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院拿人性命逐利应严管

盘和林 原创 | 2009-04-29 09:35 | 收藏 | 投票

美容医院拿人性命逐利应严管

60岁高龄的刘萍(化名)为了让自己的容貌更加年轻靓丽,不惜花费25万元,到华美医学整形美容医院门诊部(下称“华美医院”)做整形手术。不想,一个手术做了12小时,其后她便因抢救无效命丧黄泉。(20090424,羊城晚报)

美容医院近几年来十分火爆,其招揽生意的广告大量充斥着报刊、电视,美容医院是一个纯粹的逐利机构。从刘阿婆的例子来看,生前有高血压、心律不齐,还有帕金森病史,常常服用降压药和安定,60岁高龄,这些都是外科手术的高危特征,即使是出于治病需要也要慎重,而美容医院居然敢同时实施“面颌部筋膜悬吊+隆鼻+鼻孔缩小+假体隆胸”等多达4个手术,手术时间长达12小时,简直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美容医院只顾赚钱不顾病人性命可见一斑。

华美医院方面的说辞十分苍白。据称是刘萍多次来医院要求做面部颈部筋膜悬吊等5个整形手术,当时医院考虑到刘萍的年龄,协商是否5个手术可以分别在不同时期施行,但刘萍还是坚持一次性先做3个手术,以缩短恢复期。该院称,刘萍一再强调她的身体可以支持。医院无法说服刘萍5个手术安排在不同时期做。笔者认为,医院完全可以拒绝手术,毕竟这些手术都不是要治病和救命的,在有较大风险的情况下,不应该实施手术。其实并不是医院眼里看不清楚风险,而是眼里看得太清楚25万医疗费的诱惑了。

美容带来对病人身体的伤害不胜枚举,死亡也是时有发生。隆胸之殇,断骨增高之痛,都给成千上万的整形美容者带来终身无穷尽的痛苦。笔者曾经做过外科医生,无论大小手术,手术时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手术后都可能存在后遗症。因此,人体最好的状态就是自然状态,一些有创伤手术除非治疗需要,如果仅仅用于美容,应予禁止或者被严格限制。即使允许开展,也要提高美容医院的硬件和医生水平的准入门槛,而不是像现在一些美容医院设备简陋,医生良莠不齐,根本不具备抢救病人的条件,一旦出现危险,病人命悬一线,只能祈求命大或者老天保佑。就像刘萍出现危险,美容医院根本不具备抢救能力,不得不要远送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救命分秒必争,岂容得长时间转院折腾?笔者敢说,除了一些三甲大医院科室齐全外,现在的众多美容医院,大部分根本不具备抢救病人的条件,居然动不动就开展长达数小时的手术,简直是拿求美者的性命开玩笑!

不夸张地说,现在美容医院一片乱象,各个美容机构只顾争利,不管病人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在巨大利益面前,不要指望美容医院会良心发现,卫生部门应该予以严格管理,规范制止美容医院拿病人性命逐利的行为,以免悲剧一再发生 (盘和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浙江兼广东教学中心主任)

 

个人简介
盘和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浙江教学中心主任,杭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先后在广州日报集团、人民日报社华南分社、浙江日报集团做过记者,在知名集团公司担任过策划总监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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