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建议“西安5名教授”就夏俊峰一案也联合呼吁

罗竖一 原创 | 2011-05-27 14:45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作为一名年仅22岁的学子,药家鑫被处死无疑是其人生之旅和亲友的悲哀和不幸。然药家鑫作为一名故意杀人之犯罪分子,其罪当诛。这不仅是天理难容,也是国法使然。

  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在一审、二审法院均依法认定“药家鑫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大背景下,西安5名教授却以正义、良知之化身的形象出现在药家鑫一案的围观者之列。其意欲何为呢?

  2011年5月26日华商网消息,5名教授之一的王新在电话中向华商网记者介绍了他们对药家鑫案的基本观点,亦即他们做出联名呼吁的原因。“药家鑫案的审理并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的,被社会舆论所影响”,王新说:“舆论喊杀声一片,这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大众对一个年轻人的审判,不能在一个非理性、非平和的心态下去进行,这牵扯到对一个生命,对一个人的尊重”。

  是的,就客观而言,任何一级法院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而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任何人都有其言论自由。

  然而,谁有何证据表明一审、二审法院在对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审理时存在司法不公等方面的问题呢?谁又有证据能证明舆论影响了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的审理了呢?这5名教授有吗?如果有,请给中国亿万民众拿出来,并请给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上去。如果没有,笔者建议这5名教授抽时间尽可能地多了解点法律方面的知识,不然说不定哪天会被有关方面送上法庭,而可能遭遇绳之以法,从而丧失继续站讲台的资格和机会。

  不过,在此笔者还是善意地提醒一下:任何一个熟知中国司法实践的国人,基本都明白一个现实情况,这就是一般而言,影响中国司法结果的往往是公权力的“介入”或者钞票的“渗透”等因素,舆论因素在司法中通常毫无意义。当然了,有关教授也许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据华商网报道,这5名教授分别来自西安几家高校,华商网记者5月26日中午电话采访了其中一位。王新,独立学者,作家,曾分别受聘于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和西北大学讲座教授,陕西省作协会员。“这个事到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五个人作为知识分子,为了不亏良心、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如果不表达观点,有可能良知的底线就会被突破”。

  由此可见,有关教授是在乎人之良知、社会良知的。

  但让人感到好奇的是,有关教授为何没有对夏俊峰这个“打死”城管之昔日小商贩,而同样被判处死刑,且同样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而舆论多有不同声音之案件站出来说几句话呢?截至目前,为何独偏药家鑫一案呢?

  当然了,教授有教授的自由。谁也无权剥夺教授们联合呼吁的权利,而其对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发出质疑也非常正常。

  据华商网报道,王新介绍,包括他在内的五位教授在签署联名文章之前和药家及其律师没有任何关系,做这件事只是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可以这样说,不管是药家鑫、李家鑫还是张家鑫,我们都会这么做”。同时王新还认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有忏悔行为,“有改造好的可能,就是个老实孩子”。

  既然如此,那么笔者请5位西安教授在关注药家鑫一案的同时,尽可能地挤出一点宝贵的时间,也为夏俊峰这个“李家鑫”联名呼吁一下。这样,一来可以彰显5位教授的公心;二来再次体现“知识分子的良知”;三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另外,同属人类的药家鑫和夏俊峰其生命是一样珍贵的,而夏俊峰的父母家人也渴望留住夏俊峰的生命,且夏俊峰同样“有改造好的可能,就是个老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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