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中国取消“农民工”称谓是历史迈进一大步

罗竖一 原创 | 2012-01-05 23:27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据2012年1月4日新华网报道,“农民工”这一早已约定俗成的称谓,或许将退出中国历史舞台了。近日,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和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的省委书记,都提出将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

 

    取消“农民工”称谓,尽管目前尚在计划当中,且只是部分省做了明确表态,但笔者认为这一天的到来只是时日问题,而中国取消“农民工”称谓是历史迈进一大步。

 

    众所周知,在改革开放之前的较长历史时期,中国基本不许农民自由流动。如果农民要远离家门,需事先取得当地官方的同意,并手持官方的证明。不然,往往就不能成行。否则,十有八九会受到严肃的处理。有关用人单位,也不得让盲动人口——没有证明的农民获得工作机会。其用意就是想把农民牢牢地“稳固”在土地上。

 

    但是,改革开放的东风,终于让中国农民拥有了出外就业的机会,即不必再去找官方开介绍信之类的玩意儿,就可以去外地从事“副业”了。后来,包括新闻媒体等在内的有关方面,将这个可以自由流动的群体誉为“农民工”。就此意义而言,当初提出“农民工”称谓,是反映了一种历史进步。

 

    家喻户晓, 2004年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就明确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后来的很多相关文件中,都沿袭了这一提法。即“农民工”也属于工人阶级。

 

    但是,“农民工”的提法,其实跟“农民企业家”、“农民书画家”等称谓一样,都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譬如,一个从农家走出去的大学生,在其参加工作之后不会被社会戴上“农民教育家”、“农民书画家”和“农民企业家”之类的帽子,但是其没有高等学历的父母家人,却因为到城里打工而会被扣上“农民工”的帽子。

 

    此种歧视性,其实是显而易见的。然多年来鲜有人提及,而多习以为常。

 

    事实上,类似的情形很多。譬如,无数新闻媒体时常会抛出诸如“本台(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注意”之类的说辞。此时此刻,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而为众多所谓的“城里人”之父母家人,却沦为“二等公民”,而被新闻媒体排斥在“注意”之外了。

 

    笔者当年从事新闻工作时,注意到了这点,而在有关新闻稿件中改作“本报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之类的汉字组合,但有关领导严肃地斥责道:“罗竖一,你究竟想干什么?现在哪家媒体不是这样报道的?是谁让你改成那样的?”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领导本身就是农家子弟。其实,这种情况遍布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

 

    正由于如此,并存在二元制户籍的天然堡垒等因素,所以“农民工”这一明显落伍,而饱含歧视性的用语,至今在中国大行其道。

 

    当然,严格地来讲,“农民”之称,本身并无歧视性,而仅仅表明一种职业,但当农民变身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从事的职业变化之后,就不该再以“农民工”来称谓。否则,就是地地道道的歧视。而如果取消“农民工”的称谓,则就是历史迈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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