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功能论的一般公理

王学秀 原创 | 2012-04-03 16:31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在“文化”这一类概念庞杂同时实践理解中歧义甚多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在实践中接触得越多,就愈发需要时时反思,并且后过头来重新研读经典,以随时确保自己对概念认识的清晰化和范畴的确认。

  关于什么是文化,论述甚多。马林诺夫斯基在其《科学的文化理论》中说,文化显然是一个有机整体,包括工具和消费品、各种社会群体的制度宪纲、人们的观念和技艺、信仰和习俗。他认为,“无论考察的是简单原始、抑或极为复杂发达的文化,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个部分由物质、部分由人群、部分由精神构成的庞大装置。”

  下面的另一句话,展示了其功能主义的本色特征:“人藉此应付其所面对的各种具体而实际的难题。这些难题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人有一个受制于各种生物需求的躯体,并且他是生活在环境之中。这个环境是人的良友,因为它提供人工制品的原料;但它也是人的危险敌人,因为它包藏着许多敌对力量。”

  马林诺夫斯基十分强调文化的“功能”性,比如他认为,“个人和种族的机体或基本需求之满足,是强加于每种文化之上的一组最低条件。”即人的各种现实的诸如生存、发展的需求,导致了人在自然环境给予的物质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次生的人工环境”。而人在创造这种次生环境的同时,就是在创造者自己的文化。比如,文化要传承,所以需要教育;合作是每一项文化的真谛,所以需要秩序和法律;每个社区要维持既定的秩序,所以需要风俗、伦理和法律安排;文化的物质底层需要更新,所以需要经济组织。等等。

  那么,怎样理解文化功能主义的基本原理?它都包涵哪些必要的公理?马林诺夫斯基在其《功能理论》中用专题阐述了这一观点。他说,“田野的我所有经验,以及对组织化人类行为的真正重要表现的仔细审查,都证实了下列公理的有效性”:

  第一,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功能性装备。借助于此,人类在满足其需要的过程中,才处在能更好地应付自身在环境中所面临的各种具体特殊问题的位置上。

  第二,它是物体、活动和态度的体系,其中的每一个部分都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存在。

  第三,它是个整合体,其中的各要素相互依赖。

  第四,围绕着重要和关键的任务,这些活动、态度和物体组成制度,诸如家庭、民族、地方社区、部落,以及经济合作、政治、法律和教育活动的组织化团组。

  第五,从动态观点,即从活动的类型看,文化可以分解成诸多方面,如教育、社会控制、经济学、知识体系、信仰与道德,也包括创作和艺术表达的方式。

  可以看到,在这些“公理”中,马林诺夫斯基十分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功能的,二是整体的。关于文化的整体性,在其后的“文化分析的合理单元”中他认为,“研究物质文化的任何特质,或选取任何习俗,即标准化的行为方式,或任何观念,都有可能把它置于人类活动的一个或多个组织化体系之中。”

  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文化现象,其背后都涉及一种文化整体性乃至传承性,不能孤立地看待任何一种文化现象;另外,任何一种文化的整体,都由其中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一个个一种种文化的单元组成。也可以说,每一种文化都不能被任意地肢解与割裂,它是“全盘”的,而不可能“中体西用”的。

个人简介
历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南开大学商学院企业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企业文化管理师”核心主讲教授,劳动部“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制订组成员、核心主讲教授,主持与参与多家企业企业文化咨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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