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价值规律:一切社会规律的母规律

仇德辉 原创 | 2009-12-01 12:59 | 收藏 | 投票

 

人类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大系统,它由众多的变量所组成,有众多具体的社会规律交叉地、非线性地起作用,呈现出变幻莫测、难以理喻的特征。然而,社会规律是自然规律的复杂表现形式,任何社会规律都可以从自然规律中找到它的原形,都可以辩证地还原为自然规律,因此必定可以找到一个最基本的社会规律的“母规律”,它可由自然规律推导出来,并且通过它可以推导出所有社会规律。
一、价值率概念
人类社会的发展可具体表现为经济的增长、政治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等,但核心内容则表现为社会价值的不断增长,价值率就是一个用以描述社会价值增值速率的参量。
“统一价值论”实现了所有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价值的统一度量,实现了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的统一度量,因此任何一个社会系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价值的输入输出系统,其中价值的输入过程可以看作是价值的消费过程或投入过程,价值的输出过程可以看作是价值的生产过程或产出过程。一个生产系统或社会系统的价值增长速度可用价值率来衡量。
价值率:社会系统在单位时间内价值增量(即产出价值量与投入价值量之差)与投入价值量之比值称为价值率,用P来表示,即
           P=(Qo-Qi) /(Qi×T)         (1)
式中,Qo为产出价值量,Qi为投入价值量。
二、最大价值率法则
人类主体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总是优先发展价值率最大的事物,这样一来,事物的价值率在根本上决定着该事物的变动方向和基本命运,因此许多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可以集中体现为价值率的变化,许多社会现象的产生与发展最终都可以从社会事物的价值率变化中找出内在根源。由此可见,价值率与使用价值及劳动价值一样,是价值理论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参量,深入研究价值率的基本类型、表现形式以及一般规律是价值理论的重要内容。
根据耗散结构理论,任何耗散结构都会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有序化规模,具体表现为最大限度地增长自己所拥有的价值量,当耗散结构或扩展耗散结构所拥有的价值量一定时,它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价值率,由此可得:
最大价值率法则:当拥有的价值量一定时,任何耗散结构和扩展耗散结构都会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价值率。
三、选择倾向性法则
主体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需要与许多不同事物发生价值联系,每一种事物对于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率,则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为
               Po=∑(Pi×Ki)              (2)
式中,Pi为第i种事物的价值率;Ki为第i种事物的规模比例。显然有
                 ∑Ki=1                    (3)
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可以证明:当Pi>Po时,如果提高Ki,可使Po增大;当Pi<Po时,如果降低Ki,也可使Po增大。由此可得:
选择倾向性法则:当事物的价值率大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就会不断增加向该事物投入价值资源,而且价值率越大,这种投入的增加力度就越大;当事物的价值率小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就会不断减少向该事物投入价值资源,而且价值率越小,这种投入的减少力度就越大;只有当事物的价值率等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才会维持原有的价值资源的投入规模。
这里要注意:主体的选择倾向性是从总体意义上和一般意义上来讲的,在具体条件下则表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有些主体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价值率较低的事物增加价值资源的投入,有些主体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价值率较高的事物减少价值资源的投入。
四、广义价值规律
任何事物的价值率同时受到两种力的作用,从而表现出两种变化趋势:价值率的主体化趋势与价值率的波动化趋势。
价值率的主体化趋势:事物在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下,按照“选择倾向性法则”确定其存在与发展的规模,其价值率不断趋向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
这里要注意两点:
1、对于不同的作用主体,事物的价值率趋向于不同的平均价值率。当集体为作用主体时,个人的价值率趋向于集体的平均价值率;当社会为作用主体时,集体的价值率趋向于社会的平均价值率。
2、事物价值率的平均化趋势的强弱,取决于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力度:主体的作用力度越大,平均化趋势就越强烈;主体的作用力度越小,平均化趋势就越微弱。那些远离主体本质力量作用范围的事物,其价值率的平均化趋势就十分微弱,甚至完全没有。
3、“价值率的主体化趋势”不同于“价值率的平均化趋势”,前者是以主体为观察角度,后者是以客观事物为观察角度。
价值率的波动化趋势:事物价值的客体特性、空间特性、时间特性、环境因素特性、主体品质特性等存在许多随机扰动因素,事物在众多随机扰动因素的影响下,不断变化其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其价值率必然会出现一定的随机波动而偏离主体的平均价值率。
综合以上两种趋势,可得:
广义价值规律:事物的价值率P围绕主体的平均价值率Po上下波动,即
                 P∝Po                     (4)
式中,“∝”表示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并围绕后者上下波动。
对应于不同的人类主体,广义价值规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当主体分别为个人、集体和社会时,事物的价值率分别围绕个人平均价值率、集体平均价值率和社会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
显然,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力度越大,广义价值规律就体现得越明显;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范围越广,广义价值规律所适用的事物就越多;社会事物或自然事物越是远离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广义价值规律将会表现得越微弱。
五、广义价值规律的三个基本推论
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是复杂多样的,广义价值规律对应于不同的具体情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完全可以说,所有社会规律(包括历史规律)都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都可由它推导出来。为了便于今后的理论推导,现提出三个基本推论(论证从略)。
基本推论之一:如果大主体由若干小主体组合而成,则各个小主体的平均价值率围绕大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
基本推论之二:如果甲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且乙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则甲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
基本推论之三:如果甲、乙两事物的价值率均围绕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且乙事物的价值率比甲事物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则甲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
六、一般社会事物价值率的变化规律
社会事物分为社会意识、社会行为和社会产品,包括各种宗教信仰、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科学技术、政策与法规、行为准则、生产组织、管理机构、文化团体等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社会事物价值率的变化规律:社会事物的价值率Pn围绕社会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即
          Pn∝Po                      (5)
当Pn>Po时,该社会事物就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n<Po时,该社会事物就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
社会事物的投入价值等于它在形成、维持和发展过程中所需耗费的各种价值,社会事物的产出价值等于它在维持和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价值。
七、商品价值率的变化规律
商品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事物,由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商品价值率的变化规律:商品的价值率Pm围绕社会平均价值率Po上下波动,即
                   Pm∝Po                   (6)
当Pm>Po时,商品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社会将不断扩大其生产与消费的规模;当Pm<Po时,商品就会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社会将不断缩小其生产与消费的规模;当Pm=Po时,商品就会出现供求平衡的局面,社会就会维持原有的生产与消费的规模。
例如,如果社会所有事物的综合平均年价值增长率Z=5%(即社会综合平均年价值率Po=105%),社会商品平均年价值增长率Z=8%(即社会商品平均年价值率Po=108%),这意味着社会在经济领域的发展速度大于社会在经济、政治与文化等综合领域的发展速度,此时,经济的发展将会带动政治与文化的发展。
这里需要注意:
1、同一商品往往受不同生产与消费主体的作用,其价值率可表现出不同的变化规律。
2、商品的价值率在总体上决定着商品的前途和命运,但有时高价值率的商品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而低价值率的商品却能迅速蔓延。不过,这些情况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
3、商品的实际价值率与其表现出来的价值率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广义价值规律只以事物的实际价值率为客观基础。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有时通过欺骗或伪装手段可使其商品表现出较高的价值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广义价值规律的体现,但这种影响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
4、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因此货币的价值率也围绕社会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由于货币有着较强的可替代性(即易转化性)和较大的存在规模,货币的价值率相对于一般商品的价值率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因此根据“基本推论之三”可得,一般商品的价值率围绕货币的价值率上下波动。
八、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生产力是指社会成员共同改造自然、改造社会获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能力。生产关系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分工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等三个方面。由于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为生产力服务的,因此可以把生产力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规律:生产关系的价值率Pg围绕生产力的平均价值率Plo上下波动,即
             Pg∝Plo                      (7)
当Pg>Plo时,该生产关系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g<Plo时,该生产关系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生产关系相对于生产力的价值率决定着生产力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生产关系的存在与灭亡。
九、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社会综合结构,就称为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发展的产物,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可以把经济基础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上层建筑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规律:上层建筑的价值率Ps围绕经济基础的平均价值率Pjo上下波动,即
             Ps∝Pjo                     (8)
当Ps>Pjo时,上层建筑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s<Pjo时,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上层建筑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价值率决定着经济基础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上层建筑的存在与灭亡。
十、经济与政治的矛盾运动规律
由于政治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本质上是为经济服务的,因此可以把经济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政治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经济与政治的矛盾规律:政治事物的价值率Pz围绕经济的平均价值率Pjo上下波动,即
             Pz∝Pjo                     (9)
当Pz>Pjo时,上层建筑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z<Pjo时,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上层建筑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价值率决定着经济基础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上层建筑的存在与灭亡。
十一、政治与文化的矛盾运动规律
由于文化是政治发展的产物,在本质上来说,直接是为政治服务的,而间接是为经济服务的,因此可以把政治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文化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政治与文化的矛盾规律:文化事物的价值率Pw围绕政治的平均价值率Pzo上下波动,即
             Pw∝Pzo                     (10)
当Pw>Pzo时,文化事物就会直接地促进政治的发展,间接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w<Pzo时,文化就会直接地阻碍政治的发展,间接地阻碍经济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文化相对于政治的价值率决定着政治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文化的存在与灭亡。
由于“经济与政治的矛盾规律”及“政治与文化的矛盾规律”,再根据“基本推论之二”可得:
经济与文化的矛盾规律:文化事物的价值率Pw围绕经济的平均价值率Pjo上下波动,即
             Pw∝Pjo                     (11)
十二、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
人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人就是一种主体,商品就是一种社会事物,由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商品的价值率Pm围绕主体的平均价值率Pao上下波动,即
                 Pm∝Pao                 (12)
1、当Pao=1时,主体处于维持简单再生产阶段,此时,商品的价值率围绕“1”上下波动,即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相等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相等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等价”。
2、当Pao>1时,主体处于发展阶段,此时,商品的价值率围绕“大于1的值”上下波动,即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较少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较多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高利价”。
3、当Pao<1时,主体处于萎缩阶段,此时,商品的价值率围绕“小于1的值”上下波动,即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较多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较少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让利价”。
4、当商品交换过程所需的交换时间很短时(即T→0),则由价值率的定义可知(Qo-Qi)→0,即Qo→Qi,此时,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相等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相等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等价。
总之,商品交换要遵循“等价”原则,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当主体处于维持再生产阶段;二是交换过程所需的交换时间很短。
十三、人际交往的一般规律
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具体地讲就是人与人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表面上看,人际交往活动在形式上是复杂多样的,在时间上是随机发生的,在内容上是零碎繁琐的,在对象上是瞬息多变的,似乎不存在任何确定性和规律性。事实上,人际交往是商品交换的广义形式,它同商品交换一样遵循着相同的规律。
前面在分析“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时,并没有对商品交换的对象以及商品交换的内容做特别的规定,货币在这里也只是作为一种价值尺度或交换媒介,因此完全可以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推广应用于人际交往的所有领域。
人际交往的一般规律:人际交往事物的价值率Prj围绕主体的平均价值率Pao上下波动,即
                 Prj∝Pao                 (13)
与商品交换完全相同,人际交往要遵循“等价”原则,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当主体处于维持再生产阶段;二是人际交往过程所需的交往时间很短。
广义价值规律:一切社会规律的母规律
人类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大系统,它由众多的变量所组成,有众多具体的社会规律交叉地、非线性地起作用,呈现出变幻莫测、难以理喻的特征。然而,社会规律是自然规律的复杂表现形式,任何社会规律都可以从自然规律中找到它的原形,都可以辩证地还原为自然规律,因此必定可以找到一个最基本的社会规律的“母规律”,它可由自然规律推导出来,并且通过它可以推导出所有社会规律。
一、价值率概念
人类社会的发展可具体表现为经济的增长、政治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等,但核心内容则表现为社会价值的不断增长,价值率就是一个用以描述社会价值增值速率的参量。
“统一价值论”实现了所有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价值的统一度量,实现了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的统一度量,因此任何一个社会系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价值的输入输出系统,其中价值的输入过程可以看作是价值的消费过程或投入过程,价值的输出过程可以看作是价值的生产过程或产出过程。一个生产系统或社会系统的价值增长速度可用价值率来衡量。
价值率:社会系统在单位时间内价值增量(即产出价值量与投入价值量之差)与投入价值量之比值称为价值率,用P来表示,即
           P=(Qo-Qi) /(Qi×T)         (1)
式中,Qo为产出价值量,Qi为投入价值量。
二、最大价值率法则
人类主体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总是优先发展价值率最大的事物,这样一来,事物的价值率在根本上决定着该事物的变动方向和基本命运,因此许多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可以集中体现为价值率的变化,许多社会现象的产生与发展最终都可以从社会事物的价值率变化中找出内在根源。由此可见,价值率与使用价值及劳动价值一样,是价值理论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参量,深入研究价值率的基本类型、表现形式以及一般规律是价值理论的重要内容。
根据耗散结构理论,任何耗散结构都会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有序化规模,具体表现为最大限度地增长自己所拥有的价值量,当耗散结构或扩展耗散结构所拥有的价值量一定时,它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价值率,由此可得:
最大价值率法则:当拥有的价值量一定时,任何耗散结构和扩展耗散结构都会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价值率。
三、选择倾向性法则
主体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需要与许多不同事物发生价值联系,每一种事物对于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率,则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为
               Po=∑(Pi×Ki)              (2)
式中,Pi为第i种事物的价值率;Ki为第i种事物的规模比例。显然有
                 ∑Ki=1                    (3)
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可以证明:当Pi>Po时,如果提高Ki,可使Po增大;当Pi<Po时,如果降低Ki,也可使Po增大。由此可得:
选择倾向性法则:当事物的价值率大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就会不断增加向该事物投入价值资源,而且价值率越大,这种投入的增加力度就越大;当事物的价值率小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就会不断减少向该事物投入价值资源,而且价值率越小,这种投入的减少力度就越大;只有当事物的价值率等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才会维持原有的价值资源的投入规模。
这里要注意:主体的选择倾向性是从总体意义上和一般意义上来讲的,在具体条件下则表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有些主体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价值率较低的事物增加价值资源的投入,有些主体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价值率较高的事物减少价值资源的投入。
四、广义价值规律
任何事物的价值率同时受到两种力的作用,从而表现出两种变化趋势:价值率的主体化趋势与价值率的波动化趋势。
价值率的主体化趋势:事物在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下,按照“选择倾向性法则”确定其存在与发展的规模,其价值率不断趋向于主体的平均价值率。
这里要注意两点:
1、对于不同的作用主体,事物的价值率趋向于不同的平均价值率。当集体为作用主体时,个人的价值率趋向于集体的平均价值率;当社会为作用主体时,集体的价值率趋向于社会的平均价值率。
2、事物价值率的平均化趋势的强弱,取决于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力度:主体的作用力度越大,平均化趋势就越强烈;主体的作用力度越小,平均化趋势就越微弱。那些远离主体本质力量作用范围的事物,其价值率的平均化趋势就十分微弱,甚至完全没有。
3、“价值率的主体化趋势”不同于“价值率的平均化趋势”,前者是以主体为观察角度,后者是以客观事物为观察角度。
价值率的波动化趋势:事物价值的客体特性、空间特性、时间特性、环境因素特性、主体品质特性等存在许多随机扰动因素,事物在众多随机扰动因素的影响下,不断变化其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其价值率必然会出现一定的随机波动而偏离主体的平均价值率。
综合以上两种趋势,可得:
广义价值规律:事物的价值率P围绕主体的平均价值率Po上下波动,即
                 P∝Po                     (4)
式中,“∝”表示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并围绕后者上下波动。
对应于不同的人类主体,广义价值规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当主体分别为个人、集体和社会时,事物的价值率分别围绕个人平均价值率、集体平均价值率和社会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
显然,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力度越大,广义价值规律就体现得越明显;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范围越广,广义价值规律所适用的事物就越多;社会事物或自然事物越是远离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广义价值规律将会表现得越微弱。
五、广义价值规律的三个基本推论
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是复杂多样的,广义价值规律对应于不同的具体情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完全可以说,所有社会规律(包括历史规律)都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都可由它推导出来。为了便于今后的理论推导,现提出三个基本推论(论证从略)。
基本推论之一:如果大主体由若干小主体组合而成,则各个小主体的平均价值率围绕大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
基本推论之二:如果甲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且乙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则甲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
基本推论之三:如果甲、乙两事物的价值率均围绕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且乙事物的价值率比甲事物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则甲事物的价值率围绕乙事物的价值率上下波动。
六、一般社会事物价值率的变化规律
社会事物分为社会意识、社会行为和社会产品,包括各种宗教信仰、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科学技术、政策与法规、行为准则、生产组织、管理机构、文化团体等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社会事物价值率的变化规律:社会事物的价值率Pn围绕社会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即
          Pn∝Po                      (5)
当Pn>Po时,该社会事物就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n<Po时,该社会事物就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
社会事物的投入价值等于它在形成、维持和发展过程中所需耗费的各种价值,社会事物的产出价值等于它在维持和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价值。
七、商品价值率的变化规律
商品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事物,由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商品价值率的变化规律:商品的价值率Pm围绕社会平均价值率Po上下波动,即
                   Pm∝Po                   (6)
当Pm>Po时,商品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社会将不断扩大其生产与消费的规模;当Pm<Po时,商品就会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社会将不断缩小其生产与消费的规模;当Pm=Po时,商品就会出现供求平衡的局面,社会就会维持原有的生产与消费的规模。
例如,如果社会所有事物的综合平均年价值增长率Z=5%(即社会综合平均年价值率Po=105%),社会商品平均年价值增长率Z=8%(即社会商品平均年价值率Po=108%),这意味着社会在经济领域的发展速度大于社会在经济、政治与文化等综合领域的发展速度,此时,经济的发展将会带动政治与文化的发展。
这里需要注意:
1、同一商品往往受不同生产与消费主体的作用,其价值率可表现出不同的变化规律。
2、商品的价值率在总体上决定着商品的前途和命运,但有时高价值率的商品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而低价值率的商品却能迅速蔓延。不过,这些情况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
3、商品的实际价值率与其表现出来的价值率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广义价值规律只以事物的实际价值率为客观基础。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有时通过欺骗或伪装手段可使其商品表现出较高的价值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广义价值规律的体现,但这种影响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
4、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因此货币的价值率也围绕社会平均价值率上下波动。由于货币有着较强的可替代性(即易转化性)和较大的存在规模,货币的价值率相对于一般商品的价值率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因此根据“基本推论之三”可得,一般商品的价值率围绕货币的价值率上下波动。
八、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生产力是指社会成员共同改造自然、改造社会获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能力。生产关系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分工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等三个方面。由于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为生产力服务的,因此可以把生产力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规律:生产关系的价值率Pg围绕生产力的平均价值率Plo上下波动,即
             Pg∝Plo                      (7)
当Pg>Plo时,该生产关系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g<Plo时,该生产关系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生产关系相对于生产力的价值率决定着生产力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生产关系的存在与灭亡。
九、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社会综合结构,就称为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发展的产物,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可以把经济基础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上层建筑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规律:上层建筑的价值率Ps围绕经济基础的平均价值率Pjo上下波动,即
             Ps∝Pjo                     (8)
当Ps>Pjo时,上层建筑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s<Pjo时,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上层建筑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价值率决定着经济基础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上层建筑的存在与灭亡。
十、经济与政治的矛盾运动规律
由于政治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本质上是为经济服务的,因此可以把经济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政治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经济与政治的矛盾规律:政治事物的价值率Pz围绕经济的平均价值率Pjo上下波动,即
             Pz∝Pjo                     (9)
当Pz>Pjo时,上层建筑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z<Pjo时,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上层建筑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价值率决定着经济基础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上层建筑的存在与灭亡。
十一、政治与文化的矛盾运动规律
由于文化是政治发展的产物,在本质上来说,直接是为政治服务的,而间接是为经济服务的,因此可以把政治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文化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政治与文化的矛盾规律:文化事物的价值率Pw围绕政治的平均价值率Pzo上下波动,即
             Pw∝Pzo                     (10)
当Pw>Pzo时,文化事物就会直接地促进政治的发展,间接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w<Pzo时,文化就会直接地阻碍政治的发展,间接地阻碍经济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文化相对于政治的价值率决定着政治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该文化的存在与灭亡。
由于“经济与政治的矛盾规律”及“政治与文化的矛盾规律”,再根据“基本推论之二”可得:
经济与文化的矛盾规律:文化事物的价值率Pw围绕经济的平均价值率Pjo上下波动,即
             Pw∝Pjo                     (11)
十二、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
人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人就是一种主体,商品就是一种社会事物,由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商品的价值率Pm围绕主体的平均价值率Pao上下波动,即
                 Pm∝Pao                 (12)
1、当Pao=1时,主体处于维持简单再生产阶段,此时,商品的价值率围绕“1”上下波动,即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相等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相等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等价”。
2、当Pao>1时,主体处于发展阶段,此时,商品的价值率围绕“大于1的值”上下波动,即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较少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较多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高利价”。
3、当Pao<1时,主体处于萎缩阶段,此时,商品的价值率围绕“小于1的值”上下波动,即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较多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较少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让利价”。
4、当商品交换过程所需的交换时间很短时(即T→0),则由价值率的定义可知(Qo-Qi)→0,即Qo→Qi,此时,主体在与他人进行商品交换时,总是趋向于用相等价值的商品(或货币)换取相等价值的货币(或商品),即商品交换过程总是趋向于等价。
总之,商品交换要遵循“等价”原则,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当主体处于维持再生产阶段;二是交换过程所需的交换时间很短。
十三、人际交往的一般规律
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具体地讲就是人与人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表面上看,人际交往活动在形式上是复杂多样的,在时间上是随机发生的,在内容上是零碎繁琐的,在对象上是瞬息多变的,似乎不存在任何确定性和规律性。事实上,人际交往是商品交换的广义形式,它同商品交换一样遵循着相同的规律。
前面在分析“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时,并没有对商品交换的对象以及商品交换的内容做特别的规定,货币在这里也只是作为一种价值尺度或交换媒介,因此完全可以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推广应用于人际交往的所有领域。
人际交往的一般规律:人际交往事物的价值率Prj围绕主体的平均价值率Pao上下波动,即
                 Prj∝Pao                 (13)
与商品交换完全相同,人际交往要遵循“等价”原则,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当主体处于维持再生产阶段;二是人际交往过程所需的交往时间很短。
个人简介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毕业,大学本科专业:动力机械,硕士研究生专业:火箭发动机,从军20年,出版了两部学术专著:《统一价值论》,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数理情感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邮箱:choudh@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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