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参两院意见不合

周正勇 原创 | 2011-10-12 08:32 | 收藏 | 投票

  美国会参议院11日不顾国内外的强烈反对,以63票赞成、35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要求美国政府对所谓“汇率被低估”的主要贸易伙伴征收惩罚性关税。外界普遍认为,此举主要针对中国,旨在逼迫人民币加速升值。该法案在得到参议院批准后,还需要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并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后才能成为法律。
这项带有明显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法案在美国国内引起各界许多人士的反对。美国总统奥巴马6日表示,他担心这项法案可能“不符合国际条约和义务”,而无法得到世界贸易组织的支持。美国会众议院议长博纳表示不赞成这项法案,认为那将是“危险的”举动。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10日曾表示,美参议院的议案既不反映中美经贸关系的现实,还会对两国经贸关系今后的发展带来有害因素。
在美国国家法案的通过可以由参议院决定,美国总统也无法阻止,美国众议院也无所作为。说明美国的政府决策方式与中国是不同的。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制定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个人简介
企业管理领域知行者,曾任职浙江省两家知名上市公司,担任企业中高层管理职务。2018年,任职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担任研究会理事职务,并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研学与创新。
每日关注 更多
周正勇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