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天猫和支付宝并肩“玩”你没商量

罗竖一 原创 | 2012-11-12 13:46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据2012年11月12日《北京晨报》报道,截至11月11日晚7点,阿里巴巴集团透露,全网“双十一”购物节支付宝销售额已经达到141亿元。

  而网易科技11月12日有消息指出,阿里集团宣布,天猫商城双十一当日交易额为132亿元,相比去年的33.6亿元同比增长4倍。

  显然,支付宝、天猫商城赚大了。

  但是,这大把的银子是怎么赚到手的呢?

  有关新闻告诉我们,根据天猫规则,商家在天猫经营需要按照销售额按比例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俗称天猫提成。据悉,该提成比例为3%-5%。按此计算,132亿元的交易额将助天猫进帐至少4亿元-6.6亿元。除此之外,天猫还将向商家收取广告费。据一名商家透露,从天猫首页广告位置点击进入并成功购买的每名用户,商家需要向天猫支付30-50元不等的流量广告费用。

  果真如此单纯吗?下面笔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予以解答这个问题。

  2012年11月11日,经朋友介绍,笔者通过天猫网购买了一部商品总价为1599元(原价为1799元)的Lenovo/联想 S720手机。然而,却意外地掉进了“消费陷阱”:

  笔者在11月11日 20时31分23秒下单(订单编号:172278778591605)成交后,于11月11日 20时33分56秒付款,但是,20时33分,民生银行发来手机短信,告知“付款人民币1709.33元,详询4006695568”。

  基于新闻人的一种职业本能,笔者当即拨打了民生银行客服电话。客服告知,该笔交易是加收了“分期付款服务费”,而这笔费用,应该由有关商家支付;并且建议笔者直接跟支付宝联系。于是,笔者拨通了支付宝的客服电话。笔者详细说明情况后,支付宝客服让笔者直接找天猫,所以笔者又拨打了天猫服务热线,但天猫又把皮球踢给了支付宝。无奈之下,笔者只好再度拨打民生银行客服电话,一位女性客服告诉笔者,“分期付款服务费”理当由商家支付,其还以超市刷卡消费同样是商家支付“分期付款服务费”为例予以解答,而表明银行无法自行单方面地中止此次交易,只能找商家、支付宝。可是,商家的电话无法联系上。实在无法,笔者只好再度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强压着心中的怒火,笔者再度详细地跟客服反映情况,然其还是让笔者找天猫,可其最终答应向有关领导反馈。依照约定,11月12日9时之前,支付宝或天猫应该予以回应,然笔者左等右等,也没有其任何动静。本着早点解决问题的态度,笔者于11月12日9时零8分,再次致电支付宝客服电话,但是,客服再次把皮球踢给了天猫。

  试问:如果不是冲着“双十一”购物节优惠活动,如果不是冲着11月11日“1111购物狂欢节:省200.00元”,那么像笔者一样的广大消费者,何苦要匆忙地下单呢?

  但残酷的事实是,天猫给Lenovo/联想 S720手机的标价明明是“1599元”,但却收取“1709.33元”,而其此前的任何广告和有关新闻报道中均未提及“1111购物狂欢节”上的交易会向消费者收取所谓的“分期付款服务费”。何况,正像民生银行客服所言,即使在超市刷卡购物,也是商家支付“分期付款服务费”。

  众所周知,无论是支付宝,还是天猫,都是马云领衔的阿里巴巴旗下的。但是,为何遇到问题之后,天猫和支付宝都会踢皮球呢?

  另外,稍微留意2012年11月11日天猫网购者,可能都会发现,其在相关网页宣称“全场五折”,而此前的有关新闻报道亦显示“天猫促销核心仍为‘全场五折’ ”,但是,天猫将原价为“1799元”的Lenovo/联想 S720手机价格优惠为“1599元”,这是传说中的“全场五折”吗?这难道不是消费欺诈吗?何况,标价“1599元”,却又实际上收取消费者“1709.33元”,这不是消费陷阱又是什么?

  回顾“天猫商城双十一当日交易额为132亿元”等新闻字眼,我们谁能清楚地知道其中隐藏了多少的消费欺诈?然而,作为无辜的消费者,我们却往往不知道自己被收取了所谓的“分期付款服务费”。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天猫和支付宝并肩 “玩”你没商量。但是,希望阿里巴巴、支付宝、天猫能本着对中国无数消费者真正负责的态度,能本着贯彻执行十八大有关精神的态度,能尽快地就有关问题做出回应。(文/罗竖一)

       稿源:中国经济网http://ec.ce.cn/news.asp?id=1232

个人简介
曾经的新闻人,现在的评论人。
每日关注 更多
罗竖一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