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总虚报,政府公信力何在

刘植荣 原创 | 2009-08-13 13:26 | 收藏 | 投票

  GDP造假,与科学发展观唱对台戏

  作者/刘植荣 LIU Zhirong

  记得多年前,一位国家领导人对植树的统计数据大发雷霆:我不相信这些数字!照你们这样的统计,这些年植的树都把地球覆盖了!

  最近,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今年上半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是139862亿元,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发布的GDP总和是153769.4亿元,高出全国约1.4万亿元,高出约10%。

  举个例子来理解这个问题:假如一个家庭有3个子女,3个子女在外打工,父亲负责管理全家的收入,3个子女每月要把自己工资收入如数交给父亲。上半年,父亲汇总得出全家的总收入是20000元,可这3个子女说自己上半年的收入分别是7000元,9000元和11000元,这样,依照3个子女自己的统计,算出的收入总合是27000元,多出了父亲统计的7000元。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要么父亲给贪污了,要么子女虚报了。这必然破坏父亲与子女之间信任,破坏家庭和睦。

  这次地方政府虚报GDP绝不是偶然的,历次GDP统计中,地方总和总大于国家的。如2004年,地方GDP总和高出全国的约20%;2008年,地方GDP总和高出全国的约9%。2009年上半年,地方GDP总和就高出全国1.4万亿元,照这样下去,今年全年地方GDP总和至少要高出国家的2.8亿元。推而广之,居民收入统计数字可靠么?其他的统计可靠么?

  中央和地方的GDP数据披露后,群情激愤,统计部门遭到一致的谴责。按照统计局官员的解释,国家的统计和地方的统计不一致,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地区之间存在重复统计;二是国家与地区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三是近年来,GDP被较多地直接或间接用于各种形式的工作业绩考核,为了考核过关或政绩的需要,不排除少数地区高估GDP数据的可能。

  对第一个原因,一位统计系统内部人士说:“虽然国家统计局也明令禁止这样的错误,但各地统计部门一般都是心照不宣地犯错,以增加GDP总量。”看来,第一条的重复统计问题不是什么错误,而是制造业绩的“高明手段”。如果说是错误,也是明知故犯。

  关于第二个原因,也着实让人费解,中国自称是市场经济国家,加入WTO已多年了,可国家和地方的统计怎么到现在还不统一?难道我们国家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的国家(台湾省尚待统一)?难道各省不受中央领导?难道我们是联邦制国家?就是联邦制的美国,他们的GDP统计联邦政府也和各州相吻合的。看到西方多数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我过去还很气愤,现在看来,他们也不无理由。我们连市场经济最基本、最重要的GDP统计都搞不了,人家怎么承认你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中国的GDP越来越受到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关注。我们的统计数据年年失误,中国的国际形象势必受到负面影响,这也给一些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制造了借口。

  市场经济下的GDP统计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产品流量法,就是最终的产品和劳务的年流量的总加;另一种是收入流量法或叫成本流量法,就是统计生产要素的收入,如工资、利息、地租、利润,这些生产要素的收入,就是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不管是用第一种方法,还是用第二种方法,统计的GDP肯定是吻合的,是绝对相等的,除非故意造假。

  问题出来了,责任人应首先承担起责任,该引咎辞职的引咎辞职,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法办的法办,狡辩只能证明你违背科学发展观,只能证明你执政能力的低下,只能证明你无视国家的前途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个原因才是实实在在的原因。一些官员尝到了吃皇粮的甜头:高工资,高福利,高地位,高享受。他们是想法设法地保住乌纱帽,施出浑身解数得到提升,所以在这些数字业绩上做文章。中央提出8%左右的预期经济增长目标,下面的各级政府就开始层层加码,到了县里就加到了百分之十几。写总结、起草报告或向上级报材料,他们就在办公室里讨论、制造数字,当然,这些数字的出笼绝对不是为了人民,而是为了自己所在的小政府里的利益集团,归根结底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下,中国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使中国的经济早日复苏。可这些GDP的造假者,就是诱导经济政策制定者制定不对路的经济政策,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也许不是那些GDP造假者的主观愿望,但这必然是客观上的结果。

  中央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率全国经济,难道伪造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统计数据GDP就是科学发展观?难道欺骗中央政府、欺骗人民就是科学发展观?

  如果政府一次次地发布虚假信息,那人民群众的感觉只能是一次次地被愚弄,那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2009年的《统计法》和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统计法》,都有这样的规定:对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但是《统计法》实施26年来,这一规定几乎虚设,统计结果严重失误,统计过程中存在这么大的问题,好象也没有人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GDP造假,这不是行政问题,而是法律问题。GDP统计关系到国计民生,是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出台调整市场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GDP失实,必然误导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造成巨大危害,这种危害往往影响到一代人甚至几代人。虚报GDP就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严惩!(作者博客:飞翔的铁塔 www.aifeier.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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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 qq:3279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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