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罗宾逊及诺奖的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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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倾向性是毋庸置疑的。经济学归根结底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利益结构的反应,显性的或者隐性的,经济理论总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反应。承认或者不承认,自觉或者不自觉,这不影响问题的实质。自由主义或者干预主义,总是某种利益结构的理论表现;有些人有着更多的话语机会和更强的话语权力而有的人只能长时间寂寞,这也不影响问题的实质。专家的科学性或者价值中立并不值得信任,至少就一般情况来说是这样的。据我所知,诺奖遴选委员会中的某些经济学家并不是战后新古典综合派的忠实拥趸,比如瑞典经济学家林德伯克;可以相信,诺奖遴选委员会的“专家”们所秉持的更多的可能是科学原则,是对经济理论“原创性”的追求。姑且相信科学研究可以超越阶级利益,但是科学性本身也意味着某种倾向性。不可否认,科学化是经济学产生以来的执着追求,至少现代经济学的趋势就是这样的。科学化对于现代经济学来说不仅意味着利益,意味着发言权,根本上还意味着合法性。现代经济学除了形式化以外别无出路,诺贝尔经济学奖所倡导的这种科学取向,也只是体现经济学发展路径的某种倾向性而已。
2,诺贝尔经济学奖确实颁发给过科斯、诺斯这样的制度经济学家以及布坎南这样的公共选择理论代表人物,甚至奥斯特罗姆这样的政治学家。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诺贝尔奖所选择的都是新古典路径的方法或者学说。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在研究领域上超越了新古典经济学,但就方法而言,是合乎现代经济学规范的。这一点,琼及其新剑桥与之有着根本不同。诺奖之所以不会选择琼.罗宾逊,原因在于他代表的是对现代经济学的一股反叛力量。应该注意到,1975年之前的1974年,诺奖颁发给了哈耶克。那时候的哈耶克早已不是一流经济学家了,在更大的程度上,那时候的哈耶克不是经济学家而是政治哲学家。所以,诺奖所奖赏的是他在三十年代对资本、货币和周期理论的贡献而不是他作为政治哲学家对宪政理论的开拓工作。当然,哈耶克比琼.罗宾逊更能够让主流经济学接受的还在于,他是自由主义的忠实信徒和坚定的维护者,而琼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怀疑者和批判者。诺奖甚至也颁发给缪尔达尔这样的制度经济学家,但是注意,缪尔达尔与哈耶克分享诺奖,其获奖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对货币及经济波动理论的研究”。缪尔达尔作为瑞典学派的代表人物及其作为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是不同的。授予其诺奖更多的是因为他是瑞典学派的代表人物,因为他的研究中的主流经济学的色彩。还要知道,诺奖设立之初有过约定,瑞典人要在5年之后才能授奖,而到1974年的时候,缪尔达尔是最有影响的瑞典经济学家。
3,不要轻视琼.罗宾逊和张伯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贡献,没有他们,微观经济学只有消费者行为理论,有了他们,才有了厂商理论。其实,琼和张伯伦不仅是做了奠基性的工作,不仅是提供了一个框架,也提供了基本方法和原则。即使只是提供了一个框架,这种贡献也是卓越的。想一想此前的马歇尔的世界是那样一个单调的抽象的世界,而琼和张伯伦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现实了;再想一想,作为学生的琼对作为老师的凯恩斯的影响,再加上凯恩斯革命的巨大影响,对琼的贡献的评价其实应该更高一些。对自己苛刻一点,对前人宽容一些。今天在我们看来只是一个小小台阶的进步,在这个台阶出现之前,可能是一个无边的深渊。
我们对历史的认识体现着我们对自己及对现实的态度。单纯就历史而言,这些细节如同浪花已经消失,如同树叶已经枯萎。我们至今孜孜探索这些东西,因为我们觉得某些东西可能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可能是值得追求的。其实,这种“意义”可能仅仅来自想象,来自我们的某种幻想——如果那些杰出的先驱者们的工作是有意义的,我们沿着他们的足迹的努力也将会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