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写这种文章似乎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已经老生常谈。《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通缉事件,令人又不得不感叹记者,或者说舆论监督者在执行监督过程中,都在拿自己的前途甚至生命开玩笑。
记者仇子明一夜成为新闻明星。《东方早报》报道,《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002012)关联交易内幕,已被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名,认定为刑拘在逃人员,已向全国发出通缉令。
一个新闻人成为新闻明星,多少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就仇子明这个案例而言,有着诸多疑点,在事实方面并不清晰。仇子明被通缉事件再次明确地说明,保障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权已经刻不容缓。相关权益缺乏保障,使得新闻工作者面对违法乱纪行为,往往显得那么势单力薄。如此状况之下,如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呢?保障不了公众的知情权,就根本实现不了对权力与私欲的约束,社会正义就无法得到应有的伸张。
仇子明被通缉事件,已非个案,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代表性的几个案例:
1、抓记者事件。
①、西丰县警察进京抓记者。
中国青年报1月7日报道,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正是这篇报道,给记者朱文娜带来了辽宁省西丰县公安局的《拘传证》。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根据案件情况应予拘传的,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可以拘传。拘传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律师周泽说:“如果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认为赵俊苹编发的短信或朱文娜的报道对他造成了诽谤,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西丰县公安局以诽谤罪对记者立案调查明显违法。一条短信引发两起诽谤案,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
事件最后不了了之。亦或此事件的不公正结束,使舆论监督者被拷问:你们算什么?!
②、山西检察官进京连夜抓走央视女记者。
2008年12月4日晚7点多钟,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干警来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住宅中连夜带走,据介绍,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而检方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
抓记者事件不论是否呵护法理。但结局依然是“记者算什么?!”
2、记者被打事件。
近些年来,记者在正常采访活动中受到被采访对象或有关当事人的百般阻挠,甚至遭受赤裸裸的暴力殴打,这样的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记者被打几乎算不上什么新闻了。记者是舆论监督的中坚力量,依然被打,那么没有身份的公众舆论监督呢?记者被打无数,打人者或指使打人者逍遥法外,直接拷问一个最直接的问题:权大还是法大?
①、四川在线记者被打是“积怨”?
2010年2月1日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四川在线派出记者,到成都市政府部门了解公务员上班情况。一名记者在成华区正常采访,因拍摄了几张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状态”的照片,遭到多名工作人员的殴打,其左脚脚踝、大腿、后腰及背部多处受伤。
发生在成都的这起记者被打事件,就具体情节而言,与此前媒体上披露的这类事件并无不同,不过,如果联系到一段时间以来四川在线在监督政府方面的高调姿态和强势作风,这起记者被打事件似乎又并不简单。
去年12月,四川在线做了一篇舆论监督的精彩文章,在成都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巨大反响。他们派记者到成都市交通委等职能部门采访,要求就三环路、天府大道、老成渝路成龙段、成龙路、成洛路、火车南站立交桥“五路一桥”收费的合法性、收费总金额及流向等问题给出“说法”,遭到后者的拒绝。四川在线随即陆续刊出《八成网友呼吁取消“五路一桥”费》、《“五路一桥”收了多少?官员称这是“保密的”》、《邀请成都市交委相关同志一起上上课》、《成都市交委回应“五路一桥”收费问题闪烁其词》、《记者拍“五路一桥”收费文件,被勒令“爬开”(“爬开”为四川方言,意为“滚开”)》等多篇报道,毫不留情地对成都市交委等部门提出了批评质疑。很显然,在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看来,四川在线如此咄咄逼人地进行舆论监督,实在是不懂“游戏规则”,不按“牌理”出牌,这样做既是在给政府“找麻烦”,也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
四川在线就“五路一桥”收费问题发出强劲的监督声音,必定会让当地一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并给四川在线重重地记上一笔。已经成为“不受欢迎媒体”,并事实上遭到有关部门“封杀”的四川在线,如今又派记者跑到成都成华区政府去“找麻烦”,某些人当然更是怒不可遏,痛感“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正是这一层特殊的背景,使这次四川在线记者被打事件具有了不一般的意味。
②、报道选举风波《新京报》记者烟台被打
2008年14日,《新京报》记者崔木杨在烟台采访时,被2名不明身份男子殴打,经烟台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其头部、四肢多处受伤。
当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崔木杨在烟台采访时,遭两名光头男子殴打,面部、四肢多处受伤。此前该记者曾于4月4日、12日连续报道烟台福山区门楼镇选举风波,而打人者施暴时口称“看你还敢不敢报道了”。
事发后,崔木杨拨打110报警,并被送到医院救治。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出具的法医鉴定显示,崔木杨鼻梁左侧有2×1厘米挫伤,左肘外侧有3×2厘米擦伤,其面部、四肢多处所受的损伤为轻微伤。
当日,芝罘区二马路派出所和芝罘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介入调查。
二马路派出所对崔木杨所做的询问笔录显示,两名男子对崔木杨殴打期间一直喊着,“叫你再作报道!看你还敢不敢报了!”
当月4日,新京报刊发崔木杨采写核心报道《烟台东汪格庄村选举风波》,3月18日,烟台福山区门楼镇东汪格庄村村民认为村干部贿选,30余名村民去镇政府办理选民委托选举手续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此后,近百名警察对其围捕,在动用催泪瓦斯后,拘留了15名村民。门楼镇政府解释,村民聚众攻击镇政府,破坏政府工作秩序。福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健听闻此事后认为,警方做法也有不妥之处,“如果一骂人或者推人几下就刑拘,本身就是违法。”
报道刊发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福山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来英介绍,中组部已调查此事,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相关报道见4月12日新京报)。
崔木杨即是再赴烟台作追踪报道时遭上述不明身份男子殴打。
二马路派出所调查笔录显示,4月13日,崔木杨到达当地后,之前接受崔木杨采访的东汪格庄村村民赵某和崔木杨一起来到当地如家快捷酒店。
崔木杨第一时间用酒店电话联系了福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侠,并用手机联系了福山区宣传部一赵姓副部长。当晚,崔木杨更换酒店到虹口大酒店住宿。第二天出门准备采访时,遭到2名男子殴打。
“只有他们3人知道我来烟台了。”事后,崔木杨向接案民警回忆。
“没有人到前台来询问过叫崔木杨的客人。”4月14日,酒店前台核实后称。而据虹口大酒店保安介绍,当日2名男子从7点多就蹲守在停车场,大约8点多,发生了殴打事件。
此事发生后,负责处理此案的二马路派出所调看了虹口大酒店停车场的录像。据介绍,录像记录了事发过程。崔木杨请求查看录像辨认打人者,一直等到当天夜里23时,该派出所未作安排。
“要向公安局长汇报了再说。”接警民警牟闯答复说。
此事件后来应该是被“和谐”而告终。
③、央视记者采访黑砖窑被追打 窑主谎称军演堵路。
指挥打手追堵、围攻记者;打个电话,全镇各个通往非法砖窑的路口迅速被窑主堵上。经常出现在影视中的黑社会老大的卑劣行为,7月12日和16日却在河南中牟县狼城岗镇上演。但和演绎版不同的是,卑劣行为的指挥者并不是什么黑社会老大,而是狼城岗镇政府的干部。
用google或百度搜索“记者、被抓、被打”关键词,事件多如牛毛。舆论监督者被抓也好、被打也好。总之一个结论:你记者算个屁。
也可能是有那么几个记者,破坏了职业道德,令相关部门产生对记者及舆论监督的反感继而打、抓;市场经济,利益是永远的,你监督,就破坏了一些人的利益,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当然要反扑过来。公众舆论监督权利得到保障,才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长此以往,如何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