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334)——“革命”就是请客吃饭?

何天恩 原创 | 2009-12-11 11:09 | 收藏 | 投票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留于后世的著名言论之一。但在世事渐变的21世纪的今天,这一指导中国人民大半个世纪思想言行的哲理性语言有可能被某些“新现象”、“新规定”、“新需要”所颠覆。

12月10日,重庆市高院出台修订后的《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如醉酒伤亡是否算工伤的问题,私车挂靠到公司,司机受伤算不算工伤的问题,职工无证驾车上下班伤亡算不算工伤的问题,职工参加本单位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的问题等。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关于“因公喝酒醉死可以算工伤”。其所谓的“规定”并对此做了这样的解读“如果因为工作而喝酒醉死了,或者受伤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特殊对待,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的管理部门指派行为而引起的醉酒伤亡,用人单位应该算工伤”。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革命”就是请客吃饭,但凡“因公”、“因单位工作需要”、“因领导指派”而喝酒就是“革命需要”,所以为“革命”而伤亡就应该算“工伤”,这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当然,毛主席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其“请客吃饭”不是实指,虽然也隐喻了“请客吃饭”属“不正之风”,但主要是指“革命工作”被动与积极的关系问题。而,当前环境下的“请客吃饭”不但不属于“不正之风”,而俨然已经升格为“革命工作”及其“需要”了。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现实的社会生活已经充分体现了这个命题,甚至于如“重庆高院”等国家立法部门、执法机构也以法定的语言、法律规定给这个定义做出“有法可依”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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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实战派,(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奇正企业文化工作室创始人、企业文化高级顾问,嵊州市企业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企业文化专家。大学学历,企业文化策划、咨询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研究、企业文化研究、企业文化策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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