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成为疯狂腐败的新舞台

汪华斌 原创 | 2010-05-12 07:07 | 收藏 | 投票

新农村建设成为疯狂腐败的新舞台

------这是继国企改制成为疯狂腐败后的又一个疯狂腐败的舞台

/汪华斌

今天有网友质疑我的当官不如当村官的观点,说当官还是厅局长比村官好;因为厅局长的权力大。然而这些网友太不与时俱进了,连今天的村官能一夜成为亿万富翁的事实都不知道;所以才认为村官比不上厅局长。从理论上讲村官本不是官,充其量只是半脱产的农民;然而现在的村官却比厅(局)长还吃香,因为他们到了能一夜成为亿万富翁的时代。正因为如此,现在屡屡爆出很多村官制造的几十万、数百万、上千万、乃至几十亿的贪污大案;从而令全世界震惊。村官为什么能如此疯狂地腐败呢,原来是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了他们疯狂腐败的新舞台。

在新农村建设前,村官最大的贪污就是截留;截留农民的退耕还林钱,截留国家给农民的各种补贴;截留上交的计划生育罚款等。正因为如此,这些村官也就只落下个自己的嘴巴快活;其实自己家中也比农民宽裕不了多少。然而当新农村建设开展起来后,这些村官们一下子找到了致富的门道。就我们社会公开的村官腐败途径就各式各样,如有的利用职权而收款不入账;有的私自出借公款而个人收取好处;有的乱支乱花而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外出游山玩水;有的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从中牟取私利等。正是这些腐败途径的多样化和腐败金额的超大化,从而使村官成为我们社会新时代最容易暴发的人。

如我们那里的村官仅农村三通工程就全部脱贫致富了,家家成为当地致富的领头人;再后来又在搬迁和修建新农村中,成为暴发户了。如我们拆迁补偿时提成百分之十,修新农村时又提成百分之十;再加上国家财政补贴的截留,仅这几项就能保证所有的村干部全部成为百万富翁。如果再加上工程承包与土地批租等其它途径,现在的村官想不富都难。如有个乡镇干部到村里临时任职,结果他竟然没有花一分钱得到了一座新农村楼房。因为工程由他委派,这项目单位就免费为他修建而且还包装修。谁说村官是小偷小占,如今可是村官能一夜成为亿万富翁的时代。

为什么村官这么容易腐败,主要还是教育、管理和监督的缺失;就如同当年国企改制一样,村官的独裁是整个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现象。补偿是村官说了算,工程还是村官说了算;就连土地的批租,同样还是村官说了算。在这样大规模的经济交易中,有哪个村官能抵挡如此大的诱惑。再加上村官本来就是农民,法律意识几乎没有;所以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中,几乎到了无村官不贪的地步;充其量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因而村官贪污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有人肯定认为村官也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难道真的可以无法无天吗;首先我们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组织,而没有明确来自外部尤其是上一级组织即乡镇组织的管理监督权。结果乡镇对村组织只能进行诸如税费收取、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事务性工作的指导,而难以在集体资产处置、财务等方面进行具体监督。至于现在的村民委员会更是村官的一言堂,因为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变成了拿工资的岗位;谁不想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这些人首先就与村官高度的一致。正因为村级组织成了监督的真空地带,所以村官中滥用权力的现象也就比比皆是了;如我老家的危房改造他们可以拒绝,而同样是城镇居民的人却可以批农田修建房子;这就是今天村干部的素质。在这样的素质下,他们缺乏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从而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的概念模糊不清,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正因为如此,现在的村干部都把村集体的财物当成自己的了;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无忌惮,中饱私囊。

此外我国对村官的惩戒上存在缺陷,从而使腐败村官有恃无恐。如《刑法》规定的一系列惩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对村官普遍存在认定为不适应。直到2000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才把村干部正式定义为从事公务人员;对其七种行为的腐败定性为“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犯罪”。但还是有如出售集体财产和建设新农村等多种行为,现有法律对村官的贪污还是无能为力。再加上检察院无法对村官进行调查,所以职务犯罪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就由于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打击不力,结果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由于村官直接侵犯的是村民的利益,所以由村官腐败所引发的群体事件屡有耳闻;据重庆市政法机关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官腐败所引发的群众上访、举报,占到了总量的70%以上。 村干部腐败不除,农村社会难以和谐;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并没有给农民造福,却给村官们腐败创造了机遇;这就是我们今天当官不如当村官的好处,也是新农村建设成为疯狂腐败舞台的依据。

国企改制造就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最后的结果是培养出了不少百万富翁;今天的新农村建设造成村民利益的流失,结果竟然培养出了不少村官为亿万富翁;这就是我们这个奇怪的社会而造就的社会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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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政府机关到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再到民营与股份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管理理论与能力总是在最前排,而且成果又是最多的人。但因为对管理的执着,总是与潜规作斗争;结果失败的人总是我(请看日志连载)。正因为其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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