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喉”就是一面镜子

刘长杰 原创 | 2009-04-27 09:38 | 收藏 | 投票

  “深喉”就是一面镜子

  本报评论员 刘长杰

  

  因为有了互联网,“深喉”们似乎再也不用借助插在窗台花盆上的那一面旗子,来约定发出声音的日期了。

  这几天,中国深喉借助网络空间频频发声,从《城管执法操作实务》亮相,到北京交警“罚款指标文件”曝光,他们揭开的一个个的疮疤,经由公共媒体证实后进一步放大,让那些不曾广为人知的行政潜规则曝晒在了阳光之下。舆论一片唏嘘与哗然。

  1972年,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依据线人“深喉”的消息,捅开“水门事件”的内幕,导致当时的美国总统尼克松辞职下台。事后,这两名记者一直拒绝透露当时线人的身份。此后,做新闻调查的媒体通常恭称那些“为公众利益而奋不顾身地提供线索或进行作证的人”为“深喉”。

  我们之所以将这样的尊称给予上述两位网民,是因为他们通过自己的声音,为公众打开了一扇探索隐性行政潜规则的窗户。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然而,在被曝光的《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天华路队关于印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其附件《天华路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有个别条款、标准还是涉嫌“鼓励警察多罚款”。比如“警察处罚笔数日均(实际出勤天数)不能低于8笔,新警不低于2笔”等规定。

  在此之前,尽管已有“城管打人”的新闻偶见报端,然而当《城管执法操作实务》一书中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仅有公然的暴力课程,还有如何使用暴力而不外现的“独门秘笈”(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等内容被曝光后,一直深信“依法行政”的公众还是被震惊了。

  我们的社会有太多的潜规则,公众看不见,摸不着,只感觉到哪些地方出了问题,不对劲,但又不明就里。“深喉”以事件背后所能发出的更深层次的声音,揭开疮疤,保障的是公众利益,推动的是社会良性循环。

  我们认为,有多少违法且不能示人的秘密,就该有多少深喉。当下,各个行业的深喉都在发出声音,比如最近被曝光的就有用502胶水粘接出的“野山参”,“全民奥数”背后是择校生物链在作祟,从“躲猫猫”到“做恶梦”——在押犯人死亡背后的“看守所潜规则”……

  仅在过去的三天,“新型瘦肉精现身黑市、违禁品含量1.28%,支付宝等存重大安全隐患,中成药壮阳春暗含激素类西药,饮水机内重金属污染待治,散装爽身粉铅超标5000倍”等等内情曝光性质的新闻在冲击着公众眼球的同时,拷打着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良知,也印证着深喉们存在的独有价值。

  深喉的价值远非至此。在中国持续进行的反腐败斗争中,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深喉。

  “在我看来,我只是做了别人没有勇气去做的事而已,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从这位深喉的自谦之语中,我们清晰地看到了《皇帝的新装》中那“一个孩子”童话般的身影。

  深喉就是一面镜子,既能照妖,又能正己。

  ***注:此为20090427时代商报头版三经论坛评论原文,发表时http://www.sdshang.com/MMM/P_Show.asp?ID=19735略有改动。

个人简介
刘长杰,男,1972年出生,内蒙古赤峰人。 内蒙古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90级)毕业,吉林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MPM)。 现任《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编辑,辽宁广播电视台特约评论员(“财智聊吧”,“理财这点事”),《经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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