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水价中的“水分”挤干

万赢信 原创 | 2009-05-06 21:42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把水价中的“水分”挤干,不能让百姓为之埋单

  据报道,4月27日,上海市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召开,该市7年未动的居民用水价格或将大幅上调,幅度可能超过50%。听证会之前,有关方面提供了两个调价方案,一个是单一制调价方案,水价由目前的每立方米1.84元调整为2.8元;另一个是阶梯式调价方案,每户每月用水15立方米以下、15到25立方米、25立方米以上三个水量的价格分别是2.61元、3.92元和5.22元。

  有关方面够精明,水价7年没涨,一涨就超过50%,免得频繁涨价引起民众一次次抱怨;有关方面也够睿智,善于吸收其他价格听证会的“成功经验”,给听证代表出一道选择题,A和B您随便选,怎样涨听您的,我们充分发扬民主!

  这样的“成功经验”已被各个听证会屡试不爽,最典型的范例当属去年初的手机漫游费听证会,有关方面给出两套连专家都看不懂的听证方案,让听证代表做选择题,划圈、打勾,结果自然是,无论哪一套方案获得通过,均符合有关方面的意愿。

  价格听证会本来是要做选择题的,只不过,第一道选择题的题干应该是“调价”而不是“涨价”,其可供选择的答案应该包括三项:涨价、不涨价、降价。如果大多数听证代表选择“涨价”,才有必要做如何涨价的选择题,而这道选择题可供选择的答案,不能仅仅是有关方面给出的涨价方案,还应包括“其他”选项,让听证代表提出自己的涨价方案。

  除了做选择题,价格听证会还有两个必不可少议题:一是充分讨论产品成本。比如水价听证会,在讨论涨价方案之前,应该先把水价中的“水分”挤干,不能让百姓为之埋单。

  二是充分讨论多收的水费用在哪里。居民用水具有准公共品属性,供水企业不应是暴利企业,至多是保本微利企业,因此,包含于水费中的资源性收费不应归供水企业所有,而应用在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上。如果多收的水费只是流进了供水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腰包,那么无论你怎样高喊涨价是为了促进节约用水、保护环境,也无法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个人简介
万赢信,经济学学士,经济师,记者编辑、营销企划人。工作主要涉及新闻媒体、商协社团、大健康医药产业和“三农”产业研究以及宏观经济研究和营销企划五个方面。 1988年毕业于山东大学,1990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完成第二学历,曾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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