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定义(2010年10月)

张建民 原创 | 2010-10-16 11:26 | 收藏 | 投票

  一、我给哲学下的定义

  哲学是以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为直接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是能够从世界万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出人类思想认识活动这个本源事物,获得本源事物和非本源事物的知识,建立事物一元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人类的思想认识能力、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本源事物。

  哲学从属于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从属于本源事物,是人类思想认识活动或本源事物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之一。

  思想认识活动是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之类的事物(事情)共同具有的属性或普遍性规定,以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为直接对象,追求人类思想认识活动这个本源事物的知识,掌握人类思想认识活动的原则和方法是哲学具有的个性或特殊性规定。

  Φιλοσοφία / Philosophia (哲学)是距今两千五百年前的古希腊人创造的术语。希腊文Philosophia是由philos和sophia两部分构成的动宾词组,philein是动词,指爱或追求,sophia是名词,指智慧或理性思维认识。Philosophia(爱智慧)表述和界定的事情是追求理性思维认识这个事物知识的思想认识活动。

  最早使用philosophia(爱智慧)和philosophos(爱智者)这两个词语的是毕达戈拉斯。据蓬托斯的赫拉克利德在《论无生物》中记载,当毕达戈拉斯在同西库翁或弗里阿西亚的僭主勒翁交谈时,第一次使用了philosophia(爱智慧)这个词语,并且把自己称作philosophos(爱智者)。毕达戈拉斯说,在生活中,一些奴性的人生来是名利的猎手,而philosophos(爱智者)生来寻求真理。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哲学是一种对真理的洞见,是爱智者追求智慧、洞见真理的行为。什么是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所谓的真理?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所谓的真理就是指符合逻辑、合乎理性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什么是洞见? 洞见就是认识和理解,就是把混乱的东西理顺,把纠葛在一起的东西解开。在古代希腊,人们认为理解就是心智(nous)。阿克萨哥拉说:心智(nous)为万物的本源,通过心智(nous)万物分门别类地、有序地向人彰显出来。

  1874年日本学者西周在《百一新论》中用汉文“哲学”翻译从希腊文philosophia 转换而来的英文philosophy一词,1896年前后黄遵宪、康有为将西周的译称介绍到中国,后渐渐通行。中国清代以前的文化典籍中并无哲学一词,只有单独存在的“哲”和“学”这两个动词。“哲”在汉语中的基本含义是明智、明理,哲这个词指人们通过思想认识活动,使被遮蔽的智慧和道理显明出来这种事情。“学”在汉语中的基本含义是模仿、实习、再现。“学”这个词是指个人模仿、实习、再现某个事物或事情,以获得知识和能力这种事情。哲与学两个单词合在一起组成的哲学一词,其词性是动词,其含义是指人们为了明智、明理、提高思维认识能力所进行的学习认识活动。

  西学东渐、西方哲学进入中国后,学界发生了中国本土文化中有无哲学的论争。认为中国有哲学的人把哲学定义为关于宇宙和人生的基本思考,并用中国文化史中有人对宇宙和人生问题进行过思考的事实证明自己的观点。虽然主张中国有哲学的人正确地指出了哲学是人类的思考认识行为,但是却错误地把宇宙和人生当做了哲学思考认识行为的直接对象,没有把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当做哲学的直接对象,因此他们给哲学下的定义和证明中国本土文化中有哲学的论据都是不完善的。

  十八世纪德国著名浪漫派诗人、短命天才诺瓦利斯(1772—1801)说:哲学是全部科学之母,哲学活动的本质原就是精神还乡,凡是怀着乡愁的冲动到处寻找精神家园的活动皆可称之为哲学。

  爱因斯坦这样谈论哲学:如果把哲学理解为在最普遍和最广泛的形式中对知识的追求,那么,哲学显然就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

  哲学是以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为直接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十二卷九章中指出:“于制造学术中,我们倘不管物质,便以事物之怎是为思想对象;于理论学术中,则以公式或思想活动为思想对象” 。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制造学术是指以俗物为对象的各门科学,他所说的理论学术是指以公式(逻各斯)或思想活动为对象的哲学或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认为公式(逻各斯)和思想活动是同一个事物,是理论学术(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对象。

  什么是逻各斯?

  逻各斯是欧洲人通过思想认识活动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和彰显出来的,具有用语言概念说明或界定事物、使事物“有名”并分门别类地向人彰显出来的外形,具有统帅思想认识活动的理性或思想认识意识的内容,能够作为万物生灭变化的尺度或根据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

  逻各斯是欧洲人创建和使用的关于人类思想认识活动这个本源事物的哲学概念。在古希腊的哲学家看来,逻各斯作为哲学概念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是用语言概念说明或界定事物,另一个是万物生灭的尺度和根据。因为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具有用语言概念说明和界定事物,使事物“有名”并分门别类的向人彰显出来的外在形式,具有理性、法则、尺度或具有思想认识意识的内在规定,具有能使万物从混沌中彰显和产生出来的性质和能力,是万物得以彰显和产生的唯一根据或本源,所以亚里士多德关于公式或逻各斯就是思想认识活动的观点是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观点。

  据哲学家海德格尔考证,希腊语“logs”(逻各斯)来源于“legein”一词,其含义是说话或说明,其词性是动词;据奥格登和理查兹考证,古希腊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最早使用了“logs”(逻各斯)这个词,赫拉克利特认为:逻各斯是一种隐秘的智慧,是世间万物生灭变化的尺度和准则。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隐秘智慧,是指发生在人脑中的以语言概念、逻辑规则或理性规定为条件和基础的思想认识活动。

  斯多亚学派是逻各斯的提倡者和发扬者,他们认为逻各斯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内在的逻各斯,一个是外在的逻各斯。内在的逻各斯是理性和本质,外在的逻各斯是传达这种理性和本质的言说。斯多亚学派关于逻各斯的这种解说清楚地告诉我们:逻各斯是在理性原则或认识意识的指挥和统帅下进行的语言命题判断或概念推理活动。人脑经过思维、经过对所获得的全部知识材料的分析处理所产生的行为意识(意向、意念、路线、方案、方法、原则)或行为命令是人体行为的内在规定,人体行为或人体活动是人脑产生和发出的行为意识或行为命令的外在表现形式。逻各斯或人类思想认识活动是内容和形式组成的统一体,是思想认识意识和思想认识行为组成的统一体,也是物体(人脑)和事情(脑组织运动)组成的统一体。

  同基督耶稣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亚历山大的裴洛认为:希腊哲学文化和犹太基督教文化同根异枝。他把希腊哲学的“逻各斯”和犹太基督教的“道”这两个概念联系了起来。“道”在希腊语圣经中就是lohs逻各斯。裴洛说:道或逻各斯是上帝创造世界的工具,是人和上帝交通的中介;上帝的智慧是内在的逻各斯,上帝的言说是外在的逻各斯。我认为裴洛所谓的“上帝的智慧”是指上帝大脑中产生的指挥思想认识行为的思想认识意识,裴洛所谓的“上帝的言说”是指上帝通过语言判断彰显和创造事物的行为或活动。裴洛的思想对福音书的写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在约翰福音(新约圣经)开头就有“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在犹太基督教的传统看来,上帝是以言说创造世界的,上帝的言说是世界万物的起源,正如旧约圣经所说,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中国文化中的“道”同西方文化中的“逻各斯”和“道”是同一个事物。

  我认为:中国古代的哲学家老子从混沌自然中发现和彰显出来的“道”,同希腊哲学文化发现的“逻各斯”,同犹太基督教文化发现的“道”是同一个事物,这三个名称概念都是指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这个具有彰显或创造万物能力的本源事物,都是指哲学或形而上学的直接对象。

  中国语言文化环境中的“道”,是以规律之道为内容、以本源之道为形式组成的对立统一体。老子在《道德经》中言说的“道”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无名和有名);另一个是事情、思维、运动和变化的规律(天之道、人之道)。或者说老子在《道德经》中言说了两个有区别的道:一个是“本源之道(有名和无名)”。另一个是“规律之道(天之道和人之道)”。本源之道、有名、无名是人类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事物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是人类用语言概念言说和彰显事物,是欧洲人所说的“外在的逻各斯”;规律之道、天之道、人之道是统帅和指挥“有名”和“无名”这两类思想认识活动的理性或思想认识意识,是主导各种事情、运动、发展和变化的理性、本质或主客观精神,是欧洲人所说的内在的逻各斯。

  老子的《道德经第一章》中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的语句。这些语句翻译成现代语是:道可以被人们言说,但人们以往所言说的道,都不是我所说的恒道;名可以被人们称谓,但人们以往所称谓的名,都不是我所说的恒名。无名是天地的开始者;有名是万物的母亲。所以,凭借“恒无”万物的奇妙得以显现;凭借“恒有”万物的界限得以彰显。

  《道德经第一章》中的“常道”和“常名”这两个词的含义完全相同,都是指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这个本源事物。在老子生活的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已经有了“物名之而成,谓之而然”的知识。老子发现人们用语词給事物“冠名”,使事物得以从混沌自然中彰显和产生出来的行为是“常道”的具体存在形式,于是把“常名”作为“常道”的别称。庄子在《齐物论第二章》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其中的“谓之”,即用语言词汇“言说之”、“界定之”、“彰显之”、“称谓之”、“冠名之”,即使之(对象物)被界定、彰显、冠名、产生。“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译成现代话语是:道路是由于人们的行走造成的,事物是由于人们对它加以言说、界定和称谓而成为现实模样的。

  我认为:《道德经第一章》中的“常道”和“常名”同“无名”和“有名”、“常有”和“常无”这些词的含义即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常道”和“常名”是指一般的人类认识活动,“无名”和“有名”、“常无”和“常有”是指具体的、有差别的人类认识活动。

  “常有”就是“有名”,“有”是表示存在的不及物动词,当“有”活用为及物动词,后面带有名词宾语成为词组时,这个作为句子谓语的动宾词组就具有了主语表述的事物使名词宾语表述的事物有所运动的含义。“有名”即使“名”有,使“名”彰显和产生出来。“有”或“有名”是人们通过观察、判断、界定、冠名认识对象的过程,使天地万物从混沌自然中被界定、彰显、产生出来的科学认识活动。

  “无”是人们通过发现、界定、彰显、冠名“有”这个认识对象或本源事物,使人类认识、发现、界定、彰显、产生天地万物的活动——“有”从混沌自然中被界定、彰显、产生出来的哲学认识活动。

  哲学家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中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认为“有”是天下万物的母亲,“无”是万物之母“有”的母亲。

  什么是有?有就是“有名”,就是人类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天地万物,并用语言概念加以冠名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

  什么是无?无就是“无名”,就是天地(万物之母)的开始者,就是“万物之母”、“有”或“有名”的母亲,就是以“有”或以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为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就是哲学或形而上学。

  “有”和“无”、“有名”和“无名”都是具体形式的人类认识活动,“有”或“有名”是以天下万物为对象的人类认识活动,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无”或“无名”是以各种形式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为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是哲学或形而上学。

  哲学的直接对象是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数学、物理学、生物学、语言学、伦理学之类的具体科学是不同形式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是人类哲学思想认识活动的直接对象,是自然哲学、语言哲学、逻辑哲学、历史哲学之类的具体哲学的直接对象。哲学是各门具体科学的发现者、界定者、彰显者、产生者、母亲,各门科学都是通过哲学产生出来的。数学、物理学、生物学之类的各门科学分别是不同种类事物的发现者、彰显者、界定者、产生者、母亲和根源。各门科学分别具有的直接对象不是哲学的直接对象,而是哲学的间接对象。哲学的唯一对象是一般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哲学的众多对象是有具体形式规定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是能够发现、彰显和产生不同种类事物的各门具体科学。哲学的全部对象是既包含直接对象也包含间接对象的世界万物。

  哲学是以数学、物理学、生物学、语言学之类的各种学为具体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数学、物理学、生物学之类的各门科学是各种事物的发现者、彰显者、界定者和产生者,哲学是各门科学的发现者、界定者、彰显者和产生者,是各门科学的母亲或根源,各门科学都是通过哲学的分化产生出来的。

  哲学问题、哲学知识、哲学概念、哲学理论、哲学历史是关于人类思想认识活动这个事物的问题、知识、概念、理论和历史。

  哲学是以提出和解决个别事物的终极本体或本源是什么?个别事物是如何从本体或本源产生出来的?这两个元哲学问题发生、发展和结束的人类思想认识活动。人类哲学史上出现的各种哲学问题,都可以简化或还原为本体或本源是什么?事物是如何从本体或本源产生出来的?这两个哲学问题。事物是如何从本体或本源产生出来的问题是本体或本源是什么问题的深化或发展。哲学本源论问题潜藏着哲学认识论问题,哲学本源论问题必然会发展、变化为哲学认识论问题。

  哲学作为以本体或本源事物为对象的人类认识活动或行为,它的直接目的是认识、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本体或本源事物、获得本体或本源事物知识,它的终极目的是在掌握本源事物和非本源事物的全面知识的基础上,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出一般事物,获得一般事物的知识,形成事物一元论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以指导人类认识和改造天地万物的实践活动,实现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

  哲学理论、哲学概念和哲学知识是哲学的结果,是关于哲学对象的理论、概念和知识。哲学本源论和哲学认识论是哲学的两种基本理论,是哲学给出的关于本体或本源是什么?事物是如何从本源事物中产生出来的?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或知识。哲学史上产生的一切哲学理论都可以简化或还原为哲学本源论或哲学认识论。逻辑工具论是本源论或认识论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之一。本源和认识这两个词语表述和界定的是同一个事物,哲学本源论就是哲学认识论,哲学认识论和哲学本源论是关于同一个事物——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关于同一个问题的理论或知识,是一枚金币具有的正面和方面。

  哲学不异于思想认识活动,哲学合一于哲学思想活动的对象和结果。

  哲学、物理学、数学、生物学、语言学、文学之类的各种学都从属于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都是人类思想认识活动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哲学之外的各种学是以异己事物为对象,而不是以自己为对象,它们只能直接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异己事物,直接获得异己事物的知识,而不能直接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自己,直接获得有关自己的知识。哲学不仅以物理学、数学、生物学、语言学、文学这些异己事物为直接具体对象,而且还以哲学或自己为直接对象,哲学不仅要直接发现、界定、彰显、产生异己事物,获得异己事物的知识,而且还要直接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自己,直接获得有关自己的知识。因为哲学是以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为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哲学不异于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哲学思想认识活动合一于自己的对象和结果。

  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是本源事物和非本源事物的合一。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作为同天地万物相对立的事物,它是形而上者,它是天地万物或世界万物的本源,它是本源事物。思想认识活动作为有别于天地万物之一的世界万物之一,作为同人类的哲学思想认识活动相对立的事物,它是形而下者,它是形而上学或哲学的子女和产物,它是非本源事物。从语言分析的角度来看,认识、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既是动词表述和界定的事情,又是名词表述和界定的物体,是事情和物体的合一,是形而上者和形而下者的合一。认识作为词语即是动词又是名词,是动词和名词的合一。

  思想不异于思想活动、哲学合一于哲学思想活动的对象是众多哲学家的共同看法和观点。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十二卷九章中指出:“于制造学术中,我们倘不管物质,便以事物之怎是为思想对象;于理论学术中,则以公式或思想活动为思想对象” ;“于是,这里在非物质事例上,思想不异于思想活动,思想便合一于思想对象。”。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中说:“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後相随。”。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有无互生;道生于自己的样子。

  庄子在《庄子内篇大宗师》中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

  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认为:“自我”不仅设定非我,而且还设定“自我”,“绝对自我”是“自我”和“非我”的统一体。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是思维着自身的思想;绝对精神是本源事物,绝对精神的发展经历了逻辑、自然、精神三个阶段,绝对精神在逻辑阶段发现、彰显、产生了有、无之类的逻辑概念事物,绝对精神在自然阶段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了自然万物,绝对精神在精神阶段发现、彰显和产生了精神事物,最终实现了绝对精神和绝对精神对象的合一。

  哲学是从世界万物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人类认识活动这个一般本源事物的具体本源事物。

  什么是事物?事物是人类通过认识活动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出来的,具有约定俗称的语言名称、包含客观质料和主观形式两个组成部分,处在普遍联系之中的对立统一体。

  事物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通过思想认识活动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出来的。自然物体具有作用和影响人体感觉器官的性质和能力,当人感受到自然物体对人体的作用和影响时,就会把引起感觉的自然物体同大脑记忆中的已知事物进行比较,判断面前的自然物体同已知事物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确定它同已知事物的边界和关系,把它同已知事物区别开来并加以冠名。于是,一个新事物就被人类的认识判断活动,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出来了。

  人类语言表述和界定的每一个对象都是事物,不仅每个名词表述和界定的对象是一个事物,而且每个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表述和界定的对象全部都是一个个标准的事物。语言是事物之家,事物是可以用语言描述和界定的对象。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说得好:如果一个字或词能够有所指地加以应用的话,它就必然意味着某种事物而不是意味着无物,因为这个字或词所意味的事物必然在某种意义上是存在着的。

  事物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内容和形式、客观质料和主观形式、有限和无限、个别和一般、本源和非本源、原因和结果等名称不同的两个部分组成的对立统一体。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的事物,任何一个事物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组成的对立统一体。人类赋予事物的名称、对立统一规定和种属界限是事物的主观形式。事物包含的自然物体、形态、性能、数量、边界等内容是事物的客观质料。事物可以一分为二,也可以合二为一。事物是无限可分的,也是无限可合的。

  事物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的对立统一体。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另一个更大事物的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都依存在这个更大事物的载体中而存在。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多个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都是承载作为组成部分或组成元素的小事物的载体。从内容方面来说,世界这个事物包含着万物,世界是万物组成的集合统一体,世界的内容最丰富。从形式方面来说,每个事物都包含着世界,世界存在于每个事物之中,世界的外延最小。

  事物是有因果联系规定的事物,根据每个事物所具有因果关系规定,我把世界上的事物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源事物,另一类是非本源事物。本源事物和非本源事物都从属于事物,是事物的两类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世界万物统一于事物。

  什么是本源事物?什么是非本源事物?

  本源事物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或产生者,是人类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各种事物、获得事物知识的思想认识活动。

  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所说的“本源之道”、“有名”、“无名”、“有”、“无” ,佛教哲学所说的“空”、“识”、“因缘”、“真如”、“梵天”,古希腊哲学家所说的“努斯”、“逻各斯”、“存在”、“理念”、“本体”,基督教哲学所说的“上帝”,法国现代哲学之父勒奈.笛卡尔所说的“我思”,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先天综合判断”、“宇宙理念”、“最高统一体”,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所说的“绝对自我”,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精神”,现代人所说的数学、物理学、生物学、语言学之类的各种学都是本源事物,都是指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这个事情。

   非本源事物是人类思想认识活动的对象或结果,是指同本源事物或同人类思想认识活动这种事物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天地万物。

  中国哲学家老子所说的“天地万物”,佛教哲学所说的“色”,古希腊哲学家所说的“个体”、“假象”,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说的“表象”、“现象”,费希特所说的“非我”,黑格尔所说的“有”、“无”、“自然事物”,“主观精神”、“客观精神”都是非本源事物,都是人类思想认识活动的对象和结果。

  为什么说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是本源事物?

  因为具有客观质料和主观形式的事物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通过哲学、物理学、化学、数学、文学、社会学等各种形式的认识活动,从混沌自然中发现、界定、彰显和产生出来的,人类的认识活动是各种事物的发现者、界定者、彰显者和产生者,是各种事物得以彰显和产生的本源。所以我把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这种事情称为本源事物。

  本源事物或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不仅能彰显和产生非本源事物或异己事物,而且还能彰显和产生本源事物或人类思想认识活动自身,本源事物或人类思想认识活动是全能者、全知者和至善者。

  哲学是社会意识的存在表现形式或存在表现形态。                   

  什么是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人类社会具有的生存要求、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是存在于社会运动、发展、变化之中的,具有多种规定的事物。

  人的行为是有意识的行为。哲学作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也必然是一种有社会意识统帅和指挥的行为,是社会意识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具体的、现实的、活生生的社会意识的自然展现。

  哲学是人类文明、社会观念、时代精神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之一,是同文学、伦理学、法律学、社会学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建筑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上层建筑。

  哲学思想认识活动是人类生来具有的生存发展意识和后天形成的求真、向善、爱美等行为意识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人类的行为是有意识的行为,是在人脑产生和发出的行为意识的指挥和统帅下发生、发展、进行和结束的行为。

  哲学方法论是人们关于认识世界、改造社会的意向、意念、意识、原则和方法,是人们根据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对获得的全部知识进行哲学思维和哲学分析处理形成和产生的行为意识。

  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一体两面,是一块硬币具有的两个不同的表面。世界观或事物观是以知识形式存在的方法论或意识论,方法论或意识论是以意识形式存在的关于世界或事物的知识。有什么样的世界观或事物观作为知识基础,就必然有与之相联系的意识论和方法论作为知识的表现形态,反之亦然。

  苍蝇是害人虫这个语言判断或命题是人们关于苍蝇的知识。人们在表述苍蝇是害虫这个知识的时候隐含着应该消灭苍蝇的行为意向、意愿、意识。人人应该动手消灭苍蝇这个语句表达的是人们的行为意向、意愿、意识,人们在表达这个意向、意愿或意识的时候,包含了人们已经具有了苍蝇是害人虫的知识。

  二、定义哲学这件事

  什么是定义哲学?定义哲学是人们运用语言工具,通过语言判断或命题的形式界定、彰显、产生哲学这个事物,获得哲学这个事物简明知识的判断认识活动。

  “定义”这个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分别具有动词和名词两种不同的词性、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和两种不同的语法功能。“定义”一词作为动词使用时,它是指人们运用语言工具,通过语言判断或命题的形式界定、彰显、产生事物的判断认识活动这样的事情。“定义”一词作为名词使用时,是指事物所具有的含义,指事物所包含的自己在有关事物综合分类系统中的种属位置和关系的规定这样的物体。例如,在定义哲学这个动宾词组中,“定义”是一个动词,它指一个以哲学为行为对象的事情。在哲学的定义这个语言环境中,“定义”是一个名词,它指依存在哲学这个事物中的一个物体。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存在是任何一个可以用判断系动词“是”或存在动词“有”来描述的对象。亚里斯多德这句话里所谓的“存在”,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事物。为了更通俗地表达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观点。我们完全可以用“事物是任何一个可以用判断系动词“是”或存在动词“有”来描述的对象。”这句话代替亚里士多德的原话。

  判断是人类思想认识活动的具体存在形式之一,世界万物都是经过人类的认识判断被发现、被界定和被彰显出来的。事情是具体形式的事物,每个动词都表示一个事情,判断系动词“是”表示的事情是人类的判断认识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说:万物都是被人通过语言判断或命题的语言逻辑形式彰显和产生出来的,都是被人们从混沌自然中“是”出来的。存在动词“有”表示的事情是事物的持续存在,事物的存在同时间和空间有密切关联,因此可以用存在动词“有”表述存在于一定时间段和空间体之中的任何一个事物。

  人类为了满足记忆、思维、交流的需要,必须在循环往复不断深入认识对象事物的基础上,判定或确定对象事物在包含全部已知事物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中的种属位置、关系、界限和规定,给予每个对象事物一个确定的含义和名称。定义事物必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通过认识掌握被定义事物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规定;二是具有涵盖被定义事物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三是掌握逻辑学所揭示的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

  什么是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是逻辑学揭示出来的,通过界定认识对象在一个事物综合系统中的种属位置、指明它同系统中其它事物的界限和关系,使这个认识对象从有关事物的集合体或综合分类系统中彰显和产生出来的思想认识方法。

  用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给事物下定义必须在一定的世界观基础上,建立一个涵盖被定义事物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才能够实现。本文关于哲学的定义,就是在事物一元论世界观建立的事物哲学综合分类系统基础上,运用种加属差的定义方法实现的。

  我根据事物一元论建立的事物综合分类系统有一个一级概念——事物,有两个二级概念:一个是事情(本源事物),另一个是物体(非本源事物)。事情或本源事物是指主体的行为,是指主体的认识、思维和实践活动。物体或非本源事物是指主体行为的结果,是指主体的认识、思维和实践活动的产物。

  定义哲学是人类运用语言判断或命题的形式,认识哲学、发现哲学、界定哲学、产生哲学、获得哲学知识的判断认识活动。定义哲学既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也不是一件十分容易完成的事情,只有勇敢、真诚、勤奋、聪明的爱智者才能获得成功。爱哲学的朋友,让我们一起来定义哲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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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河南省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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