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涉案的陈绍基、刘友君、许宗衡的案情有了基本的结论。
陈绍基:开除党籍和公职。陈绍基主要是渎职罪,利用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且生活腐化。
许宗衡:利用职务权力从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场馆等与土地有关项目,谋取利益。(与相传的差不多)与商界的企业人士勾结进行权钱交易等。
刘友君:停止人大代表资格。利用职务权力,从社会各界谋取私利。
至于相传都与黄光裕有关,可能陈绍基有关联。许宗衡看来还是受贿、行贿的多。而刘友君也只是职务上的便利获得利益。
不过,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上月底曾表示,陈绍基和许宗衡案之间“没有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