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只要在美国领土出生都算美国人,这催生越来越多外国人选在美国生产,以让孩子获得美国籍。近年来,随着两岸交流频繁,许多“台湾经验”都在大陆复制,其中用观光名义到美国生个美国籍小孩就是其中之一。把生“美国人”当投资,促使越来越多中国大陆的准妈妈也投身于“生子游客”大军中。对于赴美产子之风盛行,美使馆发言人形容,这并不犯法——
不知道是哪个制度的优越性。新中国的成立,推翻了压在劳苦大众身上的三座大山,而现今,老百姓又被新的三座大山压着。富裕起来的阶层,开始将孩子生在美国。事情的发生到底是哪个制度有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