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工资发放“有法可依”恐成空想

舒文 原创 | 2011-01-10 10:48 | 收藏 | 投票

 

夏余才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获悉,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组织研究拟订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并在方案出台后积极开展相应立法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针对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上述表态的。有30名人大代表提出,当前我国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随意性大、缺乏法律依据,部分行业企业工资水平过高,高管年薪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建议制定工资法予以规范。(11月6日《新京报》)

  在我国,个人工资是不透明的。也就是说,单位发给我的工资,他人是不知道的。发几百元不知道,发几百万元也不知道。总而言之,秘而不宣。之所以不透明,则美其名曰保护个人隐私。这一不透明,确确实实是保护了某些人的隐私,即高工资的隐私。即便是两个人同坐在一个办公桌前办公,你也不会知道他的工资收入比你高。下了班后,你骑自行车回家,他却是开着小汽车回家。从而你也许很奇怪,为何你们干同样的活,贫富差距就如此之大?这里面,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问题就是,工资不透明,工资的发放更不透明。你和他干同样的活,可能他所拿的工资却是你的几十倍。如果你一旦知道事情的真相,恐怕你早就心脏病发作,大呼不公平了。然而,世上的不公平并不会因你的大呼而停止。那些享受着高工资待遇者,依然在那里享受着,哪里管你的死活?当然,那些拿高工资者都是单位的领导和主管们。也只有他们,才掌握了发放工资的大权。他们想给自己发多少就发多少,他们想给别人发多少就发多少。发放工资的随意性,都在不透明和“无法可依”中被悄然掩盖。

  有调查显示,10%最高收入群体与10%最低收入群体之间相差23倍,少数企业高管薪酬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上百倍,而个别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竟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上千倍。不但人们的工资收入有着天壤之别,就是其他福利也不例外。如在前不久,国家审计署对中国人寿进行审计时查出一份蹊跷保单。这份保单是新华总裁办公会议在2009年3月为包括前总裁孙兵在内的47名高管购买的补充养老险。其中孙兵退休后每月领取9.28万元,加上医疗费用可报销部分,其每月所获可达11万元。

  退休后每月尚能享受到如此高福利,更何况身居高位时?身居高位时,给自己发放工资还不是“大手笔”,发放工资的权力也还不是内部几个人说了算?对自己会是“大手笔”,对他人就只能是“小手笔”。此长彼消,这是谁都知道的真理。而普通员工,退休前工资多少不但由他们说了算,退休后的待遇同样还是由他们说了算。在掌权者看来,他们什么资格也没有。唯有的资格,就是老老实实的听话和干活。普通员工甚至根本无从得知也无权得知,高管们退休前和退休后所享受高待遇的“秘密”。

  这些事实无不清楚告诉我们,一些领导和高管在如何利用工资发放的无法可依而给自己谋福利了。但要想实现工资发放的“有法可依”,又是何其之难!早在好多年前,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就已经被人提出;也早在好多年前,就有人提出公务员要实行“阳光工资”。可结果如何?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讨论来讨论去,最终也没有形成正式的法律。为何达不成共识形不成正式法律,道理其实很简单。至于“阳光工资”,无非就是在个别地区的公务员内部来了个所谓的“均贫富”,其影响范围并不大也没有带来太大的改变。

  正如某位国企中层领导所言,工资高得不符合国情,心里并不踏实。可不踏实并不代表不接受,不踏实也并不代表要将自己的工资透明。假如真正实现了工资透明,恐怕每个单位都将是舆论一片哗然!原来,很多年来我们一直蒙在鼓里。一些领导和高管的工资,竟然会高到让人无法想象的地步!他们整日里捂着藏着,不就是那点秘密么?若要将这点秘密公开了,将他们肆意发放工资之手给束缚住,又让他们以后如何去享受那不符合国情的高待遇呢?不经过他们的同意,你又将如何去实施?所以,实现工资发放“有法可依”的那一天,作为普通百姓都盼望着它早点到来,但我们同时又要知道,它或许也仅仅只停留在一些人的案板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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