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难治“社会病”

郝金刚 转载自 中国选举治理 | 2010-12-26 21:30 | 收藏 | 投票

  按:北京媒体日前发表《吴官正家书一束》,较为罕见地公开了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写给其亲属及家乡官员的多封书信,内容透露出这位中共前领导人严于律己的往事,以期“发挥典范效应,强化‘权力的自我约束和克制’,为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赢得时间。”云云。有感于此,故重发旧文一篇。

       2400多年前,孔子教诲他的学生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后来,又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说,而从古至今,中国历朝历代的治国者对此都笃信不已。于是,便与树立“榜样”结下了不解“情缘”,或于不同时期,或于不同时代,为人们树立了各式各样的“榜样”,让人们学习模仿,以期出现“见贤思齐”效应,从而改变社会不尽人意的地方,医治社会弊病。其用心当然是不错的。

  且不说古代官史和民间传说推出的大禹、周公、孔子、孟子、包公、海瑞、于成龙等。在人们并不遥的远记忆中,但就翻翻拣拣,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浩如烟海的影视报刊、报告演讲、文艺作品、红头文件等资料中,涌现人们眼前的林林总总的“榜样”的名字便可数出一大串:董存瑞、刘胡兰、罗盛教、邱少云、向秀丽、焦裕禄、雷锋、王进喜、王杰、欧阳海、滦弗、罗健夫、蒋筑英、张华、赖宁、孔繁森,以及刚刚推出的任长霞等,是属于“榜样”个人型的。当然还有“榜样”群体型的,如昔日工业战线上的大庆、农业战线上的大寨以及“南京路上好八连”等。“榜样”之多几乎成为每个时期或各个时代的标志了。

  治国者于每个时期或不同时代,满腔热血乐此不疲地为人们推出各式各样类型的“榜样”,让那么多的伟大鲜活的光辉形象;让那么多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让那么多的掷地有声的豪言壮语;让那么多的金光闪闪的珍贵精神,走马灯似的掠过人们的眼前,响彻人们的耳畔。照理说,按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逻辑,我们应该人人无私奉献,个个自强不息才是;而人们构成的社会自然也应该处处锦花簇簇,人人笑脸盈盈才是。

  然而,回顾历史,看看现实,“榜样”似乎并没有发挥出“无穷”的“力量”,也并未迎来“见贤思齐”效应。当下中国社会广泛存在的被人们形容为“顽疾”、“毒瘤”、“癌症”的贿赂公行、信仰缺失、道德沦丧、假冒伪劣、坑蒙拐骗、黄赌毒黑等诸多社会问题,应该说是最好的反证。

  好公仆焦裕禄的“榜样”立于官场已有40多年,官场上出现了多少“焦裕禄”?好榜样雷锋立于社会也已40多年,社会上出现了多少“雷锋”?也许有人会说,他们的精神毕竟引导和激励了几代人!诚然,焦裕禄、雷锋等“榜样”的精神曾引导和激励了几代人,笔者并不否认焦裕禄、雷锋等“榜样”的积极影响,但可以肯定地说,“榜样”的作用其实是有限的。学习过焦裕禄、雷锋等“榜样”的人,正是今天社会成员的大多数,正是今天社会的中流砥柱,其道德水准、精神面貌也应该正在决定当下整个社会的风气。倘若焦裕禄高尚的情操,雷锋良好的风范,真的在这几代人心里扎下了根,成为人生的动力,那么,我们今天的社会应该不会出现道德滑坡、尔虞我诈、惟利是图;官场也应该不会上演卖官鬻爵的闹剧,以致孳生一个令焦裕禄在天之灵十分尴尬的“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的“三光干部”。

  其实,中国“社会病”的症状主要集中在官场,集中于恶官之恶行上。而相映照的却是中国史书和民间传说“大禹治水”和“周公吐哺”的故事,以及清代廉吏于成龙等早就为为官者树立了的“榜样”。然而,“榜样”和“廉吏”至今仍具有历久不衰的强大生命力和倍受青睐的魅力,这不正说明立在官场已有几千年的“榜样”并没有发挥出其“无穷的力量”,并未抑制横行于社会的恶官之恶行吗?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当属中国古代有一位倍受皇权推崇的“贤者”孟子,就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曾说过一句超越时代的“金玉良言”:“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令人遗憾的是,根据《辞海》附录的中国历史纪年表统计,从秦始皇起,历代正统王朝共有过231个皇帝,居然没有一个听得进去。2000多年来,哪怕有一位皇帝,真的学习了“贤者”孟子的仁德,实践了孟子“民为重”的“思想”,已有5000年悠久历史的中国,今天何至于被只有区区220多年历史的“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于1776年7月4日)远远地抛在身后呢?树立“榜样”者“喊破嗓子”,而学习“榜样”者却并不“做出样子”,让“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的高调显得何其尴尬啊!

  当然,笔者并不认为我们就不需要“榜样”,特别在当前我们就需要敢讲真话如巴金、张志新般的“榜样”。问题的关键也正在这里。人所共知,“榜样”作为一种精神、道义和人格的力量,其本身并没有强制力量,对不同的人,其作用是完全不同的。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就社会而言,有的人是“天使”,有的人则是“魔鬼”;而对于同一个人来说,有时是“天使”,有时则是“魔鬼”。“天使”固然“见贤思齐”,但社会上也总有那么一些“魔鬼”,见“不贤”——也就是假、恶、丑,非但没有像孔子所教诲的那样去“内自省也”,反倒“积极性颇高”地与假、恶、丑 “思齐焉”,那“三光干部”不正是活生生的例证吗?

  只要我们尊重历史,直面现实,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榜样”难以医治“社会病”。因为,“榜样”对人们的激励和感召力或有或无,或大或小,并不决定于“榜样”本身的力量,而是决定于他人和社会是否接受、认同或仿效的态度和行动。而他人和社会是否接受、认同或仿效的态度和行动又取决于当时社会的政治环境,也就是政治制度的总和。常识告诉我们,北斗七星再明亮,也驱散不了弥漫于星空的黑暗。张志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也没能阻挡住“文革”的狂澜。而在一个讲真话要献出宝贵生命的社会里,并非所有人都能学习敢讲真话的“榜样”。所以,社会扭曲的病态身影,企望“榜样”的阳光来赐予正直,那是徒劳无益,没有多少希望的。

  笔者曾不止一次地想过,历代治国者为什么总是如此热衷于树立“榜样”呢?“美利坚”似乎从来不号召国人学习某某“榜样”的精神,也许并不乏自觉学习“榜样”精神的人们,其国家不是照样强盛,其国人不是照样潇洒吗?何以我们树立了那么多的光辉“榜样”,传播了那么多的动人事迹,弘扬了那么多的宝贵“精神”,到头来反不如彼呢?

  辗转反侧,笔者终于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一个现代政权,一个现代国家,医治“社会病”的“下手方法”最紧要的并非老是树立“榜样”,让人们和社会有“榜样”可学,而是“在于改良那些造成社会的种种势力——制度,习惯,思想,教育,等等。那些势力改良了,人也改良了。”(胡适语)“社会病”自然也就痊愈了。

  再说,用“榜样”医治“社会病”还明显带有传统的“德治天下”的味道。其前提显然是说: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盛衰成败首先决定于社会群体的道德素质,而通过“榜样”的道德人格的示范作用就可以解决整个社会群体的道德素质的提高问题。其实,这是很片面的。

  诚然,社会制度与人们的道德素质是维系一个国家和社会生存发展的两大重要条件。但在这两个重要条件中,显然社会制度往往比人们的道德素质更为重要。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由此可见,在邓小平同志看来,完善社会制度往往比提高个人的道德素质更为重要。无数事实说明,如果不建设一个系统完善的社会制度,“榜样”不仅无法发挥作用,甚至自身也会变质,不再成为“榜样”。

  尽管中国历代治国者树立“榜样”的历史非常悠久,却总在验证萧伯纳的那句话:“历史给人的唯一教训,就是人们从未在历史中吸取过任何教训。”孔子惋惜颜回的早夭,在深许他的好学时说:“不迁怒,不贰过。”(《论语·雍也》)可惜,历代治国者往往在丢过“剑”的地方连“刻舟”的“认真”竟也做不到,以致让历史老是在树立“榜样”的小天地里迈着四方步,踱来踱去。仔细想想,实在是有悖于树立“榜样”的良苦用心。

  俗话说:“踏破铁鞋无寻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医治“社会病”的药方并不难寻。其实就是借鉴先进国家的先进经验,与其憧憬“榜样无穷力量”的天上彩虹,不如鼎力架设脚下民主制度的桥梁。

  本文原发《世界》杂志2006年第3期 

  作者:于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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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经济、关注民生,一个碌碌无为的平头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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