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国企春秋新论语33

路建华 原创 | 2010-08-27 09:05 | 收藏 | 投票

 

  利益之现象与事端2  会费分红

  在一个大型国企中,由于有数千人之众,工会会费上缴得及时而可观,这笔会费按规定上缴市总工会后,市总工会每年都有一笔奖励返还。返还的奖励费该如何处置?工会的人建议说,钱是奖励给企业高管的,就给领导分了吧。于是,一把手3000元,二把手2000元,那些副总们每人1000元,当然,工会的领导享受副厂级待遇,至少也拿1000元了。

  领导按规定分了工会奖励费,别人倒也说不得什么。我们不去评论市总工会的这个规定对不对,就认一个死理儿:企业的领导啊,你们算过没有?你们交的会费是多少?当拿这笔高于所交会费几十倍上百倍钱的时候,你们心虚过没有?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你们公布于众没有?三千两千的钱也看在眼里,也能忍心装进私囊,也显得心胸太狭窄了。要是把这些钱用在困难职工的救急上多好!逢年过节用这些钱去看看老工人也行啊!

  职工群众说,什么叫“黑”?这就叫“黑”!

  用经济眼光看,这倒是像会费分红了:每月以会费的名义投入十块八块的,年终就有了产出,且红利回报率非常之高,一下拿个一二三千。真可谓“取之有道”啊!可惜广大的职工会员不明就里,只会做只能做会费分红的分母。企业高管倒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说到家,这是一种既得利益者的市侩行为,其既得利益者的典型特点不就是利用职务权力唯利是图吗?其实,社会上奖励企业家的名目繁多,少到几千,多到数万,有的企业家对这些钱的使用是更多地考虑了公众利益、考虑了科技创新的利益,他们是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职工的拥戴的。相比之下,那些把交会费当投资分红会费奖励返还的企业高管,不把职工队伍带散了才怪。

  国企中的工会还有没有维护职工利益的职责?有的国企中的工会已经成了国企高管的“小金库”,这个“小金库”不论给高管们报销多少不应该报销的私货,也都以工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从不进行审计。那种只知维护企业高管利益并从中获取自己既得利益、而不维护职工群众权益的工会早就应该改组了。

  毋庸置疑,在国企中以高管层和权力部门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形成,在那些收入差距人为拉得很大、职工普遍情绪又得不到关注、且管理混乱拉帮结派的企业里表现尤甚。企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千方百计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巩固既得权力、谋取个人政治荣誉和物质待遇,而置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于不顾。

  可以说,既得利益集团已经成为身在腐中不知腐的特权人物,成为败坏党风失信群众的马前卒;既得利益的思想观念已成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主要阻力,成为阻碍科学发展观落实、阻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个人简介
路建华,1950年出生,山东淄博人。1968年初中毕业下乡,1971年被招工就业大型国企,1981年加入共产党。1985年始连任企业党委委员、宣传部长,直至2008年初因年龄原因退到二线,2010年退休。著有经济评论《国企春秋新论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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