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义落马”与“中国最快的审判”

周蓬安 原创 | 2009-12-20 12:45 | 收藏 | 投票

据新华社报道,政协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17日下午召开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免去孙淑义山东省政协主席职务,并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12月19日《武汉晚报》

孙淑义落马,传说和一起涉案40亿元的非法集资案有关。可令人奇怪的是,该集资案案发于2007年10月,而孙淑义却能在2008年1月25日,再次连任山东省政协主席。

孙淑义的落马,直接刷新了山东落马官员的最高级别。此前山东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为副部级,包括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及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

因为孙淑义和段义是同乡,又长期为上下级关系,使人联想到孙淑义的落马,或受段义和情妇爆炸案牵连,也不是没有道理。

两年前,段义和雇凶爆炸情妇案的审理过程,曾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2007年7月9日,爆炸案发生;7月11日,案件告破;7月13日,段义和被带走;8月9日,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月23日,二审维持原判;9月5日,段义和被执行死刑。

据媒体披露的段义和案办理过程,警方刑事侦查总计11天;检方审查起诉5天;法院从接到起诉书立案、开庭审理至作出一审宣判仅用15天。

涉及一名副部级高官制造的爆炸案,还涉及到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竟然在案件发生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进入一审程序,两个月不到,就执行枪决,这和一些高官在被“双规”一年多以后,才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相比,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其办案速度实在是令人惊讶,开创了中国司法史的先河,一个极不正常的先河。

民众对这样的超常规办案,发出了强烈的质疑声,纷纷猜测背后或有更大的官,希望尽快“杀人灭口”以确保自己不被牵连。而孙淑义作为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并主政济南多年,对山东司法系统的影响力,当然是不可低估的。如今孙淑义的落马,似乎在证实民众当初的猜测。 

我们可以继续推测,如果孙淑义案和段义和仍然无关,那段义和案就很可能和其他高官有关了,这就实在是太可怕了。

 

今年落马的部级官员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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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山东原政协主席孙淑义疑涉40亿元非法集资案

个人简介
民盟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四获“人民网十大博客”、四获“新华网论坛十大网友”,曾起草过多个全国“两会”提案、议案、工作建议。联系邮箱:wuhud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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