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银行利息”归谁?

龚益聪 原创 | 2009-02-03 11:21 | 收藏 | 投票

 

公积金“银行利息”归谁?
我本来想不起这个问题,只是因为刚才在敬亭论坛上看到《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新规》一帖,才让我思考了公积金银行利息应当归谁的问题。
我知道,我现在想支取公积金还不符合条件。因为,一、我不买新住房;二、我不买二手房;三、我现在住的房子不需要维修;四、集资、翻建、自建住房与我无关,因我还没有能力和条件;五、我不在其他的如退休、下岗、终止合同等的范畴内。但是,我每年都有一部分公积金缴要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的户头上,与大家一起存入公积金办公室指定的银行里。
众所周知,在银行存钱,银行是要付利息给存款人的。我想,大家的公积金存在银行里也不例外,也应该有利息所得。对一个人来说,公积金是有限的,量也不大,利息不会有多少。但是,对所有人来说,大家的钱放在一起了,那个公积金可是成千上万的,都是按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数目来计算的。对如此庞大的巨额资金,其银行利息无疑也是相当可观的。
可是,这么多的利息所得,现都归公积金办公室所有,因为,在银行里存钱的户头是公积金办公室。而实际上呢?钱是大家公积金存缴纳者的。作为公积金办公室只是广大公积金存缴者的管理机构,是无权得到大家的银行利息的。
现在到好,我们在支取公积金时,只是拿回自己的本金,而利息却是一分也得不到的。公积金办公室也从不提这事。请问有公积金的网友,你们可支取过自己公积金利息的?
 
个人简介
龚玉环,实名龚益聪.是从部队转业的军官。平时爱好文学,喜欢写作.,最喜欢写些评论。希望自己能通过博客这个平台为国家的发展出点力。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