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赏析

于同辉 原创 | 2010-05-27 21:23 | 收藏 | 投票

  六国论

  苏洵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2];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3],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4]。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5],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6]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7],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8]。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9]。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10]。洎牧以谗诛[11],邯郸为郡[12],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13],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14],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15],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似天下之大[16],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17],是又在六国下矣。

  

  

  注释:

  [1] 本文为苏洵史论文章《权书》十篇的第八篇。北宋自真宗景德元年(1004)与契丹订澶渊之盟后,每年给予契丹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契丹又派使者至宋,向宋朝索取晋阳及瓦桥以南十县之地,迫于压力,宋朝答应加岁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给予契丹。庆历三年(1043),西夏元昊上书请和,宋朝答应每年给西夏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苏洵对北宋屈辱苟安的政策十分不满,于嘉祐元年(1056)写下此文。本文以古讽今,告诫统治者如果象六国那样贪图苟安,必然会象六国那样最终走向覆亡。全文紧抓“弊在赂秦”这一中心,条理清晰,说理透辟,,纵横恣肆,很好地体现苏洵史论文宏大博辩的创作特色。

  [2]赂秦:贿赂秦国。

  [3]互丧:相继灭亡。

  [4]独完:独自保全。

  [5]厥:其,指六国之国君。先祖父:这里指六国的开国之君。

  [6]“古人云”五句:《史记&S226;魏世家》载苏代谓魏安釐王曰:“且夫以地事秦,譬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7]迁灭:灭亡。古时一个国家破灭后,其传国重器都会被迁走,故称为“迁灭”。

  [8]与蠃:帮助秦国。与:帮助。嬴:这里指秦国,因秦王姓嬴,故以“嬴”指代秦国。

  [9]“至丹”二句:秦始皇二十年(前227),燕太子丹派遣荆轲刺杀秦始皇,未能成功,反而激起秦始皇的大怒,发兵伐燕,次年攻下燕都。燕王喜逃往辽东,杀太子丹以平息秦愤,公元前222年,燕为秦所灭。事见《史记&S226;燕世家》及《史记&S226;刺客列传》。

  [10]李牧:赵国名将,封武安君。

  [11]“泊牧”句:《史记&S226;廉颇蔺相如列传》载:“赵王迁七年,秦使王翦攻赵,赵使李牧。司马尚御之,秦多与赵王宠臣郭开金,为反间,言李牧。司马尚欲反,赵王乃使赵葱及齐将颜聚代李牧,李牧不受命,赵使人微捕得李牧,斩之,废司马尚。后三月,王翦因急击赵,大破,杀赵葱,虏赵王迁及其将颜聚,遂灭赵。”

  [12]邯郸为郡:邯郸变成秦国一个郡。邯郸:故址在今河北省邯郸市西南,当时是赵国国都。

  [13]三国:指楚。韩。魏三个与秦接壤的国家。

  [14]并力西向:(六国)齐心协力向西(抗击秦国)。

  [15]劫:胁迫。

  [16]天下之大:这里暗指北宋朝的疆域。

  [17]下:降格。故事:旧事。

  

  

  

  译文:

  六国灭亡,不是因为武器不锋利,仗打不好,弊病在于贿赂秦国。贿赂秦国,自己的实力就亏损,这是灭亡的原因。有人说:六国相继灭亡,都是因为他们贿赂秦国吗?回答说:不贿赂秦国的国家由于贿赂秦国的国家而灭亡。因为不贿赂秦国的国家失去了其他国家强有力的援助,就不能单独保全。所以说弊病在于贿赂秦国啊。

  秦国用攻战获取土地之外,还受到诸侯的贿赂,小的就得到邑镇,大的就得到城市。把秦国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与战胜而得到的土地比较,实际上多到百倍。把六国贿赂秦国所丧失的土地,与战败而丧失的土地比较,实际上也多到百倍。那么,秦国最想望的,六国诸侯最担心的,当然不在于战争了。想想他们死去的祖辈父辈,冒着霜露,披荆斩棘,才有了一点土地。子孙对待土地却不很爱惜,拿它送给别人,好像丢弃小草一样。今天割让五座城,明天割让十座城,然后才能得到一夜的安睡。第二天起来一看四周边境,秦国的军队又到了。既然如此,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强暴的秦国的欲望没有满足,诸侯送给秦国土地越多,秦国侵略诸侯就越急迫。所以,不用作战,谁强谁弱谁胜谁负已经确定了。六国终于灭亡,是理所当然的。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好像抱着柴去救火,柴不烧完,火不会熄灭。”这话对了。

  齐国不曾贿赂秦国,最后也随着五国灭亡,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齐国亲附秦国而不帮助五国。五国已经灭亡,齐国也不能幸免了。燕国与赵国的君主,起初有远大的谋略,能够守住他们的国土,坚持正义而不贿赂秦国。所以燕国虽然是个小国却后灭亡,这就是用兵的功效。等到燕太子丹用派遣荆轲刺杀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致祸患。赵国曾经与秦国交战五次,败了两次,胜了三次。后来秦国两次攻打赵国,李牧连续打退了它。等到李牧因为受诬陷而被杀害,赵国都城邯郸才变成秦国的一个郡。可惜赵国用武力抵抗却不能坚持到底。况且,燕赵两国处在秦国把其他国家几乎消灭干净的时候,可以说是智谋穷竭,国势孤立危急,战败而灭亡,实在是不得已。如果当初韩、魏、赵三国各自爱惜他们的国土,齐人不亲附秦国,燕国的刺客不动身赴秦,赵国的良将还活着,那么胜败存亡的命运,如果能够与秦国相较量,或许不能轻易判定。

  唉!如果六国用贿赂秦国的土地封赏天下的谋臣,用侍奉秦国的心意礼遇天下的奇才,合力向西对付秦国,那么,我恐怕秦国人吃饭也不能咽下咽喉去。可悲啊!有这样的形势,却被秦国积久而成的威势所胁迫,土地天天消减,月月割让,而走向灭亡。治理国家的人不要使自己被积久而成的威势所胁迫啊!

  六国与秦国都是诸侯,他们的势力比秦国弱,却还有可以不贿赂秦国而战胜它的形势。如果凭着偌大的天下,却追随六国灭亡的前例,这就又在六国之下了。

  赏析:北宋建国以后,对不断进犯东北、西北边境的契丹、西夏,一直采取妥协退让、屈辱求和的政策。到苏洵生活的年代,北宋统治者每年都要向契丹、西夏纳币输绢以求苟安。针对这种情况,作者在这篇文章中评论战国时期六国灭亡的原因,说明“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讽谏北宋王朝以六国为鉴,不要为契丹、西夏“积威之所劫”,一味赂贿以求苟安,而要奋起御侮,积极谋求“不赂而胜之”之道。

  这篇文章是论述战国时期六国灭亡的原因的。作者先论证六国的灭亡,由于赂秦,然后提醒治国的人应当吸取这个历史教训。读这篇文章,应该知道作者并不是单纯地评论古代的历史事件,而是借古讽今,警告北宋统治者不要采取妥协苟安的外交政策。

  宋朝是我国历史上比较软弱的一个王朝。宋太宗以后,国势就渐渐衰弱。宋朝初年,北边已经有敌国契丹,宋仁宗时,西边又出现了敌国西夏。宋朝受着这两个国家的威胁和侵犯,却不敢对他们进行坚决抵抗,只想用屈服妥协的办法向他们纳银输绢换取和平。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与契丹(后来称辽)缔结澶渊之盟,宋朝答应每年给契丹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契丹派使者到宋朝要求割给他们晋阳(现在山西太原)和瓦桥(在现在河北雄县易水上)以南十县的土地,结果定盟由宋朝每年给契丹增加白银十万两,绢十万匹。庆历三年,西夏向宋朝上书请和,宋朝每年赠给西夏白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宋朝这样一再向敌人屈服妥协,结果增加了敌人的财富,削弱了自己的力量,带来无穷的后患,而实际上并不能换得和平。苏洵尽管不理解秦国当时已经具备了统一全中国的条件,不过他写这篇文章借古讽今,向北宋统治者敲起警钟,指出对敌人不用武力抵抗而只是一味屈膝求和,结果必然招致灭亡,这些意见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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