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都要严打毒枭,今天对毒枭之王做出的了死刑的决定,他所犯的罪行真是枪毙一千次都不够 啊!可以说每一次的毒品案都和他多多少少有些关系!看看下面他的罪行就知道了!
“刘招华案”12年
1996年5月底,在福安市赛岐镇,刘招华的第一家冰毒工厂开工,首批生产出20~30千克冰毒。
1997年,刘招华躲到三亚,并娶了第二个妻子。
1998年,刘招华在广东普宁造出一吨多冰毒。
1998年底,刘招华“转战”宁夏银川,生产了近30吨冰毒。
1999年11月3日,刘招华回到广州,再次案发,骑自行车逃出广州。
1999年底至2000年初,刘招华蛰伏在青岛一套民房中经营彩票。
2000年,举家移居桂林漓江花园185号。
2004年底,潜回福安老家。
2005年3月5日被捕。
2006年6月26日,在广州受审。
2007年6月26日,一审被判死刑。
2008年4月18日,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 (大洋网—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