表了《民间三股反传销力量将启动反传销协作机制》,宣布“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中国反传销网以及反传销联合会共同开展工作”。

就年初“中国反传销协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的事态发展,本刊在《反传销组织的存在和虚无》一文中就利剑可能离开“反传销协会”的推测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反传销协会”内部分崩离析的程度也要比本刊那时所设想的严重许多。内地反传销力量经过半年的整合,在反传销的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已演变成两大相互敌对的阵营和若干不受双方约束和影响的独立反传人士。

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这一结果,但这一结果却又是相互矛盾和斗争的必然。凌云和利剑两个人反传的时候,叶飘零、李旭当初一个人反传的时候,成绩都有目共睹,那个时候,大家很少考虑个人名利,后来组织壮大了,世俗的考虑也随之而来:大家都在心里计较,谁谁谁对反传事业贡献多少、待遇如何。有计较就有患得患失,就有心存不满,于是乎,在少得可怜的资金面前,挪用公款者有之,私吞捐款者有之,虚报假账者有之,贩书牟利者有之。一共就那么十几二十来号人,还要争什么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争到的党同伐异清理门户,争不过的拉队伍走人另立山头。年初才开过所谓的“中国反传销协会全国代表大会”,转眼就发生了“迁都事件”和“利剑吸毒事件”。而利剑一走,名誉会长凌云等于成了空架子,权衡利弊后也跟着走人,与利剑一起,和年初未参加“代表大会”的叶飘零、贺亚峰等人达成“三头协议”,组成“反传销联盟”,这一联盟对结盟各方有多少约束力、联盟对外有多大的凝聚力,圈内的人心知肚明。

乏善可陈

虽然“反传销协会”网站域名以 .org做后缀,但“反传销协会”想要申请成为合法的“社会团体”,连第一道关卡都过不了,因为没有哪个单位愿意承担起主管单位的责任,允许其挂靠。申请社会团体而没有主管单位,就好像上市公司没有保荐人一样,是不可能注册成功的。至于反传销组织的资金来源问题,本刊在《反传销组织的存在与虚无》里也曾谈过,关键不仅是资金的来源,还在于即使有充沛的资金也不见得能做好事情,因为繁荣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反传销协会”至今都不曾公布它承诺过要公布的曙光被刺后的捐款明细,应该是有其难言之隐的,不过大家能在其网站看到一份“赞助者名单”,在这份跨度为4个月共计94人的名单里,捐款100元的只有1位,200元的有3位,400元4位,500元4位,而捐款300元的竟达77位!从百分比看占到了82%!这份统计报告显然违反统计学常理,数据既非经典的钟形分布也非混沌的非钟形分布,倒好似大家事先都商量好了每人出300元“赞助费”一样。那为什么都是300元呢?这就需要参考“中国反传销协会”发布的《关于外出解救劝说专业人员差旅费计算的解释》了,该篇公告开门见山地指出:“费用分为三部分:来回路费,路途中的餐补和话补,给协会的三百元捐助。”原来,300元“捐助”是“反传销协会”的硬性规定!

随着IT业的不断发展,网络资讯的日益普及和国家打击力度的增强,能让异地传销滋生成长的领地已经越来越小,针对异地而诞生的反传销事业也将随之日薄西山。而反那些更具社会危害性的新型传销如世界通等又是无利可图的。举个例子,“反传销协会”的人肯定不会去主动劝说那些已经加入“世界通”的代理商退出世界通,而不认为自己是在搞传销的代理商也不会想到要去找“反传销协会”,即使真有代理商找到“反传销协会”,“反传销协会”又能为他做点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既然什么都做不了,这300元的“捐助”自然也就收不到了。

事实上,河南是世界通发展地最好的省份,至于“反传销协会”的“故都”河南新乡更是世界通最为猖獗的地区之一(至今还有一个绰号叫“刷吧狗”的新乡代理商在百度贴吧疯狂刷吧,为世界通招魂)。“反传销协会”对世界通只字不提的事实是对其“反传销”三个字的最大讽刺,加上前面所说的300元“捐助”的硬性规定,反传销看上去好像已经成为一种弥漫着铜臭味的类似于私家侦探社的生意!

 

一些反传销组织的领导人很喜欢炫耀自己反传的悠久历史,但他们的历史最早也只能回溯到曲玉军(某知名反传人士)反传的时候,之前的人即使付出过再大努力,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属于“反传销”这个圈子的。数典忘祖之余,他们似乎没想起武汉新田是1995年成立并于1998年被取缔的,在1998年4月国家对直/传销“一刀切”到2003年曲玉军通过平面和网络媒体展开“反传”足足有5年时间的“真空”,莫非这漫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没有人“反传”?

广西资本运作传销现在也流行起用PPT等多媒体工具进行宣传了,然而即使工具能“赶超潮流”,其谎言与诈骗的本质和内容是不会改变的。如“资本运作”系列宣传图片的第一张就露了马脚,图片告诉大家:“资本运作运营模式的来源是1859年两个美国哈佛学生为了梦想拥有一辆汽车而发明的。”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两个学生一定是“时空旅行家”,所以才能早在世界上第一辆汽车在德国发明之前的27年,就产生了这一梦想并“很快”拥有了当时这个星球上的其他人都不曾见过的汽车!为什么在传销面前,很多人的智商都会归零?本刊以为除却贪婪别无原因。

如果人性能少一些贪婪,就能多一点智慧,多一点智慧,就能少上一些当,不是非得有反传组织的帮助,不是非得让每位传销受害者家属或朋友“捐助”300元,世人才能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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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联合会

2009-09-11 15:03:41

通知 

您的文章《转:反传销协会的尴尬》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2009-09-11 13:35

博主回复:

新浪网友:

2009-09-11 16:26:53

“反传销协会”至今都不曾公布它承诺过要公布的曙光被刺后的捐款明细,

这个事情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因为捐款明细在某个傻逼手里,一直说公布,一直到现在都没公布。和协会狗屁的关系。

甄刚也是脑子糊涂了吧。前后时间你算算,迁至北京前所有的钱都是利剑一个人管,他原来那个女人管卡。没事去看看当时征集捐款的消息,都是利剑的账号。

这个帐算在协会头上,刀子却是落在傻逼头上去了。呵呵

博主回复:

 

反传销飞狼

2009-09-11 17:32:51

张爱萍,你真是一个疯子,你这样做能得到好处吗?你听哪个人说谁在反传销里面赚了多少多少钱吗?哪个人利用反传销又买车又买房的吗?你是不是吃错药了,你这样做的目的在哪里,你的动机很让人怀疑,我不管是谁,只要是他在反传销我都尊重他,但是像你这种人,我鄙视你,我从骨子里面鄙视你这种人,试问一下你为反传销做了什么贡献?你摸着自己的良心问问,你除了搞攻击,调起争端你还做了什么?自从你去年到新乡走了一趟,反传销阵营里面就没安宁过,你这样做的目的在哪里?自从有看你这个人整个反传销群里面无时不刻不是围绕你唧唧歪歪的声音,你要让每个人围着你转!你说你是个老师,我真怀疑你教学的动机,我怀疑你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挑起第三次世界战争!

博主回复: 2009-09-11 18:14:36

后生真可畏!你说的这些我无法回答,因为太笼统,也可以说不存在。你是 继一贴之后又一个与我不共戴天的。我怀疑你是不是吃错药了?尴尬一文不是我写的,我有那么高水平吗?是甄刚老师的文章。因为涉及到我们联合会了,所以必须转。“自从你去年到新乡走了一趟,反传销阵营里面就没安宁过”,你太抬举我了吧?!

 

反传销飞狼

2009-09-11 17:39:07

有本事就别删我的贴,好让你自己回忆回忆自己以前都做了些什么?千万别把自己的位置给站错了,我不想骂人,我从来都没有在反传销这个圈子里面骂过人,但是我今天一定要骂你,你就不是个正常人,你是个神,你比神还要厉害,你已经超过了佛主,你是佛主崇拜的偶像,佛主的佛主,昨天看了场电影,叫东方不败,我想你就是西方求败,你太无敌了,我个人认为你不配挂上反传销这三个人,这个地球上还有你这种人,我真长见识了!

博主回复: 2009-09-11 18:18:09

一定不删。我比王川还无耻吗?劳你大驾,告诉我风雨事件飘渺得怎样了?

曙光:

2009-09-11 18:17:43

张爱萍,我是曙光,就是谁那个文章里哪个有难言之隐不敢公布账目的那个王八蛋,是啊,我是有难言之隐,因为那笔钱最后到哪里去了我也不知道!!依稀记得当时的治疗费是5600多吧!捅我的几个人赔了6000刚好够医疗费,加上他们过去照顾我的几个人的食宿,路费,开销,差不多花了7000左右吧!具体的票据我没有了,利剑离开新乡的时候都带走了,所以太具体的我说不出来。网上热心的人士给我的捐款大概是6000多,总的是12000,扣除前期的这7000,剩下的都在利剑的手里。回到新乡以后,我的后续治疗费用是1000多,然后利剑给我1000让我买点营养品。其他的钱我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到最后要公布这个帐的时候我也是一头雾水,很多钱莫名其妙的就不见了,我怎么公布???是,我们都有错,铜豌豆也有,当时为了维护某个王八蛋,大家都替他一起背了黑锅!人家呢?带着女朋友去广州旅游去了!一口一个自己那么穷的人,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去旅游去了,钱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估计是天上掉下来的吧!!

另外这位笔者,你也太没有水准了吧?世界通是传销我们网站上没有通告??我们说世界通不是传销了?呵呵~~这个你都说的出来,不是眼睛瞎了就是脑子进水了吧?好好去我们的网站上看看再来发表你的高论吧?

以前在新乡的时候网站就是凌云跟利剑的???那我请问,其他的志愿者是敢什么的?都是吃干饭,让这二位老爷养着的???如果你这样想,那么我无话可说,老爷使唤丫鬟嘛!应该的!反传销都是他们的功劳,别人都没有用!反应能力欠缺?请问你,什么叫做反应敏捷呢?整天发些无聊的通告就是反应敏捷了?求求你,看事情客观一点好不好?那些通告除了给自己赚吆喝以外有其他的什么用?如果就凭这个就说我们反应速度跟执行能力差的话,只能说你的思维无疑是狭隘的!还有,你说的“故都”,对不起,那是利剑跟凌云两位老人家以前的地盘,至于哪里的“世界通”那么严重,问问这两位大爷去吧?

博主回复: 2009-09-11 18:21:50

欢迎

曙光:

2009-09-11 18:18:30

收费300这是事实,但是我没有收费免费劝说的呢?到我们总部来不但要帮他劝说还要管吃管住的呢?这些怎么就没有人提起了呢?笔者的目的信息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有过交流吗?你在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道听途说来的事情就拿到杂志上去发表?是不是有失公证呢?至于收费的原因在哪里呢?我们都是穷人,没钱!!贴不起,出去帮人家劝说劝说嘛还有人管吃管住,没有人需要帮忙的时候嘛就只能是吃自己了,没办法,只能凭着自己给人家买卖力气,讨两个赏钱,想想都还是觉得自己挺贱的,这样犯贱是为了什么,我也想不明白,请你点悟一下如何?我们这里铜臭味?东莞总部又如何?人家现在做生意了,是生意人了,那就没有铜臭味了?另外,至少我们讨这点饭钱还是正大光明的吧??总比那些蒙蔽求助者的要强吧?人家在鹰潭求助,明明自己在南昌,硬要说自己在北京!!也对,那个就不需要捐助了,也能理解,人家那中间的那个差价赚下来,还要别人的捐助干嘛?

张爱萍,求求你了,以后别在捣鼓了,本来不想说这些事情,你们总要一次一次的逼我!!凌云,利剑,也求求你们了,不要再唱高调说你们那个什么所谓的大局观了吧!!这些是有大局观的做法?我这个人没什么学历,说不了那些文绉绉的话,就实打实的说,谁要说我说的是假的,就请那个菩萨出点钱,把人召集起来,我们来个三堂会审如何?

还有,我可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不“解救就不是反传销”的话,更不像列兵你高论的那样,不反传就不拿钱,看你这话说得貌似你拿了多少似的,你也是反传人嘛?至于我,说实话,那么大的人了,我每个月我妈还要给我寄几百,丢人!!至于张爱萍你整天捣鼓这些事情的目的在什么地方,天知道!来说是非者,就是是非人,别把自己标榜的那么高尚!看看你说的那个话吧!{利剑再次请求要电话,我说不经过甄刚同意不能给他。利剑说,他可以不说是从我这里要的,李旭也有,就说是李旭给的,“给李旭扣个屎盆子”。(好可爱的利剑哦。我都有点喜欢你了哦。你的浑,在表面,你不装,至少在这件事上,至少目前对我;比装老实、背地偷偷给人扣还好点儿。)有意思,只要得到你认同的卑鄙就是你喜欢的??一个老师的道德素养如此,确实也让我无语!!不多说了!!都好自为之吧!

博主回复: 2009-09-11 18:44:51

谢谢你的坦诚。说明一下,我们联合会成立之前的一个晚上,一个叫天行的进到我们的劝说1群,好像是有备而来的,他说进群半天就看到我们义愤填膺、没看到解答咨询之类的;当时我与独自浪漫在争论。他话赶话地说了句:对,不解救就不是反传销!当时没太怎么在意。5月17号利剑路过我这里,因故调我的群聊天记录,正好看到那几句,他说天行就是曙光,我说不可能吧,他说自己的兄弟还能认不出!究竟是不是你,如果需要,我就再查查聊天记录。如果不是你,我会跟你道歉。至于喜欢利剑一句,请你正确理解,我的意思是真小人比伪君子可能对别人的伤害小些。我的目的,大家会明白的,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甄刚

2009-09-11 18:24:56

张爱萍:本来芝麻大的一件事,到你这里就能闹得满城风雨,这是我不得不佩服你的!

这稿子是杂志社的约稿,我写了,自然会负法律责任,如果你觉得这文章侵犯到你的名誉或其它利益了,你想告我就去告吧,我奉陪到底!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53:04

甄刚老师不要激动。只是觉得有点失实,没别的想法。

 

甄刚

2009-09-11 18:34:29

说句不客气的话,张爱萍,我还真想不出来所有和你有接触的人有哪个没被你出卖过!

这话我搁这儿了,你去告我诽谤吧!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39:23

卖给谁了?卖了多少钱?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啊。

曙光:

2009-09-11 18:34:35

我才懒得去告你,只是我想不明白写这些东西的目的如何?如果你喜欢,来点更刺激的?我也奉陪到底!

博主回复:

曙光:

2009-09-11 18:36:21

甄刚,不好意思!!我以为你刚刚是说我!给你道歉!

博主回复:

 

甄刚

2009-09-11 18:38:46

没和你说,曙光

要公布账目的事,我记得是李旭说的

300的事,我是在你们网站自己查的,这是人家的地盘,说这些没意思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50:51

我也是在协会网站亲自看到的。

 

甄刚

2009-09-11 18:40:05

哎,这叫什么事儿~

让外人看了肯定笑破肚子!

博主回复:

路过,打酱油的!:

2009-09-11 18:43:19

哟,又热闹了,看来这位三姐三天两头不搞点事情出来提高不了知名度啊!在我看来风雨飘渺那个事情如果是真的,那么他就是个无耻小人,如果是假的,那么那个女人就是个棋子,就算是真的,也只能说的李旭的推荐不力啊,怎么能说是反传销协会的责任呢?据我了解利剑玩弄的女孩子更多吧,怎么不见你拿出来说呢?就凭这一点你也有失公正,难不成你们中间达成什么协议了吗?还是得了什么好处?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厚此薄彼,何故!何故………………………………………………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44:57

对于王川,我跟你态度基本一样,只是在王川是否加入协会这件事上,三大巨头说法出入太大。拜托你给提供利剑玩弄女孩子详情。

曙光:

2009-09-11 18:45:40

甄刚,听你的,OK!我从此闭嘴!只求他们别在逼我了!

博主回复:

 

此地无银搜三百

2009-09-11 18:53:16

首转了

博主回复: 2009-09-11 20:13:46

终于改行不唱二人转了!

曙光:

2009-09-11 18:53:53

呵呵!刚刚答应过老甄闭嘴的,不好意思,在多说几句!解救分为很多种,异地解救只是其中之一,以你那么高的素质,难道连这点你都不明白?电话劝说是不是解救?带到我们这里来劝说是不是解救?宣传,咨询都是解救的一种形式!你的思维不至于那么狭隘吧?当时你们讨论的问题是什么?跟传销有关么?是不是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拿到反传销群里去说?是反传的心态?是反传的做法?张爱萍,以前我很尊重你,跟你也没有任何的矛盾,也没有过争执!但是说实话,确实你的做法,让我很反感?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46:51

只宣传,不解救(任何形式的),算反传吗?

路过,来骂几句:

2009-09-11 18:59:43

张爱萍。你自称三姐。是你妈的三姐还是你爸的三姐。你他妈的整的看博客的都吃哑巴亏。你个神经病女人。你算那头的?反传?你反了几个?你比做传销的还可恶。在他妈你的眼里利剑、甄刚、李旭、叶飘零、豌豆等等都成了你出卖的对象。你眼里还有谁?你除了在博客骂这个骂那个还能干些什么?

这个贱女人没有好下场的。先说这么多。我打酱油去了。。。。。。。。。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49:28

看博客的怎么还吃亏?还是哑巴亏!说出来就不哑巴了。

发的不是贴是寂寞:

2009-09-11 19:06:58

      我记得当时在新乡的时候 ,曙光那件事情,钱都是打在利剑的账号上了,具体是怎么用的,我想利剑最清楚.  还好,我当时没钱,找朋友借了500,有曙光农行的账号,打了200块到曙光私人账户上。

     据我所知,为什么不公布?因为钱对不上数目,公布出来,对反传大局有什么好处?  难道叫大家看笑话,家丑不可外扬,不管哪个行业都有渣子,必须给于我们时间清理。为什么要那么高调?  某些人也是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 人再好的脾气被逼急了,也会忍不住 ,  拜托,那位伪君子 别再那么高调了。 你非让人揭你老底 ? 

    说白了, 风雨这件事。 就算是女孩子愿意也罢 ,强奸也罢。 完全可以交给警方处理,谁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 风雨 和那个女孩子只是一个被人利用炒作的棋子。。再说了,据我所知 ,某人的情人不下 80个吧, 都是怎么来的?  自己都是那样的人,还好意思说别人。 ?时候,我还和他曾经的一个女孩子聊过天, 她说, 自己都那么无知  ,凭什么说别人...

       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们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拜托 ,把精力多用在反传上 ,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不好吗? 整体跳来挑去 ,搬弄是非就很好玩啊?    

                                我知道 ,你们挑的不是事端 ,是寂寞.........

                                                         路过。 我发的不是贴, 也是寂寞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38:18

曙光被刺时,李旭没在新乡,麻袋似乎也不在,一贴在不在我不知道。此贴不像一贴的口气。你是谁呢?利剑5月17号路过我这里,第二天就有人说我与利剑合伙,他咬豌豆,我咬李旭,就是你给我们分工好的吧?请问,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句是什么意思?

发的不是贴是寂寞:

2009-09-11 19:10:16

更正:   她说, 自己都那么无耻 ,凭什么说别人...

                                                                                      我发的不是贴,也是寂寞

博主回复:

发的不是贴是寂寞:

2009-09-11 19:15:56

  寂寞的时候 , 可以唱情歌.....

                                         好了,  只要不闹腾 ,适可而止..        我继续保持观望..

博主回复:

打酱油回来了!:

2009-09-11 19:20:23

哎呀,人啊,可以无耻但是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反传”请把这个定义搞清楚先,那么多叫反传网名的人,在中国这个地方,还就没有见过谁有你反传三姐不用反传就这么出名的,真是太强大了,你就好比娱乐圈的宋祖德,唉,不说了,反传三姐你就像像大海,不过我晕船,看见就想吐!唉………………

博主回复:

 

反传销联合会

2009-09-11 19:59:24

太多了,回复不及。我一个都不删。假如,尴尬是我写的,会怎样??不会真的把我流放西伯利亚吧?那样也好,跟列宁一样了,谢谢诸位让我出名了。狗在做,天也在看。

博主回复:

 

甄刚

2009-09-11 20:10:42

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说出来都是你有理,行,我们算算账.

早上你打电话给我,我起先是同意加你Q了,随即想到我的Q有问题认证,加起来麻烦,反正你想说的事也没几句就能说完的,我就告诉你还是电话说吧,是这样吧?怎么拜读你大作后的感觉,我都觉得自己成了出尔反尔的小人了?不怕大家笑话,我看完那段话还真恨不得抽自己巴掌!

另外,你要想出名就直说,我是因为当初答应你不把你名字写出来才不得不写萧的名字,你别立了牌坊却嫌牌坊高,你说你不想出名,却把所有人的事都在这里一五一十添油加醋抖落出来,你这不是为出名?请问如果你不为出名那为的是什么?你是不是变态啊?

你在这篇东西里把我抬出来,把我当什么了?昨天是利剑和凌云找我,杂志社的人以为他们是协会的人,跟我说的时候没说清楚,我随口和列兵说了,结果到你这里又给抖了出来,就算协会真要告我,我也不会请你做证啊!知道为什么不?我怕死你了!

行行好,以后别再搬弄是非了成不?不扬人之短你是不是就活不下去了?

博主回复: 2009-09-11 20:40:18

写博文答复了。

 

甄刚

2009-09-11 20:15:32

还有,希望你能把我写的文章删掉.

这文章的版权是属于<全国商情-分销时代>杂志社的,你没有经过他们授权擅自刊登应该属于侵权吧?

博主回复: 2009-09-11 20:38:53

我问问律师,可以?

新浪网友:

2009-09-11 20:30:23

呵呵!!拿自己跟列宁相提并论,也太高估你自己了吧?列宁是政治犯,我们这里可没有一个人在妄谈政治的!三姐,这样的比喻貌似不合适吧?再说难听一点,要当政治犯你也要有政治资本??请问,你现在有什么资本?

博主回复: 2009-09-11 20:41:15

我语文没学好,你别介意。

路过,打酱油的!:

2009-09-11 20:45:25

对不起,那个我不能提供!!人家女孩子也是要名誉的!!很多人可以不要,但是不是人人都不要的!三姐,我想这个你能理解吧?对了,忘记了说一句!被人诱奸了还唯恐天下不知的,但是又不是去起诉,而是网上吆喝的人,怎么分析其心态呢?

                                                      不要意思,继续路过!

博主回复:

曙光:

2009-09-11 20:50:48

博主回复: 2009-09-11 19:46:51 

只宣传,不解救(任何形式的),算反传吗?

回复:算!!麻烦你好好去看看我们协会的章程再来说这个事情好么?

博主回复:

发的不是帖是寂莫:

2009-09-11 20:59:34

       是啊, 张爱萍.   看来我不留下名字,你又要冤枉别人了。   叫我提供那个女孩的姓名资料又是何用意。 难道又是因为寂寞, 接下来调转矛头过来批判利剑了?  

     不可否认利剑曾经是为反传销作出了不少贡献, 但是最多也只能算功过相抵,大家以后井水不犯河水。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和协会没有关系。 各做各的事,只要是真心反传,我都支持。 最起码,我自己心里有杆称,谁是谁非,我从来不乱发评论,但是也别欺人太甚。。

    我虽然不是什么响当当的人物 ,但也不是在反传圈子呆一天两天了,但是最起码,我自己认为敢做敢当。。。。   

                                                 

                                                      本人︶蓝皮ず鼠ㄣQQ:423676886

                                                                                     我发的不是贴,依然是寂寞.....

                                       

 

 
个人简介
接受传销心理咨询,社会群体效应心理研究,人性极端行为心理研究,直销营销学以及营销成功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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