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合法利益高于一切(一)

蒋焕平 原创 | 2009-07-16 22:23 | 收藏 | 投票

 

同题探索:透破云层见太阳之

 

 

近看了新疆乌鲁木齐七月五日的视频,从官方报道是民族分裂,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确保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形成巩固稳定向好局面的强大合力。尤其是解决好吃水、看病、上学等民生问题。希望广大农民兄弟种好地,增加收入,搞好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也联想2008年3月14日西藏拉萨和一些藏族居往区发生的事件。有报道是境内外“藏独”势力里应外合。

从国家利益,无论是土地,人口,还是宗教、信仰,新疆、西藏和台湾一样,是国家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用“一国两制”谈判香港、澳门的回归,用民族情和“三通”的和平统一台湾,使中国和平发展的强大!虽然俄国新老沙皇侵略侵占,清皇朝与一些列强签订赔款、割地、建租界等一系列不平等的丧国辱权的条约,失去了一些土地、自然资源和民族同胞,近一些临海国家对国家的岛屿进行强占,甚至动用军事力量和借强大势力,考验国家和政府的智慧。

从民族利益,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由于地域、地理、教育、经济发展等不同,出现了少数民族的自治和扶持政策;取得了一些发展。

从经济发展,计划经济的历年积累,特别是两弹一星的和平保证,和全面改革开放的发展,有了这些雄厚的基础,不应再出现以特区和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战略,应以中华民族整体的各自地域、地理特色和优势宏观规划发展,才不会再出现东部发展,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的战略。任何地方只有以特色和优势发展才能不会再出现地方政府盲目招商引资而对地方环境、生态、耕地等付出了惨痛代价。

在收集信息中,思考几个很现实的问题,不知是否妥?

其一,有网友看了视频后说,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或受境外资助国内有人组织的砸车、放火、打人,要是第一时间有公安、警察、军队在现场,不会伤亡那么多人,财产损失那么大;要是地方政府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也不会发生视频的画面和镜头。

其二,有网友看了视频后说,那些参与的人,无论是受人指挥煽动,还是不明真相,是否想过:受害的总是老百姓。如果受害的是自己或是自己的亲人,在个人无力保护和维护时,是否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和政府报告救助,尽可能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可劝参与者,伤害他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其三,有网友看了视频后说,从现实生活,要是那些参与者有工作和有维持生活的经济收入,就是有人指挥煽动或有人组织会去参与吗?都应该知道:有工作的人参与社会上的犯罪犯法会失去工作,会影响现实生活。

其四,政府和地方对无辜群众给予安抚,对参与者依法处理;从社会和现实,民族问题的实质是经济发展问题;所以,只有政府和地方依法行政,结合地方的优势和特色发展经济,一切问题都会合情合理和公平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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