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青院对杨支柱的处罚决定
杨支柱
杨支柱简历:男,汉族,1966年生,湖南临湘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曾创办“问题与主义”网站、“学而思”论坛。主要作品有《自由从摇篮开始》(上海三联书店2003)、《地下室磨牙集》(上海三联书店2003)。近年文章常见于南方周末、新快报、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新京报、现代快报等。
仔细看看附件就可以知道学校这样处罚我其实没有明确的依据,这也是他们不说依据某法某条某款对我进行处分的原因。计生恶法虽然规定工作单位可以因为无证生孩子给职工以处分,但并没有列出具体的处分措施。教师法规定的解聘情形跟我的行为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从合理性的角度看,我生养孩子并不占用工作时间,也不影响我讲课的内容(民法),舆论对我的有利支持还表明我的生育行为没有降低我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所以让我下课也并不合理。而且严格地说,解聘对应的是辞职,并不是一种处分,而是雇用、委任合同中可以付出代价(违约)或不付出代价(未违约,通常是对方违约)而行使的权利。还有就是学校的决定落款是
我并不打算到教育行政机构或法院去告学校,因为我深知他们这样做也是不得已的。我的行为给学校、法律系各位领导和计生工作人员和户口所在怡清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在此我深表遗憾。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这首先是因为我的行为再普通、再正常不过了,是因为强制计划生育扭曲了绝大多数人的人性才使我的行为显得怪异。其次也因为,如果我在不给领导带来麻烦和不要自己的孩子之间做出选择而我选择了前者,那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不是一个有人性的人。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1/content_25059.htm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http://www.fesco.com.cn/67/2009_9_23/1_67_27978_0_125370324296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xzf/xz9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