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谷歌部分业务侵害了网民权利

胡泳 原创自 搜狐博客 | 2009-06-21 15:05 | 收藏 | 投票

618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首页显著位置,刊登了“强烈谴责谷歌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消息。消息指谷歌中国网站(google.cn)未做好淫秽色情内容的过滤工作,致使大量境外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信息通过该网站传播到境内,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损害公众利益。接着,央视三个王牌节目重磅出击,《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1+1》联手把崇尚不作恶信条的谷歌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万恶的谷歌。

以如此大的力度对付一个公司可谓罕见,说明有关部门已决定整顿谷歌。果然,619日从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办公室传来消息,国家有关部门宣布暂停谷歌中国境外网页搜索业务和联想词搜索业务,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清理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如果这两项惩罚措施长期被执行下去,那么,我们所熟悉的谷歌搜索将彻底变成局域网搜索。它不仅会严重影响中国数亿网民的搜索体验,而且也向所有利益相关者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对于天生具备全球特性的互联网,一个国家的政府该如何管理?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李家明在央视的节目中提到“多元文化下的互联网信息安全”,他认为,“无论说什么样的理由,在一个国家,无论你是一个机构、一个企业还是一个个人,只要你是在它的土地上,就要受这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谷歌尽管它的总部是在美国,但是谷歌中国是在中国土地上的一个公司,既然是中国土地上,那么就应该受中国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当然,管理全球性的互联网,最理想的方式是建立一个某种意义上的世界政府。全世界的国家和这些国家的人民首先就一些基本原则达成一致,然后世界政府着手制定一系列法律并敦促公民执行这些法律。通过这样的办法,世界政府可以对所有问题进行公平而有效的处理。

不过,既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从未发生过,它也就没有理由一定可以在网上实现。由于网络像全球世界一样显然不能实现一体化管理,那么,该如何划分不同的管辖权限呢?这是数字化世界所面临的最令人头疼的问题。它之所以头疼,部分原因在于网络在地域性政府和“网络政府”之间建立了一个新的分野。地域性政府是拥有/控制物理疆界和界内人民的政府;“网络政府”是经被管理者同意并在其要求之下控制网络疆界的政府。原则上说,地域性政府控制一个界定区域内的一切事务;网络政府控制一个界定范围内的人们的活动,这些人可以分散在地球上各个角落。地域性政府控制人们的身体;网络政府只能时断时续地对人们进行控制,因为人们随意进入或离开其管辖区域。

这种分野导致一个紧张的局面,全球性的数字化商业世界和网上社会同较地方化的政府和那些尚未进入“勇敢新世界”的人们形成对垒之势。政府作为一个中介工具的有效性受到挑战,因为每一个活动领域都倾向于形成自己具有明确管辖权的“政府”。虽然地域性政府在自己的疆域内形成了天然的垄断,但“网络政府”正与其争夺地盘。后者的有力武器是“公民权”,因为任何“网络政府”如想使公民服从自己的管理都必须给公民带来实际利益。对基于网络的“政府”而言,取得被管理者同意是其运作的前提条件。“网络政府”所产生的利益并不只是给个人带来的好处和服务,而是一个管理体制所能带来的广泛的利益:一个透明度很高的正当的市场,规章完备,责任分明;或是一个得到有效监督的社区,孩子们在那里可以信任陌生人,个人的隐私得到保护。

网民权利是建设网络社会的基础。通过观察近几年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发现,第一,中国网民与政府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合作的可能,在实践中被严重低估;第二,网民与政府之间,存在着大量可以共建但没有去共建的领域。因为如此,对网络的管理常常以“政府控制”的面目出现,因而大量侵害了网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以谷歌“低俗门”事件来看,政府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要求谷歌中国进行整改,但似不宜暂停它的两项搜索业务,因为那将严重影响公民的信息获取。

没有人期待网络成为一个混乱的、暗无天日的场所,网民希望的是形成大量相互竞争的机构和高透明度的文化,这些机构间的竞争是一种最佳的动力,能使其灵活地作出回应并真正地服务于公共利益。没有一个制度不是在挑战之下发展起来的,这些挑战来自于好挑剔的公民对自己权利的诉求。

个人简介
价值中国网荣誉总编辑。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政治学博士。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网络传播学会常务理事。“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信息社会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世界经济论坛社交媒体全球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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