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和公权市场有关系

宋兴波 原创 | 2009-06-25 14:51 | 收藏 | 投票

  6月24日,本人应邀参加了机械工业出版社举办的“公共服务与公权市场研讨会暨《公权市场》新书发布会”。参会前曾对这本书及书作者做了一些了解,因其“专业性”,让我一度认为这本书讨论的内容极为“学术”。但在会场居然看到有那么多中央有关部委、学术科研机构,公用事业投资者和经营者等近百人参加,着实有些小惊讶。惊讶的是,公权市场,居然和这么多部门有关。而当会议结束后,我才较为明白,其实,每个人都和公权市场有关系!先发一些会议“精神”和部分图片。


作者感言


新书揭幕

  会议针对当前抗击金融危机,全力确保经济增长形势,围绕扩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用事业的投资经营,加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建立的公权市场的规范和监管等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水、电、气、热、通讯、公交等都是涉及公共权益的生产项目,生产的产品都是公共产品。把生产公共产品的国有资产卖掉了,也就意味着要把公众利益卖掉了。过去是国有的公交公司,现在你如果把国有的公交公司的60%的资产卖掉了,难到这60%的资产不是公众利益吗?把公共产品的生产项目经营权转移了,也就意味着把政府撑握的公权转移了。这个公权从政府转移到了经营者(企业和个人)哪里。这时候项目的经营如何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必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一定成为政府必须加强规范和监管的工作。公共产品的生产,公共产品经营权的委托,社会公共权益的保护等等,都成为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特许经营专家,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先生撰写的《公权市场》一书,全面系统地研究和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取得了经验和成绩,提出了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监督、规范市场等理论创新,为地方和企业深化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也为社会公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的借鉴。

  政府让哪个企业经营公共产品,要求企业具备什么条件?承租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何,企业经营提出什么承诺,如何保障运营的安全和产品质量,等等。这些都是需要社会公众知悉的,也是需要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如果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卖掉和转移的还好。如果不知情,那就好像你自己家里的东西被别人卖掉了自己还不知道,只是被人家卖掉了事后你才被动知道的。就像公交车,昨天还坐在国营公交公司的车上,今天一早才发现公交车换成了某家私人老板的车子了。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的利益被人出卖了。

  对涉及社会公共权益的经营项目,一方面政府必须保留调整、变更、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的权力,以维护公共权益,避免发生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一方面需要保护承租者和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和合理经营利益,以实现鼓励民间资本更加大胆地参与公用事业的投资和经营。但是现在法律依据不足。没有专门的国家法律支撑和规范公权市场。国家已经出台了保护麦当劳、阿迪达斯等私人品牌和专利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条例,但是涉及公共权益的公共产品的委托生产经营目前国家没有这方面的专门的法律和法规。

  去年全国城市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已经超过1万亿元。未来2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还将有15-20%的上升空间,城市公共产品以及需要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产品将形成巨大的市场需要,这必然为社会各类资本提供巨大的投资商机,也会为公权市场的规范和完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权市场》为政府规范项目委托程序,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市场监管,也为投资者和经营者明确承担的社会责任提出了工作思路和经验。



   《公权市场》连载页面:http://www.chinavalue.net/BookSerialise/BookSeriaNo.aspx?bookid=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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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到哪儿都能认真工作的人,虽然还有很多不足,但会慢慢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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