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特意发来
1、第二次婚姻的轻率、软弱和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我一年有十一个月在外地,那些争吵都听不见,回到高淳卷进去,一个月都受不了。而你一年到头,不知要受多少!……记得那年回去,祖母姑妈为了息事宁人,要你改叫我舅舅,你不肯,坚持叫我爸爸,我很感动。”——我很惊讶他居然只是感动而没有羞惭得上吊自杀!一个成年男人选择再婚,把孩子的命运交付给凶悍无爱的女人,尽管他本人绝非故意,但这错误的选择足以令人轻视鄙夷,因为这至少说明两点:第一,他缺少判断力且急于再婚;第二,他缺少对孩子命运深切的关注和责任感。我觉得这种父亲干脆死掉算了,让孩子成为孤儿可能更好些;而那些让孩子管父亲叫“舅舅”的祖母姑妈——天哪,这种女人哪有能力保护好孩子???她们应该下地狱。
2、在个人危难面前,这位父亲带着第三任妻子逃到香港而居然把从小失母、吃尽苦头且有多年精神顽疾的女儿一个人留在大陆。这个完全自私自保的选择令我震惊和不齿。如果那时只允许走两个人,那也理应先把孩子带出去而后再接妻子会合,因为他的妻子至少是个可以照顾自己的成年人,但孩子却还需要大人照看才能生存。离开了相依为命的父亲,她还有什么依傍?事实证明,失掉父亲音讯与关爱的她很快就因监护人的疏于照看而离开人世。文中说:“整整三个月,你在家里天天望信,愈等愈烦躁,旧病复发,来不及送医院,突然失踪。第二天在郊外的树林中,找到你归还给大自然的躯壳,才知道你已在前一天走了。”
他说他的第三任妻子事后也说:“我常常问自己,如果我是她的亲生母亲,我会丢下她跑这么远吗?”但我真的很奇怪,这件事情跟亲生不亲生又有什么关系?危难时刻选择留下来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孩子,或者把机会留给孩子让她先出去,难道不是所有大人理智而应当的选择么?他说:“不管到哪里,我们房里的柜子上,总是立著一帧你的照片。宝姑姑常拂拭镜框,使保持光洁明净。照片旁边的瓶花,也常常更换,使保持新鲜。”抱歉,这种透着一股煽情的自我安慰和假模假式的自我救赎心理的文字,在我读来只觉得矫揉造作和可笑可鄙。最可笑的是他说:“每到清明,她都要给你点一炷香,表达我们的感谢(为了你给我们的爱),我们的负罪感(没能好好照顾你),我们的深深的遗憾和无尽的思念。”这,就是一个父亲的追悔么?事隔多年当他回首往事,他真的认为他需要承担的责任仅仅只在于“没能好好照顾你”?这太搞笑了!
如果我是他可怜的女儿,我绝不原谅这个父亲,如果我是这个孩子的亲生母亲,我的在天之灵绝不会原谅这个男人,如果我是他的第三任妻子,我绝不允许自己与丈夫一起作出那个可耻的选择。我不知
毫无疑问,他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成功”,从文字与情感的角度来看简直无可挑剔,娴熟的技法与适度的真诚完美勾兑,闪烁其辞的借口在字里行间巧妙地幻化成令人唏嘘的家国无奈,加之最后与佛法来生接壤的浩渺追思,这一切倾诉足以令良善者阅之动容泪洒衣襟,以至于人们对这个父亲的扼腕同情简直快要胜过那逝去的孩子。人们常常习惯因为某人是政治的反抗者兼受害人(下放、坐牢)等“大苦难”背景而忽略掉他作为一个有选择的个体在个人层面上的丑陋愚昧,譬如,一个被金钱诱惑的女人选择当妓女与一个曾被政治迫害的女人选择当妓女,在地位层面上是一致的——要么都高贵,要么都卑下。但人们往往倾向于给后者同情甚至敬意。这是一种不客观的态度。很多人甚至不习惯直视这种丑陋而索性就把它转化成政治迫害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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