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利国利民

光宏 原创 | 2010-04-07 15:07 | 收藏 | 投票

   腐败虽然是每一个执政党都无法回避的现实,但并非没有办法或措施来解决。笔者认为,惩治腐败首先要拉起一道预防的警戒线,要让所有官员认识到触犯这道警戒线的危害性,从而产生恐惧心理。同时预防腐败,还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条例或纪律,力争在全社会建立起“人人讲廉洁”的社会良好风气。

   营造好的社会风气,是遏制腐败滋生的基础。但如何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呢?这就要靠政府加大宣传力度,重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弘扬战争年代的革命精神,力求做到“人人讲奉献,人人讲道德”,强化官员的公仆意识,落实好政府的服务行为。

   2008年5月,就任俄总统不久的梅德韦杰夫主持召开反腐工作会议,并签署总统令,成立由他本人直接领导的反腐败委员会。之后,梅德韦杰夫公布了国家反腐败计划,从加强立法、完善国家管理、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质和加强普法教育等方面制定了诸多反腐败措施。

   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说“对腐败分子来说,最致命的打击或许是剥夺其财产”。从他的话语里我们不难看出俄罗斯领导人是多么重视惩治腐败的问题,也在积极寻求有力措施来控制国家的腐败行为。

   通过这则新闻,笔者还想到了加强国与国之间在反腐败问题上的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通过司法、检察界的有效合作,相互提供有用的信息资源,通过技术交流,进一步提高反腐败的技术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遏制或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个人简介
1971年6月出生,安徽枞阳人,大专文化。现任光宏代笔咨询服务公司负责人。喜欢琢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善于发现别人容易忽略的。崇尚真善美,厌倦虚伪与庸俗。乐于交天下的真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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