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鳞西爪话禁烟

张演生 原创 | 2011-07-31 22:47 | 收藏 | 投票

  东鳞西爪话禁烟

  提及禁烟,这可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烟草原产于美洲,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发现了这种“有魅力的野草”,因而把它带回欧洲,先是在西班牙、葡萄牙,后在法国种植开来。但是,当初人们只是把烟草当做观赏植物,除法国外,吸烟几乎在其他所有的国家都受到抵制。之后,人们发现吸烟对鼠疫、霍乱和传染性脑膜炎等死亡率很高的传染性疾病,有一定的免疫力和预防作用,因而医学界曾把烟草当做“万灵妙药”加以颂扬,予以特别的重视。特别是16世纪,烟草曾大受人们的欢迎。

  随着烟草的推广和吸烟人数的增加,人们开始模糊的认识到吸烟危害健康,烟草也随即被视为毒品而受到广泛的谴责。

  1585年,英国政府对吸烟的人加重处罚,把原定烟草进口税提高了400倍,企图阻止烟草传播。1595年,一位药学家发表论文,提出了烟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引起了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重视。詹姆斯写了一本《扫除烟草运动》的书,书中说:“你应该抛弃这淫秽的玩意儿,接收它是不可饶恕的愚蠢,使用它是大大的罪过,他是一种伤目刺鼻、害脑戕肺的恶习,好似地狱入口处的黑烟。”这位国王随即又向全国发布了禁烟令。不久,全副武装的卫士把一群群反剪捆绑着的吸烟犯押赴刑场斩首。早年,人们从牛津发现的一群雕刻遗迹,正是描绘那些嘴里叼着烟卷的男女犯人就刑前的情景的。

  从1635年起,瑞士也颁布了严厉的吸烟禁令,禁止任何饭店、客栈接待吸烟者,吸烟者将受到鞭挞、火烙和流放等严厉处罚。希腊教会的禁烟令更为严酷,它规定第一次的违规者,要受鞭打的处罚,第二次要判死刑,拥有鼻烟者要判劓刑。帝俄统治下的俄国,自17世纪开始也是完全禁绝吸烟的。禁烟令规定:吸烟者处死;私藏烟草者严刑拷打,追搜禁物;贩卖者割鼻、流放、强服苦役。严律当头,许多人乖乖地戒了烟。后来,彼得大帝到荷兰逛了一圈之后回来,开始吞云吐雾,竟然率先自开禁令,上行下效,终于功亏一篑。

  在亚洲也有类似的禁烟令。17世纪时,土耳其人吸烟之风很盛。一些伊斯兰教的上层人士认为吸烟是件坏事,他们怀疑烟草是一种麻醉药。有一次,有人吸烟引起首都的一场大火,伊斯兰教的首领们,便借此纷纷指责苏丹未采取禁烟措施。苏丹姆拉特四世只好签署了一项严酷的禁烟令:凡是吸烟者一律处以死刑。自禁令公布之后,一年内就处死了1万多人。但这个禁烟令仅存在了4年,便被废止了。

  在日本,大片还未收获的烟草被拔除焚毁,不少烟农、烟商和吸烟者被罚款、判刑甚至斩首。朝鲜也在1640年后下令禁烟:凡私藏烟叶一斤以上者,立斩不赦;不满一斤者,统统投入监狱服刑。波斯的禁烟措施更为奇特。1815年,阿拔斯一世除了明令犯吸烟罪必须处于灌食骆驼粪的重罚外,还把没收来的烟草堆成堆,点火将烟草商当众烧死。萨西非国王则在1828年下令,用滚烫的铅水倒进所有买卖和使用“丑恶之草”的罪犯的喉咙里。

  烟草的传入中国与中国人开始吸烟是在明朝。烟草传入我国可分为南北两路。北路从朝鲜传入东北,深受满族贵族们的喜爱和青睐。据朝鲜李朝《任宗实录》丙戌(1649)五月条记载:“九王喜吸南草,又欲得良鹰,并可送人。”九王系指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睿亲王多尔衮。他在世时被顺治帝封为“皇父摄政王”,权大无比,故朝鲜国王投其所好,献烟草和良鹰以取其欢悦,于是烟草便在东北传播开来。南路则从琉球传入福建。清人俞正燮在《癸已存稿》卷十中说:烟草初由琉球商船从日本运至福建,转销各地,逐渐传开。

  明朝时人对烟草的称谓颇多,如“淡肉果”、“淡巴菇”、“想不归”、“金丝熏”、“相思草”,还有人因其能“醉人”而称之为“干酒”。虽然吸烟的危害,明末清初的方以智已经认识到了会导致“肺焦”、“吐黄水而死”,但方又认为吸烟可以“驱温(瘟)发散”。而清初的叶梦珠、王渔洋等人,则更认为可以“避寒暑”、“辟瘴气,捣去其汁,可毒头虱”。因此,清朝不少人以之为宝贝。

  然而,明朝的吸烟者却历经过灭顶之灾。如明末崇祯帝,他曾多次下达过禁烟令。崇祯十二年(1639),上谕严禁吸烟,违者处死。次年,有会试举人,指使其仆人携烟进京,被禁卫军查获,第二天,这个仆人就被押至四市,斩首示众。崇祯十六年,皇帝又颁布了严禁私贩烟草,违者处死的禁令。崇祯癸未(1643)年,再度规定民间私种烟者,被抓获后要流放到不毛之地去服苦役。然而崇祯禁烟并未讲明吸烟的危害,有人说他是出于“吃烟”与“吃燕”谐音,北京是燕地,崇祯认为吸烟兆头不好,不吉利罢了。禁烟令既然不能以理服人,当然也就禁而不废了。再加上当时明朝统治正摇摇欲坠,朝不保夕,大量南兵北戍,生活不习惯。他们感到吸烟可驱寒避温,解闷提神,日不可缺,后经蓟辽总督洪承畴请求,最后开禁。从此吸烟又以“熙朝瑞品”的雅号重新流传起来,到崇祯末年,竟发展到“虽三尺童子,莫不食烟”的地步。

  清人入关以前,清太宗也曾下令禁烟,但却是禁百姓,不禁皇族。主要是禁止出境货买烟草,规定犯禁贩运烟草一斤以上者先斩后闻,一斤以下者处以徒刑。但是在清廷上层贵族内,吸烟已成风气。清太宗的禁烟只是禁下不禁上,自然起不到什么作用,到了后来干脆宣布开禁。

  到清统一全国时,烟草的种植与饮食,已从福建、浙江、江苏扩展到南北各地,朝廷遂重新颁示严禁,“不许种植,不许贩卖,违者与通番同罪”。史载,康熙皇帝“尤其恶烟”,不仅要求别人戒烟,而且自己已率先戒烟。他南巡时,见大臣史贻直和陈之龙嗜烟如命,成天烟袋不离手,遂决定拿这两人“开刀”。一日,康熙专驾到山东德州暂驻,在宴会上,康熙特赐这两臣水晶烟管各一支,让他们当众抽烟。两人大喜过望,马上装烟点火吸用,岂料刚用力一吸,火焰即随管上升,发出一声爆裂,几乎烧及嘴唇,吓得连忙放下不敢再吸。康熙遂籍此传旨天下禁止吸烟。这件事当时学士蒋陈钧有纪实诗道:“臂弯琼浆潋滟开,肆筳先已戒深杯。瑶池宴罢云屏敞,不许人间烟火来。”

  后来的乾隆皇帝,很愿效仿康熙,但在禁烟上却不太相同。乾隆元年,方苞奏请禁种,未被批准。乾隆五年八月,乾隆终于觉醒过来,上谕禁种烟草:“土田阡陌之处,断不许种”,却又明谕零星种植不在“示禁”之列,乾隆十三年七、八两月,廷臣两次高谈禁烟,乾隆皇帝均未置可否,只传旨“候汇议”。而乾隆六十年十二月,他在批复云南巡抚江兰“请禁蒸酒”的报告中,竟公然指出:“民间酿酒种烟等事,所在皆有,势难禁止。从前科道中曾有条陈禁止种烟者,以其不达事体交部议处”,“若纷纷劝禁……必致……扰累地方。……殊属非是!”可见他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与禁烟、“恶烟”的行动,较康熙皇帝逊色得多。由于种烟有利可图,民间自然趋之若鹜。烟草又是清王朝的一大税源,光绪年间税务大臣称,纸烟一项,日销四百兆厘,请饬会议纸烟加税章程。烟税既可观,烟税又怎能不成为空谈。乾隆皇帝禁烟态度并不十分坚决,或许拨过烟税收入的小算盘也未不可知。

  后来的太平天国,在反对鸦片外也反对吸烟草。太平天国《天条论》明确规定:“凡吹洋烟(鸦片)者斩首不留”;“凡吃黄烟(泛指水烟、旱烟)者,初犯则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则打一千,枷三个礼拜;三犯斩首不留”。这种规定,一度是坚决执行了的。可惜,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领导集团逐渐腐化,在禁烟一事上也搞禁下不禁上,因此,在太平天国吸烟也并未真正禁绝。

  不过,在局部禁烟方面,却有一些明显的收效。譬如,清末的一位广东巡抚,下令所属各县官史在处死强盗前,必须赏“强盗牌”香烟给犯人吸。这一奇特命令实施后竟收到了奇效。许多吸烟者纷纷戒烟或者从此不吸“强盗牌”香烟。后来尽管外国烟商胁迫清政府解除了这个命令,但“强盗牌”香烟仍然是无人问津的死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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