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迈永“三多”时有关部门在做什么?

罗竖一 原创 | 2011-03-21 11:38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2011年3月18日新华网报道,3月16日至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公诉机关指控,许迈永涉嫌受贿1.6亿余元,涉嫌贪污5300余万元。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另据《武汉晚报》2009年9月4日消息,因涉嫌巨额受贿等问题,2009年4月,主管城建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被中纪委“双规”。多位知情人士透露,许迈永的被查,与其多年主管西溪湿地公园项目有关。一位接近许迈永案专案组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许迈永有三多,钱多、房多、女人多,我们都叫他‘许三多’。”

    近年来,全国各地先后被有关部门绳之以法的“高官”为数不少,而涉案金额超过许迈永这位昔日的副省级城市副市长者不乏其人。然能享有“三多”外号之“高官”者,仅许迈永一人。

    许迈永最终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但从现有信息可以初步判断,许迈永“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这应该不是转眼间就能实现的事情。即许迈永当是费了一段时间才成为“许三多”的。

    那么在其“蜕变”这段时间内,有关部门难道毫无察觉吗?难道当地就没有人举报吗?

    然据《武汉晚报》报道,自西溪湿地项目开建以来,当地居民的举报、上访一直不断。2008年,西溪湿地建设过程中积累多年的问题终于露出冰山一角,多名基层人员受查,但级别最高者仅为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2009年2月,吴少雯因收受贿赂,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此间,作为主管西溪湿地公园项目者许迈永,为何能“安然无恙”呢?——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所致吗?

    另外,假如没有中纪委的介入,许迈永是否还会继续坐在杭州市副市长的宝座上尽显其权威呢?

    换言之,许迈永身后是否有“高人”指点、有无“保护伞”呢?

    笔者认为,弄清上述,就一定程度而言,其意义不亚于将许迈永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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